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楚雄市财政局对楚雄市“三公”经费决算数进行统计汇总。现将楚雄市(包括市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15个乡镇、高新区行政单位、开发区事业单位经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22年度,楚雄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244.3万元,为预算数2173万元的57.3%,较上年1312万元减少67.7万元,下降5.2%。
分项构成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上年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323.6万元,为预算数1110万元的29.2%,较上年366万元减少42.4万元,下降11.6%。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723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共接待4862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20.7万元,为预算数1063万元的86.6%,较上年945.9万元减少25.2万元,下降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2万元,年初无预算,较上年123.8万元减少73.6万元,下降59.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0.5万元,为预算数1063万元的81.9%,较上年822.1万元增加48.4万元,增长5.9%。全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3辆。各分项决算汇总数据均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数内。与2021年度“三公”经费各分项决算汇总数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余各项均有下降,主要原因为2021年疫情管控严格,部分工作无法开展,公务用车使用频率低,较上年减少较多,2022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部分业务恢复开展,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过“紧日子”的要求,楚雄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预算控制、预算执行约束及动态监控,楚雄市“三公”经费决算较上年有所下降,达到了“只减不增”的要求。
附件: 1.楚雄市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2.楚雄市“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楚雄市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三公”经费 |
2022年“三公”经费 |
较上年增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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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额 |
增减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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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12 |
1244.3 |
-67.7 |
-5.2 |
1、因公出国(境)费 |
|
|
|
|
2、公务接待费 |
366 |
323.6 |
-42.4 |
-11.6 |
3、公务用车费 |
945.9 |
920.7 |
-25.2 |
-2.7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123.8 |
50.2 |
-73.6 |
59.5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22.1 |
870.5 |
48.4 |
5.9 |
附件2:
楚雄市“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