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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2-/2023-0330001 信息分类: 价格与收费
发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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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发改通〔2022〕57号

楚雄市各停车服务经营企业:

按照《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发改收费〔2017〕637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楚发改价格〔2021〕64号)规定,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优惠减免政策,并作如下要求:

一、楚雄市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含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含2小时)免收停放服务费。

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价格管理部门批复的停车设施和政府财政性资金或政府平台公司(开投、城投等)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场、库、泊位)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含2小时)免收停放服务费。

鼓励其他停车设施经营企业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给予收费优惠。

三、请停车服务经营企业及时在停车设施醒目位置公示优惠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四、执行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