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25〕16号)和楚雄州财政局印发《楚雄州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楚财监〔2025〕6号)和楚雄市财政局印发《楚雄市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市财监〔2025〕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全面落实2025年楚雄市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现将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检查对象公示如下:
一、列入检查单位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云南省楚雄紫溪中学、楚雄市城乡投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三)企业会计准则(制度);
(四)相关行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五)其他相关法规和文件。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对行政事业单位检查重点内容:重点关注单位2024年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完善,各项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财务核算和管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关注资产方面、负债方面、净资产方面、收入方面、支出费用方面、结余结转方面、预算管理方面、决算管理方面、财务基础工作方面、新旧制度衔接等方面、内部控制方面等管理情况。帮助查找被检查单位资产负债状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使用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财经纪律。
(二)对企业检查内容:重点关注单位2024年度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是否依法设立会计账簿、是否有账外账;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会计核算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政策是否前后一致;会计凭证是否合法、账证、账表是否一致;资产管理情况;负债是否真实,是否有对外担保事项,对外债权、债务纠纷情况;产品成本的结转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有无虚列成本费用或少列、不列成本费用;收入是否正确核算,各项其他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等是否入账,有无虚增收入或隐匿收入的情况;对外投资收益或损失情况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对外投资是否及时记账,对外投资是否按规定正确核算入账;有无违规担保、未决诉讼的情况;纳税调整是否真实,是否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有无偷逃税收的问题;是否按审计意见调整或重新编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执行。
重点检查2024年度会计信息情况,根据检查需要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四、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7天,2025年7月8日至7月14日。
联系 人:何成云
联系电话:0878-3123057
电子邮箱:sczjjdk@163.com
楚雄市财政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