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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4-/2022-0317003 信息分类: 楚雄市政府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0-06-19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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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发表时间: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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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2日在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楚雄市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以防风险、保民生为重点,全面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壮大财政收入规模,增强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0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65451万元减收11364万元,下降4.3﹪,比上年增收3662万元,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7711万元,比上年下降2.6﹪;非税收入完成96376万元,比上年增长8.8﹪。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138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541380万元一致,比上年增支25780万元,增长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完成预算说明: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4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差人代会目标11364万元,增速欠4.5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完成目标主要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2019年全市共减免税费15.55亿元(税收减免14.24亿元、降费1.31亿元),其中:以前出台政策10.46亿元,2019年新出台政策5.09亿元。全市共减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8亿元,其中:以前出台政策4.32亿元,2019年新出台政策1.66亿元。以2019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1亿元加上受减税政策当年影响的1.66亿元,全市可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增长8.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087万元,转移性收入2302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126万元,调入资金103648万元(其中: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43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95863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24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5840万元,收入总计7829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1380万元,转移性支出416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5840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94万元,支出总计770765万元。收支两抵,年末滚存结余12186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的形成,主要是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当年不能形成支出,需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使用。

1.市级

市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2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88912万元减收8667万元,比上年增收2026万元,增长1.1﹪。市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240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462409万元一致,比上年增支22019万元,增长5﹪。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245万元,转移性收入2302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51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3955万元,调入资金95107万元(其中: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45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8782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24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4740万元,收入总计7028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2409万元,转移性支出4165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6883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9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4740万元,支出总计697577万元。收支两抵,年末滚存结余5239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的形成,主要是部分项目需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使用。

2.开发区

开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8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6539万元减收2697万元,比上年增收1636万元,增长2.3﹪。开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97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78971万元一致,比上年增支3761万元,增长5﹪。

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842万元,转移性收入1688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1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07万元,调入资金8541万元(其中: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8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8043万元),收入总计1109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971万元,转移性支出139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100万元,支出总计104026万元。收支两抵,年末滚存结余6947万元(结转下年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的形成,主要是部分项目需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30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0000万元增收123033万元,增长175.8﹪,比上年增收74946万元,增长63.5﹪;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26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64976万元增支57654万元,增长34.9﹪,比上年增支58458万元,增长35.6﹪。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3033万元,转移性收入213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7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97600万元,收入总计593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26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2200万元,调出资金95863万元,转移性支出10997万元,支出总计591690万元。收支两抵,年末滚存结余1659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上级补助的专项基金项目结余。

1.市级

市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61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0000万元增收106133万元,增长265.3﹪,比上年增收75079万元,增长105.7﹪。市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7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4944万元增支33791万元,增长45.1﹪,比上年减支10293万元,下降8.6﹪。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6133万元,转移性收入213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4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03700万元,收入总计4525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735万元,转移性支出1099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8万元,调出资金878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3300万元,支出总计450890万元。收支两抵,年终滚存结余1627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上级补助的专项基金项目结余。

2.开发区

开发区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9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0000万元增收16900万元,增长56.3﹪,比上年减收133万元,下降0.3﹪。开发区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8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0032万元增支23863万元,增长26.5﹪,比上年增支68751万元,增长152.3﹪。

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900万元,转移性收入38万元,转贷收入93900万元,上年结余32万元,收入总计1408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895万元,调出资金804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900万元,支出总计140838万元。收支两抵,年终滚存结余32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上级补助的专项基金项目结余。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68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5061万元超收1761万元,增长3﹪,其中:社会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53489万元,投资收益22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271万元,其他收入2082万元,转移性收入1755万元。全市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525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4325万元增支925万元,增长2﹪,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3852万元,其他支出1001万元,转移性支出397万元。收支两抵,本年收支结余11572万元,加上年结余6746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9033万元。结余资金包括按政策属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以及保障下年度一定月份支付的基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楚雄市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以上数据已上报州财政局,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市2019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如有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 报告。

