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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4-/2022-0112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2-01-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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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楚雄市财政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楚雄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年报发布在楚雄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cxs.gov.cn/bmxz_list.jsp?urltype=egovinfo.EgovCustomURl&wbtreeid=1192&type=deptsubcattree&dpcode=cxsczj&dpopenitem=cxsczj,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楚雄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115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12332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市财政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财政金融工作透明度,积极发挥财政管理作用,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楚雄市财政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信息、财政收支信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涉农补贴领域、财政信息10个栏目。2021年及时在网站上发布了楚雄市财政局基本概况,完善了组织机构信息并发布了本单位的领导照片及分工信息,制定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34条、政府债务信息2条、财政收支信息2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10条、涉农补贴领域信息7条、财政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楚雄市财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解读回应。2021年,楚雄市财政局按程序,在时限内办理市长信箱信件3件,无书记信箱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楚雄市财政局政府网站责任栏目管理规范,更新及时。12345政府热线工作正常开展,年内办理12345政府热线信件8件。

(五)政府信息管理。楚雄市财政局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根据《楚雄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根据《楚雄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六)政府信息监督管理。市财政局针对上级提出的有关政务新媒体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不出现问题,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开展集中办公培训,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权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指标考核,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严格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部分科室对财政信息工作不够重视,上报信息较少,上报的信息质量不高。二是发布信息结构不均衡,常规性的信息偏多,跟踪连续报道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全局性的综合类信息偏少。

(二)改进的措施: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扩大财政 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各科室及时提供政府信息的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扩展范围,增加政务公开透明性。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积极探索,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楚雄市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楚雄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