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02-/2022-0818001 信息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日期: 2022-08-1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转下达楚雄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号:

关于转下达楚雄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8-18
字体:[    ]

楚市发改通〔2022〕42号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云南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2〕789号)下达我州中央预算内投资10167万元,用于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现将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按照以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工程实施管理

(一)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第45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史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2〕910号)要求,准确把握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范围,本批次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原则上用于支持燃气和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的中央預算内投资不得低于下达资金的50%,不得安排用于产权归属于专业经营单位和工商业用户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二)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对巡视、审计,督查、调度发现存在问题多、整改不到位的市县,将减少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规定及相关要求,此批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直接投资方式安排到项目上。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已安排其他中央财政资金的项目。

(四)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建设内容应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2〕910号)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云建城函〔2022〕15号)有关要求和明确的支持范围。

(五)要切实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在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转下达,及时将转下达情况报州发展改革委及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履行投资管理程序,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完备各项建设手续,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投资,确保项目有序实施。要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要根据项目劳务需求,为项目所在县域内提供适当就业岗位,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囗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囗、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积极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二、强化项目监管措施

(一)要统筹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推进项目建设;项目要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并经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认可,严禁选择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项目单位。

(二)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要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冂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冂报送整改情况。

(三)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和监管的要求,要建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投资项目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监管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五)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楚雄市发改局和市住建局要压实“两个责任”,加大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等计划执行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巡视、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对骗取、挪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如发生不按规定履行建设项目程序、不能按时开竣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等,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通报批评、收回或扣减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惩戒,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三、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州发展改革委。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调度情况,对建设进度慢、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抓紧整改。

四、确保绩效目标完成

(一)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要根据项目审批时确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进度推进项目建设实施。

(二)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要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表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并根据此次下达的投资计划填报单个项目的绩效目标,于投资计划下达后1个月内报州发展改革委。项目必须在资金计划下达后1个月内全面开工建设,年度中央预算为投资支付率要完成65%以上、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80%以上。

附件:l.楚雄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楚雄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