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至2020年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9月25日,对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2017年至2020年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楚雄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1.楚雄市程家坝收费站紫溪大道北坡场地绿化景观绿化工程,项目选址楚雄市程家坝收费站紫溪大道北坡,规划用地面积15803.181m2,其中绿化用地面积11821.167 m2。
2.楚雄开发区紫溪大道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地点楚雄开发区紫溪大道,起点彝人古镇永安路与紫溪大道岔路口,终点德江路和紫溪大道岔路口,全长3.1公里。
3.2019年,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楚雄州惠彝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楚雄开发区北片区站前大道一期市政工程路面及线性工程代建项目合同》,楚雄州惠彝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楚雄开发区北片区站前大道一期市政道路未完工程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移交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内容为长约1.4公里,宽50米道路工程及地下综合管廊、灯光照明、人行道、边坡治理等,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楚雄州惠彝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监管合同》。
审计结果表明,楚雄市程家坝收费站紫溪大道北坡场地绿化景观绿化工程等4个项目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程序;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的落实和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到位;财务收支手续完备,核算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情况及财务状况。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未批先建、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4 821 921.73元。
2.未批先建。
3.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4.未按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5.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责成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整改;对未批先建的问题,责成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责成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按建设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对未按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问题,责成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进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对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责成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对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问题,责成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照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环评等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履行招投标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招投标,严禁将工程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按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收集整理项目档案,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接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后,高度重视,及时抓好整改,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具体整改情况如下: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依法进行整改;对未批先建的问题,已按照程序实施;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已按建设程序实施;对未按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问题,已加强管理工作;对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对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