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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2-/2023-0913003 信息分类: 政策问答
发文日期: 2023-09-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称: 商品房的智能水、电、气表费用收费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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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智能水、电、气表费用收费标准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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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187号)和州发改委《转发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文件的通知》(楚发改价格〔2021〕62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3月1日起,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再收取水电气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