二、2019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全面规范管理,加强风险防控

一是堵“后门”,遏制违规违法举债融资,守住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红线”,除在法定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外债转贷外,严格要求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债,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或承诺承担偿债责任。二是开“前门”,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019年,全市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3.54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务6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务5.04亿元,其他专项债务2.5亿元),置换债券资金40.5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4.3亿元。三是加强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支出责任台账,严把10﹪的“红线”关,确保PPP项目支出责任不突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四是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始终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对到期债务及偿债资金来源认真梳理和分析,做到“三个提前”即提前研判预警、提前筹集资金和提前制定预案,为债务按期偿还打下坚实基础。通过采取盘活存量、资产处置、土地出让和引入社会资本等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切实维护政府信用。五是持续抓好打击非法集资及P2P风险整治工作。

(二)抓实收入征管,完成财税指标

面对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严峻形势,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干部群众,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按照“助跑、跳起、摸高”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2019年财税工作。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楚雄市稳收支保三保专项行动方案》,健全部门联动征管机制,突出政府高位协调,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强化收入分析,按月进行分析预测。对年初税源预算进行动态监控,对可能存在收入缺口或不确定、不稳妥的税源,及时做好应急预案和填平补齐措施。根据细化分解的财政收入计划和按月下达的收入目标,强化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通过抓实“财税收支专项行动”,科学配置资源和力量,锁定目标、挂图作战。全力增加财政收入税收占比,切实提高财力质量。

(三)强化向上争取,做大支出总量

坚持把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作为增强财力、缓解收支矛盾的重要措施。强化各部门和各乡镇争取项目资金的主体责任,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全力投入到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中,形成全市上下合力向上争取支持的氛围,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楚雄市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及政策指引》,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高质量做好项目储备与上报工作。各部门和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向上汇报工作制度。一方面,主动汇报项目前期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另一方面,及时了解掌握上级资金的投向和支持的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各部门和各乡镇的争取资金情况进行排名,及时在全市进行通报,建立完成任务倒逼机制,督促各部门抓好争取项目资金工作。2019年,全市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达23.02亿元,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目标实现。

(四)加快支出进度,服务经济发展

面对前所未有的收支压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坚持收支并重,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召开支出进度分析会,加快执行年初预算。建立督查约谈通报制度,对项目支出进度慢的预算单位进行约谈,确保完成各阶段支出进度目标。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同时,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和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集中财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和提质增效。下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万元,支持各部门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促进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兑付市级2018年208户工商企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1805万元,筹措下达创业贷款贴息资金720万元,申报7户企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推动企业培育、发展和升级。

(五)统筹资金投入,支持脱贫攻坚

一是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6亿元,其中:中央补助3212万元;省级补助802万元;州级补助1046万元;市级5577万元。二是按照《楚雄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试行)》(市党办通〔2017〕114号),统筹整合进入财政扶贫专户资金36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1478万元,省级水利专项资金150万元,省级补助2018年非贫困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资金302万元,州级补助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92万元。2019年省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351万元,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281万元。三是引导社会帮扶,助力脱贫攻坚。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234万元,下达指标拨付资金234万元。确保全市完成23个贫困村出列、3067名贫困人口脱贫,实现整市脱贫的目标任务。

(六)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

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增加财政民生投入。2019年,全市保障民生支出45.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5﹪,增长6.8﹪。一是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下达义务教育学校各级补助公用经费4071万元;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各级补助资金2667万元;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968万元;教育基础类改善办学条件资金1165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412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386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615万元;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困难学生生活补助803万元。二是安排资金8073万元,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其中:下达医疗救助资金2082万元;城乡低保资金4356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132万元;临时救助278万元;孤儿生活补助151万元;流浪乞讨救助74万元。三是安排资金814万元,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安排资金985万元,专项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白内障救助、精准康复、创业扶持等;下达资金1854万元,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培训等就业扶贫。四是安排卫生健康支出4.78亿元,推进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6849万元;安排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2亿元。六是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安排资金115万元,继续支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投入资金72万元,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安排彩票公益金230万元,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七是下达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森林火灾保险资金874万元,救灾资金1379万元(其中:6•24地震应急处置资金100万元),落实重大疫情防控经费412万元,增强抵御灾害能力。八是落实惠农利民政策,下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8637万元。九是预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费1000万元,改善市容市貌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是财政投入1500万元,实施东华镇莲华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及新柳村四位一体项目,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

