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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5-/2024-0308007 信息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文日期: 2024-03-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沈家冲等20个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号:

楚雄市沈家冲等20个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发表时间: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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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CHUXIONG SHI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4年第8号

(总第1022号)

楚雄市审计局办公室

楚雄市沈家冲等20个小(二)型水库除险

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4年3月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12月9日,对楚雄市沈家冲等20个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以苍岭工业片区云甸片梅子凹坝东南侧地块场地平整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主。

楚雄市沈家冲等20个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分别位于楚雄市苍岭镇等7个乡镇,分别坐落红河流域元江水系、金沙江水系龙川江支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坝基、明渠、坝坡、护坡等,工程于2018年12月相继开工,2021年4月完工验收。

建设单位完成楚雄市沈家冲等20个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综合评定水库安全类别均为三类坝;乡镇、专家组、水务局分别组织鉴定并出具单位意见同意安全鉴定结论;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复概算总投资3363.25万元;楚雄市水务局《云南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备案表》同意开工。

楚雄市沈家冲等20个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由楚雄市新增38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楚雄市新增38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金额合计2298万元,其中:施工单位2188.90万元,监理单位109.10万元;云南盛翔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监理单位负责楚雄市沈家冲等20个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事宜,工程竣工后出具了质量评估报告。

楚雄市水务局和楚雄市新增38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局共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50份,涉及合同金额2826.8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合同20份,金额2188.90万元,服务合同30份,金额637.90万元。

2019年7月至2021年4月,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楚雄市沈家冲等20个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完工验收。

楚雄市沈家冲等20个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在原有坝埂、溢洪道、涵洞用地范围内对小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不涉及征地拆迁。

楚雄市沈家冲等20个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总投资3363.25万元,实际到位建设资金2476.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61万元,省级贷款资金815.17万元,市级资金200万元。

楚雄市沈家冲等20个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3269.26万元,交付使用资产3269.26万元,债务金额915.16万元。批复总投资3363.25万元,与账面反映完成投资3269.26万元相比,投资控制在批复总投资内。

楚雄市新增38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局对楚雄市沈家冲等20个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结算审核,确认结算金额2665.1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楚雄市沈家冲等20个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程序;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落实和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到位;财务收支手续完备,核算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情况及财务状况。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擅自增加建设内容、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单位、未按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899 778.30元。

(二)擅自增加建设内容。

(三)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单位。

(四)未按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楚雄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审计程序出具了审计结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楚雄市水务局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楚雄市审计局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切实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签证要加强管理和控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对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和控制,按照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依法筹集、拨付和使用建设资金,及时清退履约保证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调整工程价款;对擅自增加建设内容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对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单位问题,已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对未按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问题,已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审计整改资料已报送楚雄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