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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2-/2023-1110007 信息分类: 园区经济
发文日期: 2023-11-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组建“政务服务大篷车”服务团集中开展进园入企“零距离”服务工作的通知
号:

关于组建“政务服务大篷车”服务团集中开展进园入企“零距离”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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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创新拓展服务方式和举措,为企业和群众送上有温度、有态度、有速度的政务服务,经研究在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的基础上组建“政务服务大篷车”服务团,常态化组织开展入园进企走基层“零距离”服务活动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3815”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和开放经济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最大限度为园区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

二、工作任务

按照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精准服务、跟踪落实的原则,推动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变坐等服务为主动服务,充分发挥政策发布、创业培训用工对接、金融支持、政策申领等综合服务功能,以“园区事园区办,园区事集中办,园区事帮代办”为重点,开展“政务服务大篷车”走百企、进万户、下基层,将“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与“送惠企政策上门、送要素保障上门、送融资服务上门、送用工服务上门、送科技服务上门”等活动有机融合,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一流营商环境。

三、工作机制

(一)推进部门协同服务机制。建立由政务服务部门牵头,整合发改、财政、工信、住建、科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社、医保、商务、农业农村、林业草原、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服务资源,组建“政务服务大篷车服务团”开展集中服务全市产业园区企业活动,做到全市产业园区全覆盖、市场主体全覆盖。省级以上各产业园区统一入园进企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组织为规以上企业集中综合服务每年不少于两次。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实际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提供最为需求的服务。

(二)建立惠企政策直达机制。各惠企政策专窗部门要全面汇总、梳理年度国家、省州市涉及本行业的惠企政策,并根据各个产业园区企业的情况,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精准推送,指导帮助企业做好惠企政策申领,做到问题排查一个不漏,政策允许范围内问题解决一个不漏,切实用好用足用活国家、省州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利好政策,帮助企业纾难解困。

(三)建立困难需求直通机制。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要向园区企业发放“政务服务直通卡”,明确服务企业的范围、内容和层级,公布专窗服务电话,并建立企业困难需求受理办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服务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和“专窗吹哨,部门报到”。

(四)建立问题诉求响应机制。广泛收集园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各单位高质量服务园区企业和广大市场主体责任,推进服务企业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对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市乡(镇)两级惠企政策“一站式”专窗要建立高效的问题受理、流转、督办、反馈以及跟踪问效等制度,形成企业困难诉求响应有效闭合,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健全服务成效评估机制。按照“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切实帮助企业疏痛点、解难点。把各单位入园进企服务成效纳入年度营商环境政务服务重要指标、“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和“八比八拼月擂台”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服务企业“庸、懒、散、慢”和对待市场主体方式方法简单、服务工作不到位等,视情况报有关部门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力度,明确责任领导、工作责任人,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严格工作标准,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入园进企“零距离”服务重点突出、方式灵活、组织有序。

(二)严格责任落实。按照“谁负责、谁落实、谁解决、谁反馈”的原则,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属于乡(镇)级层面的,由乡(镇)有关单位就地受理、就地解决,不得推诿或简单上交;确需市级层面帮助解决的问题,由市级惠企政策“一站式”专窗提交市级专窗办公室协调解决。各级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对受理的企业问题要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建立问题台账,逐一研究解决方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给企业增添负担,提升服务能力,树立良好形象,推动政务服务大篷车”服务团集中开展进园入企“零距离”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四)积极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年11月18日前报市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科。

       

 

  楚雄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