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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4-0223001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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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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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楚雄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州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楚雄市法治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落地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基础。聚焦关键少数带头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市、乡(镇)、村三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结合领导干部年度培训、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威楚大讲堂”,开展专题学习2期,覆盖全市处级、科级领导干部。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及楚雄市“万名党员进党校”市级示范培训班,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理论、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

(二)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政府常委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3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1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1次,积极开展法治建设中期评估及督察工作,高质量推进法治楚雄建设。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减证便民”行动,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率,“审管分离”格局基本形成,2023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87557件,楚雄市投资项目类审批效率总体提升了70%以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坚持和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2023年累计办理告知承诺制等服务事项25539件(次)。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了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实施“全区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全面加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结合,实施差异化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成员单位和经营主体推送双告知信息13737条,帮助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信用修复,通过信用惩戒与信用修复紧密结合,有效提升社会的信用度,推动社会信用建设。2023年,全市新登记发展经营主体22062户,净增经营主体14520户,楚雄市经营主体总量、企业净增量、个体工商户净增量、个转企数量等四项指标继续领跑全州。

(五)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的制定程序制定《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楚雄市餐厨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规范备案审查制度,做到应审尽审,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合宪。坚持定期清理,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环境公平有序。

(六)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印发《2023年楚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科学界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深入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2023年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审查涉法议题98件(次),提出修改完善意见378条,出具合法性审查书面意见69件;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制度,严控决策风险;加强督察督办,落实决策执行和实施效果反馈和责任追究。

(七)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要求,精准拟定赋权事项,形成“1+5”的系列改革配套制度,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2023年,全市深入开展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共立案调查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25件,受理办理污染投诉102件。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价格、市场准入、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广告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立案查处各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300余件。依法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将城市管理“软约束”与刚性执法“硬约束”相结合,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共办理城市管理各类投诉案件9000余件,办结率达100%。强化乡镇行政执法力量保障,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证网上考试10场次,乡镇行政执法资格证持证人员达528人。组织行政执法相关业务培训12次,培训全市行政执法人员1800人(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发布《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公示全市49个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依据、执法清单,明晰执法权责。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严格执行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自由裁量权基准,积极推行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八)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建设。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2023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13件,调解成功2103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探索践行“行政复议+调解”模式,加强行政复议与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衔接配合,推进诉源治理落实落地,助推楚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3年,楚雄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九)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2023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2件、建议267件,市政协提案253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23条次,办理12345政府热线服务事项9138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全市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件11977件,集中抽查129件。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梳理排查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与日常基层普法工作深度融合,打造“段莉萍普法讲堂·典亮生活”“钟磊说法”“护蕾”“山茶花法治课堂”等普法品牌,建立“楚雄市法治宣传资源库”,点击下载次数达10万余次;印制发放《民法典与“小明”的故事》等普法口袋书27500余册,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898场次。加大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组织“普法强基·法律明白人”大课堂11讲。加强阵地建设,打造4个法治文化广场,助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稳步实施“一规划两实施规划”,保持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态势。

(二)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强化工作统筹、严格对标补短,抓实抓好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上报等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议事协调、工作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及案件评查结果应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全市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

(四)持续压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巩固和完善“三调联动”“四调对接”机制,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持续推进公民普法宣传教育,积极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方式,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大环境。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