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市发改通〔2021〕31号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各有关机动车检测、生猪屠宰加工服务、律师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和再生水等经营者:
现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放开部分政府定价项目并加强收费和价格监管的通知》(楚发改价格〔2021〕239号)转发给你们,根据省州相关规定,现放开机动车检测类(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生猪屠宰加工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部分律师服务和再生水5项收费和价格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加强收费和价格事中事后监管,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如下要求:
一、制定或调整价格时请各收费经营单位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及时变更价格管理形式,公示监管举报电话,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行业经营者服务行为的监管。
附件:1.楚发改价格〔2021〕239号
2.云发改价格〔2021〕683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