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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5-/2024-0110002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事项结果
发文日期: 2024-0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审计局2023年履行审计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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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审计局2023年履行审计监督情况

发表时间: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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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审计局2023年履行审计监督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市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遵照审计法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完善思路,开拓创新,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积极履行“治已病、防未病”审计监督职责,确保全市经济安全。全年开展审计50项,经审计处理处罚,累计促进财政增收节支8441万元,向市人民政府上报审计情况专报13份,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54条,向纪检监察及相关部门移送违纪线索28件。1个项目被评为州级表彰。

1.做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促进政令畅通。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贯彻落实为目标,审查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关注乡村振兴、国资国企改革、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等重大战略实施、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资金保障、政策措施衔接等情况。揭示和反映重大政策推进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措施办法不适应、不管用等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并督促整改,促进政令畅通并发挥实效。年内组织开展楚雄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2.积极深化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完成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市城管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及市级预算单位往来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开展了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和市中医医院财务收支审计。审计查出部分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应缴未缴税金、违规向非预算单位借款或垫付财政资金、重复领取津贴、重复报销伙食费、超范围发放慰问金、违规发放低保、未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已征未供土地出租后收益未缴财政、“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等问题,提升了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促进了部门预算规范管理。

3.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6项,同时开展市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3项。审计查出部分单位规使用社有资金发放合同工绩效奖、违规接待、扩大开支范围、未按规定缴纳合同印花税、扩大支出范围等问题,增强了被审计单位依法理财意识。

4.围绕规范投资行为,全面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22项,审计项目投资总额15.16亿元,多计工程价款8061万元。对楚雄高新区2021年至2022年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数字化全覆盖审计调查。审计查出部分单位项目建设成本控制管理不到位,结算编制审核把关不严;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不高,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单位履行项目建设程序不到位,执行有关规定不严格等问题,节约了国家建设资金,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建设管理。

5.切实加强民生审计。开展了东华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和村级资金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楚雄市2019年至2022年中央和省级下达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审计调查、楚雄市2020年至2022年耕地占补平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审计、楚雄市保交楼专项借款审计调查。审计查出应收未收承包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出借等经营管理情况不清、未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台账,土地流转底数不清、未实现动态管理、村委会违规使用村小组集体资金等问题,维护了群众利益。

6.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开展了大地基乡党委书记、西舍路镇党委书记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楚雄市乡镇集镇供水及两污设施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审计查出未办理自来水价格定价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环评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排污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未按规定时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问题,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楚雄市审计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