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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4-/2025-0324006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5-03-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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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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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受理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生物安全、制售伪劣商品及知识产权等领域违法犯罪侦查职责。负责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9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7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2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5种案件,共33种刑事案件。承担着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属楚雄市公安局内设机构,下设情报信息中队、食品药品案件侦查中队、知识产权案件侦查中队、生态环境案件侦查中队、技术保障中队5个股级机构。2个派出所(西山森林派出所、中山森林派出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警种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制售伪劣商品及知识产权等领域违法犯罪,扎实开展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决守好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力维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7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0.5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5.38万元,下降0.69%,减少原因为警务辅助人员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0.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0.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和财政拨款770.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8万元,下降0.69%减少原因为警务辅助人员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0.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7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29万元,下降2.73%,减少原因为去年九月退休1人,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9.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2万元,增长42.81%,增加原因为设备购置支出和残疾人保障金列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支出-587.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出;

2040202公共安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及业务支出;

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执法办案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5.1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困难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缴纳;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保险缴纳;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0.5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8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5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3.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25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5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6.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8.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万元,下降1.53%,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支出和警务辅助人员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549.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12万元,固定资产531.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72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