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3年第1号
(总第988号)
楚雄市审计局办公室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至202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23年2月8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4月29日,对楚雄市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至202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本次重点审计了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至202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卫生健康局认真执行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与财务管理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基本有效,固定资产购置和物资采购已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但审计发现结余资金未缴财政、扩大开支范围、以拨列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
(一)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末资产总额659.80万元(银行存款73.57万元,其他应收款6.92万元,固定资产578.73万元,无形资产0.58万元);负债总额43.01万元(应缴税费0.92万元,其他应付款42.09万元);净资产(累计盈余)总额616.79万元。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8年末结转结余244.36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 2639.01万元;支出2658.24万元,年末结余216.32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778.96万元;支出1761.20万元,年末结余236.18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500.27万元;支出1669.12万元,年末结余37.49万元。
(三)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19年至2021年财政拨入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476.96万元,拨付(支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76.96万元,2021年末无结余。
(四)非税收入管理使用情况
2019年收入4.73万元,上年余额0.29万元,当年缴财政5.02万元;2020年收入29.46万元,当年缴财政26.86万元,年末余额2.60万元;2021年收入21.59万元,当年缴财政24.19万元。
(五)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制定并执行与财务管理有关的内控制度主要有:《楚雄市卫生健康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楚雄市卫生健康项目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试)》《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楚雄市卫生计生系统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经审计,市卫生健康局与经济活动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建立健全,执行基本有效。
(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规定情况
根据财政决算反映,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2.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9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92万元;2020年支出2.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46万元;2021年支出1.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47万元。2019年至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审计发现问题
(一)结余资金未缴财政176 675.26元。
(二)扩大开支范围。
(三)以拨作支4 769 556.21元。
(四)往来款项长期挂账83 401.0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楚雄市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结余资金176 675.26元,责成市卫生健康局将结余资金176 675.26元缴入市财政;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责成市卫生健康局认真对垫付住户(商户)水费进行清理、清收;以拨作支4 769 556.21元的问题,责成市卫生健康局对下拨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往来款项长期挂账83 401.02元的问题,责成市卫生健康局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结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账务处理。
针对审计的情况,提出加强拨付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严把项目验收、结算审核关2条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接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针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结余资金未缴财政176 675.26元,已按要求缴入市财政。
(二)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已按要求进行清理、清收,收回垫付水费元。
(三)以拨作支4 769 556.21元,已按要求对下拨的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往来款项长期挂账83 401.02元,已按要求进行清理、结算并进行账务处理。同时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加强了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检查,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