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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2-/2023-0912002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 2023-08-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楚雄市十届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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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楚雄市十届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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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共收到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2件(其中重点提案2件),在承办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到6月30日已办结12件,办理类别为“A”类,办结率100%。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满意率100%。

今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呈现出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内容丰富,二是针对性强。12件建议、提案涉及的均是我局主要重点工作,尤其是涉及城乡融合发展、充电桩及新能源建设、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等民生工作,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为我市发展改革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认真学习了关于代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文件及市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政府机关履行职责,了解民意,改进工作,履职尽责的一个重要途径,把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到位抓出成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我们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创新办理的方式方法,办理工作中密切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办复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健全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及相关科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共召开局领导班子会研究2次,领导小组会议3次,职工会动员推进3次,切实强化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承办工作责任机制。印发了《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州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五定三包”责任制,做到每件建议、提案有责任领导,有承办科室,有具体承办人,有办结时限。同时,紧紧围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城乡融合发展、充电桩及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建设、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等民生工作问题,专题进行调查研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一是强化调研力度,突出办理实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提的建议、提案,我们都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项具体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二是加强督导机制,保证办理质量。办公室明确专职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全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联络、协调,督促承办科室认真办理,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三是完善答复程序,按时办结答复。在办理提案的过程中,相关科室负责人都认真组织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促指导领办,确保办理工作措施实,答复意见内容实,汇报情况依据实,整改措施督办实,限时办结,让代表、委员满意。四是健全公开机制,确保群众满意。今年,我局承办的2件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均在办理复文形成后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积极主动,注重办理实效。我局把解决问题和人在代表、政协委员是否满意作为办理结果的重要检验标准,并将其贯穿于建议、提案办理全过程。坚持把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与规划编制、项目审批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建议、提案办理推动工作发展,以开展业务工作推进建议、提案办理。比如,针对代表反映“关于加大乡镇政府所在地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议”,我局在办理中,同楚雄鹿城供电局,主动与代表(面商)进行沟通交流,实地调研视察,赢得了代表的满意。针对鹿城镇代表队“关于强市府工程的议案”(议案转建议),我局局长黄忠宝、副局长殷建红亲自带领承办科室一同与鹿城镇先后面商答复,充分听取10位代表意见建议,报告了我市城市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工作,尽可能找到办复满意的解决方案,取得了满意效果。针对“关于整治城中村停车乱收费现象的提案”和“关于降低楚雄市路边公共停车位收费标准的提案”,协商调研中,向委员详细汇报了楚雄市城市停车泊位建设情况及现行服务企业和收费政策,得到了委员的理解和支持。针对委员提案集中关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楚雄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和大办发展清洁能源的问题”,我局在办理中,同楚雄鹿城供电局和楚雄市城乡投建设企业,主动与委员沟通,对楚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桩规划建设进度及财政补贴政策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赢得了委员的满意。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建议,有条件落实的,我局坚决在第一时间予以落实。针对“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协商中,在配合州发改委完和州政协开展工作调研基础上,向委员详细汇报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困难问题,得到了委员的高度关注。

二、重点提案办理情况

根据《政协楚雄市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工作的通知》(市协发〔2023〕4号)文件,我局承办重点提案2件,即“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第3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的提案”(第37号)。在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本着对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探索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一是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重点提案部署办理工作,分别制定2个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与委员进行见面沟通、征求意见、情况反馈等,确保办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能一丝不苟、严谨规范。二是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要求,切实做到办前联系、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确保“事事沟通”、“件件面商”。三是办理前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全面把握提案的背景、委员的意图,统筹考虑,合理答复,及时反馈,确保没有初步办理意见的,不与委员见面,没有见面或者见面不满意的,不作书面答复。两个重点提案的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是:

(一)针对楚雄市工商联第30号提案反映: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该提案涉及十个方面的工作:

1.对标省州印发了《楚雄市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措施》和《楚雄市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监督重点及工作安排的通知》,聚焦政策落实不到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政商关系“不亲”和“不清”等列出了3个方面18个具体监督重点,各部门开展自纠自查,市纪委牵头开展“营商环境护航”活动监督检查73次,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行为4起,推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良性互动。

2.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分级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上半年,全市累计办理审批改为备案578件、实行告知承诺件131件、优化审批服务1085件,累计办理改革事项业务1794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检查经营主体4965户,督促备案或责令整改116户,行政处罚208件。二是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三是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四是认真落实《云南省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试行)》,对投诉热点、难点问题明确责任单位,以求快速响应,确保案件事事有人管、事事有回应。

3.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一是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二是全面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非禁即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对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实行非禁即准,打破行政性和市场垄断,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更广领域。三是聚焦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行业、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民生热点问题,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今年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2次,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件。开展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公平竞争审查3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4.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制定《楚雄市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试行)》。二是积极探索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重点,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加强案件集约查控,提升公证参与、配合执行工作的能力,做好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债务案件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就业的影响。

