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05-/2021-0930006 信息分类: 审计存在问题及整改
发文日期: 2021-09-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号: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1-09-30
字体:[    ]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12月18日,楚雄市审计局对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楚雄市审计局审计意见建议要求,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制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对经管的全市保障房非住宅资产实施有效管理,应收未收铜鼓花园公租房小区停车位经营管理费。

(二)多支付铜鼓花园公租房物业管理费。

(三)市政设施损坏赔偿未缴财政。

(四)直管公房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直管公房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未对经营管理29套直管公房收取房租;三是3户承租人欠缴直管公房房租,已于审计期间补缴。

(五)未对市财政划拨给楚雄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3宗资产进行实质性移交。

(六)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合同印花税。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问题已按审计处理意见完成整改,分项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未对经管的全市保障房非住宅资产实施有效管理,应收未收铜鼓花园公租房小区停车位经营管理费”问题

因欠拨物管费未及时缴交的铜鼓花园公租房小区停车位经营管理费,已协调督促物业公司筹集资金于2021年3月5日缴交市财政。

(二)关于“多支付铜鼓花园公租房物业管理费”问题

因计算错误多支付铜鼓花园公租房物业管理费,已督促物管企业退回并于2021年3月5日缴交市财政。

(三)关于“市政设施损坏赔偿未缴财政”问题

已按审计处理意见进行了整改规范。

(四)关于“直管公房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直管公房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015年,根据《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划转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通知》(楚市财资〔2015〕51号)文件要求,市住建局管理的直管公房已全部由楚雄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产权登记,按相关规定应由市城乡投公司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021年4月,全部直管公房已书面移交楚雄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了实物管理移交。

2.未对经营管理的29套直管公房收取房租。未收取房租的29套直管公房中,16套为房屋及设施老化空置,11套为拆迁等住房困难安置户,2套属未及时交纳。11户安置户自入住起就没有交过房租,市住建局根据审计建议,结合实际研究后,已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作减免处理。2套未及时交纳的房租已于2021年3月初缴交财政。

(五)关于“未对市财政划拨给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83宗资产进行实质性移交”问题

未进行实质性移交的83宗资产为住宅,根据《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划转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通知》(楚市财资〔2015〕51号)文件要求,产权已于2015年办给了市城乡投公司,但市城乡投公司先期接收了经营性铺面的管理,暂未接收住宅的管理,造成未完成实物管理的移交。2021年4月已办理了83宗住宅的书面移交手续,完成了实物管理移交。

(六)关于“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合同印花税”问题

经核实是两个零星维修项目,因经办科室漏统漏报造成合同印花税漏缴,已于2021年3月1日申报补缴。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