(七)深化财税改革,优化服务效能

一是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按照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2019年共减免税费15.55亿元。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细化预算追加程序和审批权限,健全部门预算项目库。继续深化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电子支付改革,稳妥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如期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四是全面掌握市级国有资产情况,建立向本级人大常委会 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五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严格执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方案》和《楚雄州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切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六是强化PPP项目库管理,规范项目运作。重点推进楚雄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确保2020年龙川江西观桥国控断面水体达标。七是切实加快绩效预算改革。中央、省州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同步下达,市级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强化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八是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制定完善国企改革政策措施。九是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备案审批事项网上办理。

(八)加强财税监管,推进依法理财

一是强化财税监管和预算约束,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加强税收源头监管。严格依法执行预算管理,始终把财政监督检查贯穿于财政资金安排使用全过程,形成人大监督、审计跟进、财政参与的“三位一体”预算执行监管体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资金沉淀,发挥资金效益。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建立健全债券分配与债务风险预警联动机制和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三是认真开展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将相关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2019年底形成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结转率控制在8﹪以内。四是做好惠民“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对13项惠民惠农资金开展自检自查和重点检查。五是全面开展存量资金清理工作,清缴存量资金4069万元,统筹用于重点支出。六是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七是组织开展政府资产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编制、预算绩效管理及代理记账机构备案工作。八是制定《关于规范差旅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规定》《市级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交通费报销标准》,下发《关于做好市管异地交流干部和挂职干部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楚雄市市级行政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楚雄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和《楚雄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强“三公”经费监管,2019年 “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25.45﹪。九是建立了市人大与市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监督联网平台,实现实时监控。

三、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财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正确认识和把握云南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全部财政工作始终,健全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政策制度体系,奋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现代财政治理能力,切实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财政治理效能。坚决扛起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责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平稳运行,落实好“提质增效”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在具体编制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二是支出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勤俭节约、突出重点,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和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下,集中财力支持扶贫 攻坚和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年度预算编制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四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实行全口径预算的同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在充分考虑影响财政收支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建议2020年全市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56627万元,比上年增收2540万元,增长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06346万元,比上年减支35034万元,下降6.5﹪。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627万元,转移性收入23808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186万元(项目结转),调入资金40447万元(其中: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94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38251万元,其他资金调入30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9771万元,收入总计5971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6346万元,转移性支出4100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9771万元,支出总计597120万元。收支平衡。

1.市级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82047万元,比上年增收1802万元,增长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30097万元,比上年减支32312万元,下降7﹪。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047万元,转移性收入238089万元,上年结余5239万元(项目结转),调入资金40447万元(其中: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94万元,从其他基金调入38251万元,其他资金调入30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507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9771万元,收入总计5306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0097万元,转移性支出4100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7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9771万元,支出总计530668万元。收支平衡。

2.开发区

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74580万元,比上年增收738万元,增长1﹪。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6249万元,比上年减支2722万元,下降3.4﹪。

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580万元,转移性收入979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947万元,收入总计913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249万元,转移性支出15075万元,支出总计91324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75000万元,比上年减收18033万元,下降9.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0638万元,比上年减支91992万元,下降41.3﹪。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5000万元,转移性收入223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5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2650万元,收入总计2615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0638万元,债券还本支出92650万元,调出资金38251万元,支出总计261539万元。收支平衡。

1.市级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40000万元,比上年减收6133万元,下降4.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9387万元,比上年减支9348万元,下降8.6﹪。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000万元,转移性收入223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78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26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27万元,收入总计230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938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92650万元,调出资金38251万元,支出总计230288万元。收支平衡。

2.开发区

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35000万元,比上年减收11900万元,下降25.4﹪。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1251万元,比上年减支82644万元,下降72.6﹪。

