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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成立于2017年5月(原名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属开发区管委会下设正科级单位,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和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行政审批相关法规,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负责开发区投资项目、经贸商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文教卫生、社会事务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审批及相关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统一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组织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联合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动态优化行政审批目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推行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公布、发布有关行政审 批的各类信息;负责对行政审批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检查考核以及日常管理等;负责就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及其后续监管与对应的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楚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党委、管委中心工作,“十四五”以来坚持“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围绕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创新审批服务方式等重点任务,强化推进举措、狠抓工作落实, 取得工作实效。现将2021年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1、市场主体情况:至2021年12月31日,登记内资市场主体存量为19190户,内资市场主体较2020年末的17405户净增长1785户(其中企业72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户、个体工商户1064户)。
2、项目审批情况:全年共完成各类审批事项854件,办件满意率100%。解决了一批行政审批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3、申报省级权力下放事项情况:积极主动与省科技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汇报,对接省级权限下放事宜,目前正在等待省政府的决定。
4、营商环境情况:一是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改革,不断压缩审批时限;二是推进审批档案信息化服务,全省首家启用电子档案查询系统;三是全面推行楚雄高新区内注册登记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全年累计刻章522件;四是全省率先启用启动“24小时无人值守审批工作站”,提升智能化政务服务水平;五是开展“好差评”审批评价体系建设,把政务平板和“好差评”系统进行链接;六是及时协调6个部门入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291项;七是及时协调处理了3件营商环境投诉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行政审批局内设五个科,分别是综合科、投资服务科、商事社会事务科、营商环境科、政策法规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17.16万元。其 中:财政拨款收入216.76万元,占总收入的99.8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40万元,占总收入的 0.18%。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了20.94万元,主要是2021年专项工作经费减少,原因是2021年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压减专项工作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17.09万元。其 中:基本支出160.11万元,占总支出的73.75%;项目支出56.98万元,占总支出的26.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4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聘用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82%。办公费、印刷费、水 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98万元。(其中:办公费用5.87万元、印刷费用0.15万元、咨询费用14.84、劳务费2.50万元、委托业务费22.8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压减专项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对比减少21.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专项工作经费减少,原因是2021年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压减专项工作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6%。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0.9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4.9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宴请和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宴请和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 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9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和聘用人员工资、绩效、和保险支出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4.78万元、邮电费0.95万元、劳务费56.91万元(聘用人员工资)、其他交通费4.61万元、工会经费0.82万元、水费0.42万元、差旅费0.41万元、维修维护费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部门资产总额18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4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9.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3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末资产181.70万元,比上年174.46万元增加了7.24万元,增加5%。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增固定资产23.27万元。二在2021年支付湖北匡吉商贸有限公司24小时无人值守职能服务体系建设系统预付款39.6万元;支付上海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4小时无人值守智能服务体系建设系统预付款52.72万元。新增无形资产,是园区档案信息华查询服务系统完成验收后转入无形资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 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三公”经费:指本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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