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山公园等工程,根据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楚雄市花果山公园、鹿城南路(雄宝路至阳光大道)及雄宝路(阳光大道至彝海南路)提升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的批复》(楚市发改批〔2017〕416号)组织实施。
S103省道东侧改造工程,根据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楚雄市S103省道延线(菠萝哨加油站至河前小河)北侧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投资计划的批复》(楚市发改批〔2017〕606号)组织实施。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 442 165.55元。
(二)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调整工程价款;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问题,已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认真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时限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审计整改资料已报送楚雄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