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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4-022800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2-28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2-28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23年度楚雄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号: 楚市政发〔2024〕2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23年度楚雄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表时间: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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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2023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楚雄、法治楚雄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他们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展示了人间大爱和家国情怀,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楚雄州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翟若瑞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为榜样,继承发扬见义勇为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社会正气,使见义勇为在楚雄大地蔚然成风。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楚雄、法治楚雄作出更大贡献。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