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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4-/2021-1206001 信息分类: 涉农补贴
发文日期: 2021-12-06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号: 楚市财农〔2021〕12号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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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为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积极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技术装备支撑。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农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0〕184号),现将2021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农机购置补贴480万元下达你局,此款列入2021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预算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资金和任务细化

请积极对接州级主管单位相关科室,细化工作任务,严格落实约束性任务,在指导性任务清单范围内统筹安排资金,因地制宜,安排任务不得超出清单范围,不得安排明确由地方财政安排的任务。待中央2021年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正式下达后,州级将及时进行分解下达,请你单位依据相关管理办法,提前安排部署,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要提前组织,确保尽早兑付。

二、加强项目管理

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注重定期调度督导

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保障各项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报送相关资金安排情况、月度资金执行情况等信息。

楚雄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