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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5-/2024-0308008 信息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文日期: 2024-03-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
称: 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安置房基础统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号:

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安置房基础统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发表时间: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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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CHUXIONG SHI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4年第9号

(总第1023号)

楚雄市审计局办公室

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安置房基础统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4年3月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9月1日,对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安置房基础统建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以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安置房基础统建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主。

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场地平整项目,根据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场地平整项目的立项批复》(楚发改批〔2013〕351号)组织实施。

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安置房基础统建项目,根据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安置房基础统建项目的立项批复》(楚发改批〔2014〕339号)组织实施。

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安置房基础统建等3个项目由楚雄市鹿城镇河前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楚雄茶花谷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指挥部及鹿城镇人民政府参与监督,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场地平整项目,经公开招标,由云南立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款 1 082 550.48元;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安置房基础统建项目,经公开招标,由楚雄州华崟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款12 612 218.57元。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边坡治理项目,经公开招标,由云南立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款2 685 032.65元。

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安置房基础统建项目,由云南鸿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负责监理事宜;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场地平整项目和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边坡治理项目,由楚雄智群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事宜。

河前社区居民委员会分别与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了合同或协议。

鹿城镇人民政府、鹿城镇河前社区、青龙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相关参建单位签订合同48份,涉及金额4699.54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1份,合同金额4358.74万元,服务合同37份,合同金额340.79万元。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与相关参建单位签订合同4份,涉及金额108.16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份,合同金额105.73万元,服务合同3份,合同金额2.43万元。

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安置房基础统建等3个项目,于2013年12月20日开工,2015年12月8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截至2020年8月25日,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安置房基础统建项目共到位建设资金15 443 120元,其中:政府补助资金2 768 300元,居民小组自筹资金12 674 820元。已支付工程投资款项15 443 12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4 750 000元(政府补助资金2 768 300元,居民小组垫付政府承担部分资金 356 855.74元,居民小组自筹资金11 624 844.26元),待摊投资 (居民小组垫付)693 120元。

截至2019年8月25日,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场地平整项目和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边坡治理项目共到位建设资金7 496 323.20元,其中:市级资金 5 907 823.20元,居民小组垫付资金1 588 500元。已支付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场地平整项目工程投资款项 5 267 47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5 162 200元,待摊投资105 270元;已支付工程投资款项2 228 853.2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 2 000 000元,待摊投资228 853.20元。

本次审计的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安置房基础统建项目,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南新城被征地农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0〕187号)、《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南新城被征地农民搬迁安置小区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楚政批〔2012〕55号)文件有关“安置小区内正负零以下的基础设施由村集体统一组织实施建设,所需建设费用由村集体承担。若安置小区基础深度超过9米,超出部分的基础建设费用由市人民政府给予村组补助”的规定,政府和居民小组各自应投入的建设资金情况如下:

1.审定政府应承担的建设资金4 009 645.9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 316 525.90元,待摊投资693 120元。该项目到位政府补助资金2 768 300元,政府承担部分建设资金缺口1 241 345.9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548 225.90元,待摊投资693 120元。

2.审定居民小组应承担的建安工程投资11 624 844.26元。

审计结果表明,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场地平整项目、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安置房基础统建项目和鹿城镇河前社区蒋家居民小组安置小区边坡治理建设项目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程序;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基本到位;财务收支核算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工程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工程情况和建设项目的财务状况。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支付工程款、超计划投资、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中介机构无资质承接业务和应缴未缴合同印花税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 006 942.65元。

(二)多支付工程款1 413 090.41元。

(三)超计划投资2 723 979.59元。

(四)未按规定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

(五)中介机构无资质承接业务。

(六)应缴未缴合同印花税。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楚雄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审计程序出具了审计结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鹿城镇人民政府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楚雄市审计局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对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现场管理工作,严把结算审核关,严格控制建设成本;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款;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鹿城镇人民政府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调整;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已收回;超计划投资问题办理追加投资计划的批复;未按规定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已加强管理;中介机构无资质承接业务问题已加强管理;应缴未缴合同印花税问题已补缴。审计整改资料已报送楚雄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