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推进楚雄市市政基础建设,提升城市整体综合承载能力,缓解交通压力,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楚雄市花果山及东南片区路网建设工程4个项目,项目于2013年11月27日相继开工建设,2022年1月7日竣工验收。
楚雄市花果山片区果园2号路(胜景路到226线)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楚雄市花果山果园路2号路(花园路至226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楚发改批〔2016〕407号)组织实施。
楚雄市花果山片区果园3号路(胜景路到226线)上、下段建设项目根据《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花果山片区果园3号路(胜景路至226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楚发改批〔2016〕282号)组织实施。
楚雄市东南片区4号路(17号路至20号路)建设项目根据《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楚雄市东南片区4号路(17号路至20号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楚发改批〔2013〕365号)组织实施。
楚雄市罗家队至果园路14米路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楚雄市老城区东兴路至农校、罗家队至果园路及东兴巷三条道路工程投资计划的批复》(楚发改批〔2015〕70号)组织实施。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 140 169.01元。
(二)超计划投资9 401 653.21元。
(三)未按规定时限签订施工合同。
(四)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五)未按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调整工程价款;超计划投资问题,已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未按规定时限签订施工合同问题,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问题,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按建设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对未按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问题,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从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审计整改资料已报送楚雄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