5.营造团结干事的工作环境。今年以来,市委坚持高位统筹把贯彻落实“四向发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楚雄实践”作为推动楚雄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季度,市级主要领导下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平均28天、一线现场办公平均8次,共解决问题59个。市级党政“一把手”赴州外招商10次,乡镇、市属部门“一把手”外出招商49次。全市集中开工项目41个,计划总投资74.1亿元。重点产业和企业支撑有力,全市经济呈现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6.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营造优良的人文环境,以“党建+文明城市创建”为引领,开展“主题党日+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党组织及党员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并形成了“2+14+N”常态化创文工作制度体系,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迈入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轨道。

7.营造优质温馨的服务环境。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能。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推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窗出证”的方式依法进行审批,市行政审批局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117437件。二是持续开展“多样化”贴心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帮办代办制、上门协办制、专家辅助制,在省内率先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预审批制、区域性评估评价制和不动产登记“交房即交证”办理模式。开展首问负责、网上预约、证照寄送、集合服务、延时错时服务等特色服务。

8.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环境。在全省率先推进“小盆景”带动“大风景”试点,实施青龙河东岸滨河廊带公园建设项目,新增绿化面积46万平方米,人均新增绿地面积1平方米,为全省城乡绿化美化城市公园单体建设规模较大的项目之一,在全州甚至全省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9座主题公园完成更新改造,街头绿地公园、广场均衡布局。成功创建东兴、中大街等一批绿美幸福社区,彰显居家式绿色之美。全市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6.32%,道路林木绿化率达81.34%。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

9.营造四通八达的交通环境。近年来,楚雄市高铁动车组列车正式开通,楚姚高速、楚南一级公路建成通车、320国道楚雄过境线改造完成,玉楚高速即将通车,东南绕城高速顺利开工,楚景高速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楚雄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将逐步形成内畅外联、互联互通、全方位、立体化、大运量的“大交通、大连通”的现代化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

10.营造高效的网络环境。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建成覆盖市、乡、村三级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建有叫号系统、“好差评”系统、中心纪律监督监控系统、LED大屏展示系统、自助办理系统。实现网上预约、业务查询、取号选号、政务服务“好差评”、政务大厅考勤和安全管理、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远程异地评标、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企业开办“一窗通”等功能,推动更多政务应用可在线上受理或办理。

(二)针对冯道兰委员提出的第37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的问题。楚雄市高度重视光伏产业开发,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州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组织市属相关部门对全市光伏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规划、实施,委托专业设计院编制《楚雄市新能源“十四五”规划》,组建绿色硅光伏产业建设专班,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楚雄市年平均日照小时数2224.6h,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佳开发区。“十四五”期间,我市共规划集中式光伏发电站项目60个,总装机容量562万千瓦;成功入选国家能源局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整县试点名单,项目总装机容量26.6万千瓦,规划总投资11.15亿元,目前,我市7个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及屋顶分布式光伏全国整县试点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2022年6月开工以来,按照“排查、设计、施工、并网”一体推进的工作方法,已完成完成建设容量0.3438万千瓦,并网0.19万千瓦,预计今年年底前全面竣工。列入2022年省级建设清单的7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已全部纳统,装机44.1万千瓦,计划总投资19.85亿元,其中,王三冲主体与外送线路已完工,具备并网条件;柳树冲、孔家庄、罗杞打3个项目正常推进实施;太苏石头、回龙、九迤3个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及报件报批。7个集中式光伏项目2024年全部投产运营,预估年发电量5.95亿度,年产值2亿元,纳税0.32亿元。下步,我们将积极向省、州汇报,争取省州支持,确保已规划的光伏发电项目能建尽建,缓解能源紧张局势,支撑地方经济发展。

三、存在困难问题

今年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在市人大、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督查议案科的精心指导下,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2个政协重点提案承办有力地推动了重点项目工作的开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人少事多矛盾突出,建议、提案办理人员力量不足。市发改局核定编制47名,目前空编达6名,其中事业2名,行政4名。加之抽调到项目指挥部、工作专班和驻村人员达6名、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有的建议、提案内容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部门配合解决,发改部门统筹难度加大,有解决思路不够开阔、协调争取力度不够。个别承办科室重视不够,沟通协商不及时,办理成效与代表、委员的期盼要求存在差距。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抓好落实工作的跟踪和督查。对于12件解决采纳范畴的建议提案,我们将适时开展督查,避免出现反复,并举一反三,力求推进工作,并进行跟踪办理,确保对代表的承诺能够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协调沟通。一方面,针对在落实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调整实施方案,努力将对代表委员的承诺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直接听取代表委员对落实工作的意见,并适时调整和深化落实工作,做到让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真正满意。三是加强学习总结。针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剖析问题根源所在,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办理工作质量。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