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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4-0119012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4-01-19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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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cxs.gov.cn/bmxz_list.jsp?urltype=egovinfo.EgovInfoList&wbtreeid=1192&sccode=zfxxgknb&subtype=1&dpcode=cxszfbgs&gilevel=1)。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148号,电话:0878-3167327,传真:0878-3124337,邮编:675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及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等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发布信息1950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335条;及时转发国家、省、州重大政策1029条,权威发布政府文件53件,积极向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释放重要信号,公开政府会议25次,开展政策解读58次,其中文字形式解读17次,图片形式解读40次,领导访谈形式解读1次;全年指导各乡镇、市属各部门规范办理网民留言155件,发布关切回应12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未产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及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了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严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2023年,按照州政府办公室要求顺利完成了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府网站栏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重新改版上线,市级、乡镇、村(社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相关信息集中、规范公开。严格管理政务新媒体依据《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及《楚雄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从严从实抓好全市7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对于无力运维保障的政务新媒体按照程序坚决予以关停注销,2023年新增政务新媒体1个,已完成审批备案。三是高效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严格落实各乡镇、市属各部门工单办理责任,精准分析派单,督促乡镇及部门高效办理规范答复。2023年共交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9138件,办结率及回复率均达100%。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35个市属部门、15个乡镇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与政务信息中心,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加强统筹调度,全面安排部署阶段性任务。二是扛牢压实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读网、周检查、季度通报的工作机制,对发布内容、栏目更新情况等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登记。全年通报监测情况4次,通报问题单位40家,反馈问题53件。三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考评机制。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楚雄市实际印发了政务公开考评细则,采取“季度+年终考评”方式,科学设置考核事项及考核分值,落实政务公开“比在经常、考在平时”的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对标省州要求,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建设力度不够,部分政府信息未能集中、规范展示,不便于群众查阅获取;二是对乡镇及部门日常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不够,致使部分单位管理的政务新媒体或政府网站栏目存在踩点更新、逾期等情况;三是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落实不到位,政策解读发布时间滞后。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要求,优化政府网站栏目建设,积极探索更多直观且便于群众查阅的信息公开方式,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加大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巡查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日读网、周检查、季度通报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全市各乡镇、市属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各单位栏目更新情况实时跟踪问效、及时督促提醒,对工作反复出现失误或严重拖沓的单位进行严肃通报或约谈问责。

三是严格执行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压紧压实政策文件起草单位解读工作责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工作制度,对政策解读材料报送不及时、缺报漏报的单位纳入季度通报,定期公开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促使责任单位不断提升解读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