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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2-/2022-0517001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 2021-12-2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的通知
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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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辖区各个市场主体:

为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渠道,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从2021年12月起,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正式组织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

二、主要内容

(一)问卷调查。坚持营商环境好不好由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将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水平的主要依据。聚焦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人文环境等5个方面17项内容,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次开展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实时线上线下收集市场主体对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问卷内容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投诉举报。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可随时随地邮件、电话、实地陈述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我局工作人员将反映问题转有关科室办理,做到投诉举报、交办处理、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

电话:0878-6169638;

办公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微波巷1号。

附件:1.云南省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问卷

           2.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结单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