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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4-/2024-0221016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02-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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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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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党办通2022〕43号)文件精神,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楚雄市供销合作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为楚雄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楚雄市供销合作社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供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州、市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社的要求,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各基层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楚雄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6.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7.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10.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资产管理科和合作经济发展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落实全国供销总社、省、州供销社工作会议精神、楚雄市经济工作和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三农”工作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改革发展各项举措落地落实,紧扣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组织振兴,大力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加快把基层社打造成为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打造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特色,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赛道上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1.主动服务“三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大局,紧盯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州供销社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大措施和工作力度,努力在建立健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上下功夫,对目标任务再细化、再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全力培育壮大社有企业。加强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确保资产运作安全有效。积极盘活社有资产,强化联合合作推进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以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3.发展合作经济组织。领办规范专业合作社,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助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

4.建设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创建标杆基层社,实现基层社提质与扩面双提升。积极创新和优化服务供给,依托社有企业,联合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强化惠农服务平台服务功能,通过业务融合、服务引领等多种途径,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托管服务。

5.推进农村电商发展。积极拓展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经营,支持传统卖场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内外相通、上下相连、快捷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提高应对市场风险能力。

6.抓好农资供应。提早统筹谋划,做好农资的调供、保障和销售,促进农资市场供应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8.9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4.1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4.85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减少4.91万元,下降1.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点在职人员较上年减2人,人员类、运转类需求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4.13 万元,其他收入14.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4.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4.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单位其他自有资金收入14.85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减少5.71万元,下降1.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点在职人员较上年减2人,人员类、运转类需求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8.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4.13万元,其他项目资金支出1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18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420.69万元对比,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减少40.51万元,下降9.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点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人员类、运转类需求减少;项目支出48.8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4.00万元对比,增加34.80万元,增长148.57%,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预算安排2024年购置台式电脑和2024年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多,2024年本部门单位资金补充机关办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增多。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60201  行政运行:241.88万元,主要用于市供销社机关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61.39万元,主要用于国库授权支付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1.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  死亡抚恤1.1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费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0.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4.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费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23.7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供销社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供销社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供销社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供销社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12万元,较上年0减少0.03万元,下降2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供销社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供销社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2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13人次。

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是:因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供销社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供销社部门2024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供销社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万元,下降5.4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岗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按照每年人均定额等支出标准编制预算,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楚雄市供销社资产总额21.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0万元,固定资产21.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