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CHUXIONGSHISHENJIJU
SHENJIJIEGUOGONGGAO
2022年第23号
(总第967号)
楚雄市审计局办公室
楚雄市2020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情况数字化全覆盖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2022年8月3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2月27日,对2020年度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局”)审批立项的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含项目筹划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专债支持及追加投资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项目审批情况
1.2020年度市发展改革局审批立项的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103个(批),其中:社会事业类49个,城市基础设施类23个,生态环保类14个,交通运输类6个,能源类3个,商贸物流类3个,农林水利类2个,农村基础设施类2个,新基建及数字经济类1个。
2.全年下达投资计划批复总投资525693.38万元,其中:政府性投资335723.44万元(中央资金48744.46万元,占政府性投资15%;省级资金41752.53万元,占政府性投资12%;州级资金2557.13万元,占政府性投资1%;市本级资金242669.32万元,占政府性投资72%),社会资本投资126000万元(房地产开发),其他资金63969.95万元。
(二)项目审批程序
1.项目单位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审批的项目: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向市发展改革局报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分别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相关手续。
2.项目单位未通过在线平台审批的项目:项目单位向市发展改革局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及所需资料后由市发展改革局相关科室直接下达投资计划。
3.审批所需资料及流程按照《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楚市发改通〔2013〕46号)、《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楚市发改通〔2018〕2号)及《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党办通〔2020〕40号)文件执行。
(三)项目审批事项情况
在线平台中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市发展改革局涉及12个,市政务服务局涉及44个,市自然资源局涉及4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涉及21个,市交通运输局涉及5个,市地震局涉及2个,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涉及4个,市林草局涉及5个。
(四)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0年楚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个管理环节监督力度不断强化,建设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责任意识日趋增强,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基本到位。但审计调查发现市发展改革局未按规定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库、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未依托在线平台对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审批监管、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大建小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立项阶段
1.未按规定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库。
2.未依托在线平台对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审批监管。
3.未按规定履行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4.未按规定向市债管办报送审批基本建设项目审查表。
5.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6.未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应招标未招标服务单位。
8.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二)规划报建阶段
9.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未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
(三)施工许可阶段
11.未按规定审批水土保持方案。
12.未按规定缴纳合同印花税。
13.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14.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报监备案。
15.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竣工验收阶段
16.未按规定进行消防验收。
(五)其他方面
17.未批先建。
18.建设项目批大建小。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楚雄市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结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楚雄市审计局提出了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依法审批、依规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审批,对前期工作不到位、资金来源不明确、准备不充分、条件不成熟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商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和集体资金使用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绩效;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整合监管力量,共享监管信息,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项目审批各环节形成闭环,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合法开工、建设过程合规有序;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办法,严禁主管部门直接指派下属单位或村级任项目法人,规避责任;加大投资领域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投资领域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的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做好审计整改各项工作,针对未按规定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库、未依托在线平台对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审批监管、未按规定履行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局已通过“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配置下发相关乡镇、部门及市发展改革局各项目科室,积极开展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并对项目审批工作建立完善了工作台账;同时加大平台系统运用的力度,通过系统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批分下达项目事项审批计划,并推送给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开展工作;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运用项目审批文件中的项目代码,及时跟踪查询项目的审批情况和进展情况。
对未按规定向市债管办报送审批基本建设项目审查表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严格对项目资金来源、债务进行审核把关,市发展改革局将严格按照审批材料要求办理离手续,对材料不齐全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审批。
对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未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未批先建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2月24日向涉及的项目业主单位逐一发放了工作函,要求项目业主于2022年3月3日前提供材料完成整改,截至目前,涉及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的用地计划由市民政局牵头统一申报,待建设用地获批后方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后续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3个,乡镇正在对接办理历史用地确权登记,待确权登记取得土地使用证后,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建设用地报批1个,已纳入建设用地报批计划。
对应招标未招标服务单位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局已责成涉及的2家项目业主单位作出书面检讨。
对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问题,1个项目已经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余项目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已回复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对未按规定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问题,除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外都已补办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待土地手续审批后才能审批水土保持方案。
对未按规定缴纳合同印花税的问题,各项目业主单位已对本单位实施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补交了合同印花税款及滞纳金。
对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因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缴纳政策发生变动,项目业主单位将按新政策执行。
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报监备案、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消防验收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涉及项目业主单位发放了督办通知,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进行消防备案,到市行政审批局办理施工许可证。
对建设项目批大建小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据实决算原则,合理控制投资,并已对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相关科室和项目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审计整改资料已报送楚雄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