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万元,收入总计350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251万元,转移性支出3781万元,支出总计35032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6604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52139万元,投资收益53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702万元,其他收入1824万元,转移性收入1837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763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6439万元,其他支出823万元,转移性支出374万元。收支两抵,本年收支结余8405万元,加上年结余7903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743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楚雄市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四、2020年财政工作措施

围绕2020年财政发展思路和预算目标,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财政收支,提升财政保障力度

一是狠抓增收提质。密切关注财政经济形势,及时解决组织收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牢牢把握住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加强与执收部门的协作配合,更加注重抓好收入质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税收收入分析,坚持依法征税管费,努力挖掘征收潜力,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二是调整支出结构。全面落实“保三保”支出责任,“三保”支出应保尽保,不留缺口。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各部门“三公经费”压缩5﹪、公用经费压缩10﹪。同时,着力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尽快将财政资金用到精准扶贫、保障民生、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二)全面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财政绩效水平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面提质,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完整闭环,夯实预算执行管理基础。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着力构建放管结合、权责清晰、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和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夯实国有资产数据基础,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加强财政监督,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会计行业管理、重大民生资金使用等领域专项监督,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坚决查处财政资金使用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三)全面推进财税改革,加快财政制度建设

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确保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更好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分领域推进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力争省州对楚雄市有更大倾斜和支持力度,完善市对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财政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实现盘活存量实时化。推进专项资金深度整合和适时退出,控总量、提质量,健全完善预算公开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和在全市推广应用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核心业务统一核算系统,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大力支持其他重点改革,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支持经济体制、农村综合、社会体制、生态文明、文化教育等其他重点领域改革,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协同有序推进。

(四)聚焦重点政治任务,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

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和公平性,着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继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确保财政精准扶贫投入力度不减,预算安排扶贫支出9886万元,增长58.8﹪,其中市本级安排5000万元。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预算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91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1365万元。落实“河长制”责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治理与监督、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环境监测监控运行;继续全力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面源污染防治等全环保重点工作。兼顾长远和当前利益,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灵活运用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手段,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环保事业发展。三是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在继续严格执行债务限额和债务预算管理,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的基础上,做好各类债券的申报使用,推动融资平台转型发展。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楚雄市提出的即知即改事项,开展金融放贷领域专项整治,加大日日昌平台资金追偿和农金宝平台项目核查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一债一策、一单一案”的要求落实风险防控的措施,守住隐性债务不新增、“三保”资金不断链的风险防控底线,安排债务还本付息资金10.57亿元,按期完成隐性债务化债目标,努力争取在2020年退出债务风险红色预警地区。

(五)提质增效促进发展,支持经济平稳运行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围绕省州市稳增长实施意见,切实提高稳增长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及时性。一是大力提质增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和复工复产支持政策,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发挥效应,降低实体企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培植税源。狠抓向上争取,努力完成向上争取资金26亿元;用好用活加力的积极财政政策,做好专项债券申报争取工作。深化政银企合作,引导企业合法合规融资,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创业融资支持。二是支持推动乡村振兴。统筹安排农林水支出3.89亿元,增长20.3﹪。其中市级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2000万元。三是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统筹安排工业稳增长专项资金4000万元,商贸流通企业稳增长资金2000万元。四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安排项目前期经费3300万元。统筹安排交通运输支出1.04亿元,增长160.3﹪,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公共交通补贴。

(六)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福祉

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全力保基本民生。一是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经费保障。以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不敢就诊,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救治和疫情防控作为经费保障目标,认真履行财政保障职能,财政安排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资金854万元,其中本级安排360万元。二是支持就业创业,全力支持居民就业保障工作,统筹安排就业支出1764万元,增长3﹪。三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安排教育支出7.66亿元,增长1﹪。其中市本级安排1.03亿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配套、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四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筹安排卫生健康支出4.88亿元,增长2.2﹪。其中市本级安排100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大健康产业和医疗卫生领域补短板。五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安排社会保障支出5.75亿元,增长4.8﹪。其中市本级安排1.57亿元,主要用于殡葬改革、社会救助、城乡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20年风险防控、财政收支及深化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抓好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