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3号
(总第894号)
楚雄市审计局办公室
楚雄市苍岭云甸工业区四、五期场地平整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1年1月2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26日,楚雄市审计局对苍岭云甸工业区四、五期场地平整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以苍岭云甸工业区四、五期场地平整项目开工至竣工期间建设资金管理及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主。
根据2014年11月20日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39期会议纪要的决定,同意与楚雄强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实施开发区北片区和苍岭工业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14年11月17日,楚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楚雄强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融资代建合同》,由楚雄强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融资代建单位,负责楚雄经济开发区北片区基础设施及苍岭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苍岭云甸工业区四期场地平整项目,根据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关于苍岭云甸工业区四期场地平整项目的立项批复》(楚开经复〔2015〕164号)组织实施。建设内容为平整场地66.29亩,总填方37081.20m³,总挖方237152.80m³,计划总投资1300万元;资金来源为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苍岭云甸工业区五期场地平整项目,根据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关于苍岭云甸工业区五期场地平整项目的立项批复》(楚开经复〔2015〕184号)组织实施。建设内容为平整场地200亩,总挖方、填方800000m³,项目计划投资2400万元;资金来源为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苍岭云甸工业园区四期、五期场地平整项目,由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督、管理和协调。
根据《融资代建合同》的约定,由楚雄强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招标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经公开招标,苍岭云甸工业园区四期、五期场地平整项目均由云南景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于2016年1月3日陆续开工,2016年10月20日全部竣工。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截至2020年4月26日,苍岭云甸工业园区四期场地平整项目开发区财政局共计拨入建设资金6 714 822.43元,已支付工程投资款项6 714 822.43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5 702 305.21元,待摊投资1 012 517.22元)。苍岭云甸工业园区五期场地平整项目开发区财政局共计拨入建设资金11 370 072.67元,已支付工程投资款项11 370 072.67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0 000 000元,待摊投资1 370 072.67元)。
本次审计范围内审定苍岭云甸工业园区四期场地平整项目总投资7 978 448.26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6 878 830.49元,待摊投资1 099 617.77元);审定苍岭云甸工业园区五期场地平整项目总投资11 485 656.55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0 027 476.63元,待摊投资1 458 179.92元)。完成投资形成的实物资产已投入使用。
二、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苍岭云甸工业园区四、五期场地平整建设项目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程序;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的落实和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到位;财务收支手续完备,核算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情况及财务状况。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计提代建管理费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917 813.85元。
(二)多计提代建管理费334 936.93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楚雄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已责成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整改;对多计提代建管理费,已责成楚雄苍岭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调整用于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投资。
楚雄市审计局提出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概算的准确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有关税费;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基本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的审计建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苍岭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已作了整改,按照审定金额拨付工程尾款;对多计提代建管理费,已进行了调账处理,调账凭证已报送审计局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