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树苴乡腊武地水库及八角镇葫芦箐水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树苴乡人民政府实施的腊武地水库、楚雄市水务局组织实施的八角镇葫芦箐水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树苴乡人民政府、楚雄市水务局及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楚雄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1.树苴乡腊武地水库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树苴乡九街村委会腊武地村腊武地箐,用于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用水,扩建总库容10.74万m3。
2.八角镇葫芦箐水库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八角镇八角村委会,工程建设任务以农村生活供水为主,并兼顾农田灌溉供水,总库容28.94万m3,工程规模为小(二)型水库。
审计结果表明,树苴乡腊武地水库工程、八角镇葫芦箐水库工程,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到位;财务收支手续完备,核算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情况及财务状况。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监理单位未履行义务、设计单位未履行义务、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未从中介超市选取服务机构、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合同印花税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1 153 518.29元。
2.监理单位未履行义务。
3.设计单位未履行义务。
4.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5.未按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6.未按规定缴纳合同印花税。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责成树苴乡人民政府、楚雄市水务局及八角镇人民政府依法进行整改;对监理单位未履行义务的问题,责成树苴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与监理单位协商解决监理费用事宜;对设计单位未履行义务的问题,责成楚雄市树苴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与设计单位协商解决设计费用事宜;对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问题,责成树苴乡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报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对未按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问题,责成树苴乡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规定;对未按规定缴纳合同印花税的问题,责成树苴乡人民政府按规定缴纳合同印花税。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切实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签证的管理和控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切实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行为。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和控制,按照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依法筹集、拨付和使用建设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树苴乡人民政府、楚雄市水务局及相关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后,高度重视,及时抓好整改,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具体整改情况如下: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依法进行整改;对监理单位未履行义务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对设计单位未履行义务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对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对未按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问题,已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对未按规定缴纳合同印花税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