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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2-/2024-0221002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发文日期: 2024-01-05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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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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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发展改革局以项目拉动经济增长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建设幸福楚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市发展改革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局全过程。一是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今年组织4名法治一线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并全部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证,截至目前共持新换发的执法证人员11人,占全局职工总数43人的25%,基本覆盖了3个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科室(煤炭科、能源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始终坚持党员干部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市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市发展改革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定期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今年,通过理论中心学习组开展学习法治知识2次,利用职工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讲座6场240人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局严格按照《楚雄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组织召开了局依法治局委员会会议,调整充实局依法治局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二是专门召开依法治局及法治建设工作会议,讨论了我局法治建设经费投入、法治参观考察等事项。2023年,共计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2场次,安排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经费3万余元(其中:聘请聂宗林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经费10000元、聘请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10000元,订阅报刊588元,法治建设工作经费10000元)。到楚雄监狱州反腐倡廉基地接受教育1次。

(三)法治政府建设。市发展改革局严格按照《楚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将我局负责牵头落实的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科室具体负责落实。同时,对标对表《楚雄市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指标考评细则》完成市发展改革局所承担的法治建设工作。

1.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楚雄市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即投资领域的“黑名单”,遵循“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外,其余所有领域都已经对企业开放。国家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统一标准,目前,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已于2022年3月12日发布执行。今年11月,按照省州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楚雄市严格按照《云南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2023版)》要求,积极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局等单位对我市的市场准入效能展开评估。

2.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市发展改革局作为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全市的项目管理工作,多年来,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简政放权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紧盯服务市场主体“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托“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优势,业主通过互联网填报和提交相关信息,实现无纸化审批办理,充分使用和发挥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张网”作用,同时配合省州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平台打造,初步实现单位一次申报、审批人员一次办理、批复文件等在线打印。全面放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审批权限,凡是在楚雄市辖区内备案的项目全部实行网络线上办理,只要不是属于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项目都可以备案。具体办理流程是: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只要在开工建设前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将企业的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规模、总投资等信息通过网络线上申报,同时作出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并对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后即完成申报,市发展改革局作为备案机关收到企业申报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需要备案纸质证明的,可以要求市发展改革局出具或者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凡在楚雄市辖区内的项目备案审批已经做到当场完成申报即时就可得到办理,办理时限为“0个工作日”,真正做到“只进一扇门,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的高效便捷办理。

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楚雄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采取五项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出台了文件《楚雄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楚雄市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楚雄市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措施》《楚雄市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狠抓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023年楚雄市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排名第一。今年来,云南省网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共收到投诉件85件,已办结81件,正在办理4件。各级各部门开展“三进企业”706场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889个。开展“营商环境护航”活动监督检查315次,整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34个,查处违纪违法行为7起。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法官进企业”活动、专设“营商环境保护绿色通道”,积极为涉诉企业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使涉企纠纷快调解、快立案、快送达、快保全、快审判、快执行,降低诉讼司法成本。

4.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市发展改革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的总体部署,将落实“双公示”制度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给予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和“双公示清零”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瞒报、迟报、错报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双公示”信息的数据质量,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今年,在省级抽检核查“双公示”中,楚雄市共涉及楚雄市交通运输局、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计9条迟报、瞒报信息,目前均已核查完毕,不存在瞒报情况,属于迟报的已经补录完毕。在全州10县市“双公示”工作考核中位居前列。

5.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按照省州信用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楚雄市与省州同步进入《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录入,实现全市红黑名单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法人监督检查、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等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真正做到应录尽录,应归尽归。2023年,全市共有46个市属部门参与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共计提供416.1万条可公开信用数据,其中包含法人行政许可3727条,法人行政处罚59 条,自然人行政许可1476条,自然人行政处罚 177条。

(四)普法宣传。今年是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为确保今年的“八五”普法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成立市发展改革局普法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学法宣传动员,并发放了《楚雄州发展改革系统“八五”普法宣传资料(一)》,全局干部职工人手一册;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普法办下达给我局的年度15个普法菜单学习任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四是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宣传周、6月节能宣传周、“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等市级统一活动的契机,到桃源湖体育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今年,共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场,悬挂宣传横幅条,向市民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张),同时,到昆仑燃气公司、吕合石鼓煤矿开展安全生产普法讲座4场。

(五)专项督察。市发展改革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统筹协调、定期研究部署,狠抓跟踪问效,清单化推动任务落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运用政府门户网站,科学有效宣传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包容审慎监管的认同感、满意度。二是实行“减免责清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编制”原则,对现行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照州发改委制定的减免责清单,结合实际制定了《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版)》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2版)》,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度的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实施法律法规,根据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后果等,按照合法、科学、公正、合力原则,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行为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四是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将柔性执法贯穿行政执法活动全程,建立健全对行政相对人事前指导、风险提示、劝诫、约谈、回访等制度,教育引导在先、检查整改在后,做到执法关口前置、监管重心前移。坚持综合施策,防止“一刀切”执法,统筹管理与服务,防止严格管理与忽视柔性执法、柔性执法而疏于监管等问题发生,促进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有效融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五是夯实行政执法工作基础。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要求执法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全面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六)延伸督察。市发展改革局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精简高效、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经营、安心创业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一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对出台的各类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政策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法制审核,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经营。2023年,市发展改革局没有出台相关涉及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代市政府起草了《楚雄市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送审稿)》和《楚雄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初稿)》2个文件,均通过政策法规科公平竞争审查。二是持续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督促各行政执法人员落实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公开市级行政执法主体、权责、执法依据事项清单及执法人员执法身份、执法决定、执法信息。2022年,市发展改革局到煤矿企业、粮食企业、油气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48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生产情况,因此,全年没有产生行政处罚案件。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市发展改革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与上级的要求还存着一定的差距。

(一)主动创新较少。相关工作主要靠市司法局统筹安排,按照要求履职,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缺乏创新意识。

(二)工作方式单一。传达会议精神、部署上级要求居多,没有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热情,参与度较低。

(三)普法深度不够。相关工作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学习宣传拘泥于局机关工作人员,对业务科室及下属企业倾斜较少,导致部分工作人员对此了解不多。

(四)执法力量薄弱。发改部门行业监管职责较广,但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自2019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要求,我局的价格监督检查、知识产权检查的行政执法职能已正式划转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应的执法人员也遵循“人随事走”原则被划走,导致我局执法人员严重不足。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在今后工作中,市发展改革局将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快建设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意义重大。

(二)创新方式、多措并举。深入挖掘资源,开创新颖活泼的法治建设宣传模式,将法律条文、政策解读生动化、形象化,便于干部群众接受,更好地提升宣传实效。

(三)完善机制,全局发力。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指导、统一检查。

(四)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发展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经济运行分析、投资项目管理、物价水平稳定、粮食物资安全、能源监管有效等发改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建设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更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