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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4-/2024-0221033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02-21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司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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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司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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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司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楚雄市司法(以下简称市司法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州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州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配合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仲裁。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3.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承担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管理调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司法所所长选任工作,管理司法协警。

7.完成市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和8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依法治理与依法行政科、法治宣传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法治督察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下辖15个乡镇司法所。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1、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推进法治楚雄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抓好依法治市工作约谈、法治督察、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等工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项目建设试点工作;推进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抓好党政机关法律风险防控;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运用,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降低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目标,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工作机制,抓好类案总结、焦点研判、源头指导、监督落实等关键环节,提升政府工作公信力。

2、持续推进公民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构建法治社会。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推进“三单一书”普法制度体系落实见效,持续推进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3、持续压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和完善“三调联动”“四调对接”机制,全面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全力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化解和风险隐患管控,防范和减少矛盾激化引发的“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

4、持续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为广大群众和中小企业提供普惠均等、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5、持续抓好重点人群管控,提升服务管理效能。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推进社区矫正对象由“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切实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深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提高“智慧矫正”科技运用能力。

6、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行政事业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常态化,着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3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38.2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财务总收入1438.26万元比2023年财务总收入1584.55万元减少146.29万元,下降9.2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各项经费开支减少,财政体制改革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38.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8.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8.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438.2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584.55万元减少146.29万元,下降9.2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各项经费开支减少,财政体制改革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8.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3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23万元,与上年1333.75万元对比,增加7.48万元,增长0.56%,增加主要原因本年在职人数较上年虽减少6人,但是司法协警工资由去年的项目支出放在了今年的基本支出中;项目支出97.03万元,与上年250.8万元对比,减少153.77万元,下降61.31%,减少主要原因是司法协警工资由去年的项目支出放在了今年的基本支出中。

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38.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40601 行政运行:1055.9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办公经费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59.5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楚雄市大调委等司法相关业务支出;

2040605 普法宣传:8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宣传及楚雄市青少年法治宣传基地运行经费;

2040610 社区矫正: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2040612 法治建设:3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市相关工作、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市委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相关业务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51.1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公用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3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0.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 死亡抚恤2.6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33.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6.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费;

2210201 住房公积金:78.1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司法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司法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司法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司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楚雄市司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财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22人。  

楚雄市司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司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5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较上年8.55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楚雄市司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4.47万元,与上年159万元对比,增加145.47万元,增加91.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司法协警工资在运行经费劳务费中列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市司法局资产总额1592.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38万元,固定资产1573.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707.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6.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