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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3-1027002 信息分类: 专项规划
发文日期: 2023-05-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0-31
称: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号: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发表时间: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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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就业促进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险是民生之依,人事人才是发展之基,劳动关系和谐是公平之器,公共服务是惠民之举,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对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四五”时期(2021-2025)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是落实全市整体发展目标的有力保障。《楚雄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是根据国家和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和《楚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并结合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次代表大会报告及中国共产党楚雄市第十次代表大会报告进行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五年指导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形势展望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力度最大、发展最快、成效最明显的五年,也是民生福祉大幅提升、改革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心支持和指导帮助下,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团结奋进,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上了新台阶,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人社部门主动作为、尽锐出战,坚持把“稳就业保民生”作为第一位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工作任务,积极应对疫情,人社“战疫情、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胜利。

(一)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全面落实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影响公平就业、制约自主创业的障碍进一步破除,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明显提升。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累计2.79万人,完成规划目标2万人的139.5%。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累计1.83万人,完成规划目标1.5万人的12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累计0.85万人,完成规划目标0.5万人的170%。扶持自主创业人数0.27万人,完成规划目标0.1万人的270%;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达0.86万人,完成规划目标0.3万人的286.67%。2020年末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26.8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2%,控制在规划目标4.5%以内。全市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就业质量稳步提高。

(二)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健全。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开展,参保面不断扩大,基金积累规模稳步增长、管理更加规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改革不断深入,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待遇稳步增长,养老保险制度日趋完善。2020年末,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9.44万人,完成规划目标27.52万人的106.9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万人,完成规划目标2万人的10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4万人,完成规划目标2.8万人的142.86%。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同步调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0.86万人,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379.37元/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降低社保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持续发展活力。

(三)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成效。始终秉承人才优先的发展理念,坚持注重引进人才与培养本土人才相结合,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十三五”期间,评为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名,获得“云南省科技兴乡贡献奖”3人,入选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进行培养15人,入选“彝乡名匠”16人,认定为“楚雄州拔尖乡土人才”30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3259人。全市在职专业技术人才6717人,其中高职1790人,占比26.65%。人才队伍素质和结构明显提升。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一系列 人才发展政策措施,积极搭建柔性引才平台,着力推进产业聚才,建立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2个,建立“彝乡名匠”工作室5个,遴选了49名市委联系专家,形成了集农业、工业、教育、卫生、文化等各行业领域专家为一体的智囊团。引进教育、卫生、新闻广播等专业优秀高校毕业生134人,充实基层基础学科人才队伍,优化基础学科人才结构,全市打造名教育、名医院的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更加规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分类实施,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和聘用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全覆盖。规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内部流动任职机制,实施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制度,招聘单位可依据政策规定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招聘方案,到全国重点院校、全国各类大型人才招聘会上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更大限度地赋予用人单位选人、择人、用人的自主权。五年来,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0人,其中通过紧缺人才招聘引进147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达100%。制定《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动,建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标准调整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奖励工作全面落实。

(五)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入实施,职工工资水平得到合理增长,切实提高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积极参加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贯彻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促进企业职工工资与企业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

(六)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制度深入推进。完善信访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建设。劳动争议调处制度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维护劳动者权益力度不断加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五年来,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7%,完成规划目标92%的108.3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100%,完成规划目标100%的10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8%,完成规划目标96%的102.08%。

(七)人社扶贫向纵深推进。紧盯脱贫攻坚使命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充分发挥人社行业职能,大力实施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才扶贫四大工程,助力全市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五年来,累计培训贫困劳动力9.78万人次,1.23万名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为全市脱贫伟业做出了人社贡献。

(八)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推广使用“一部手机就业通”APP和电子社保卡,全面完成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换发任务,发放48.47万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金融社保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基本实现软件统一和数据省级大集中。公共服务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社保经办等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标准化、数字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广全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应用管理,公布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办理事项目录清单171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做到企业、群众办事“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就业、社会保障四级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公共服务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专栏1:“十三五”期间人社工作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2015年基数

“十三五”规划目标

“十三五”期间完成数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1.97〕

〔2〕

〔2.79〕

2.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万人

〔1.2〕

〔1.5〕

〔1.83〕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万人

〔0.51〕

〔0.5〕

〔0.85〕

4.城镇登记失业率

%

3.5

≤4.5

3.62

5.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人数

万人次

〔20.65〕

〔7〕

〔26.8〕

6.扶持自主创业人数

万人

〔0.16〕

〔0.1〕

〔0.27〕

7.创业带动就业人数

万人

〔1.02〕

〔0.3〕

〔0.86〕

二、社会保险

8.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87.75

90

90.04

9.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45

2.6

3.54

1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3.15

23.5

24.48

1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35

1.42

1.42

12.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74

2

2

1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68

2.8

4

14.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元/月

1709

2000

2379.37

三、人才队伍建设

15.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万人

0.63

1

0.67

16.高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0.32

0.39

0.82

17.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

%

6

6.1

6.1

四、工资和劳动关系

18.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0

≥92

99.7

19.集体合同签订率

%

97

≥91

97

2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100

100

100

21.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6

≥96

98

备注:1.〔〕内为5年合计数。

第二节 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在世界形势错综复杂、国内发展压力持续增大、全市发展短板仍然突出背景下,人社工作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随着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的逐年增加,全市就业总量压力依然较大,每年全市需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总量超0.6万人。同时,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巨大需求与劳动者技能偏低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强,就业人员乡村多城镇少、转移就业省内多省外少。疫情影响复杂多变,增加不确定性和风险挑战,行业经营压力大引发劳动力市场波动。二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待提高。主要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参保扩面难度大,构建广覆盖、保基本、促和谐的社会保障目标还有差距,社保基金收入增速减缓,待遇不高,距离“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人才层次偏低,结构不合理。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较少,高、精、尖高层次人才短缺。一般性人才过剩,创新型人才不足,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少。人才激励政策不完善,招人难、留人难矛盾十分突出。四是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难度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建设领域出现恶意讨薪和逃薪现象。由于层层转包和劳动合同签订的不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造成社会矛盾加剧和社会不稳定。农民工工资拖欠举报、投诉案件逐年增多,追讨难度不断加大。

第三节 面临的发展机遇

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人力资源丰厚,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也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我国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经济运行基础稳固。在全省发展大局中,滇中崛起是历史必然,楚雄作为滇中地区重要成员,推动滇中崛起既是神圣使命、更是重大机遇。发展进程中,有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民生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的正确指引,有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扩大内需、增进民生福祉带来的政策支撑。有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提出要把楚雄建设成为“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和一系列举措的深入推进。有省州党委、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倾斜投入,有市委市政府提出努力把楚雄市打造成为“滇中崛起增长极核心引擎、现代农业示范区标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的精准定位。加快完善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带来更多的机会,也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带来更好的实践机遇。加之有深入人心的“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观念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越来越强的发展环境;有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科技手段的运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有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楚雄市发展基础更加厚实,发展前景更加广阔,发展动力更加充足。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州第十次党代会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省州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稳就业、调结构、提质量、兜底线、防风险、促公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民生保障,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不忘初心、以人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突出重点、坚守底线。牢牢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这条主线,聚焦困难群体,围绕短板弱项,织密扎牢保障“安全网”,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全覆盖、突出保基本,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三)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坚持目标导向,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设置合理预期,立足发展实际,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抓好政策落实、办妥人民实事,锲而不舍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

(四)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坚持和完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将政策和资源向更需要的群体和地区倾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人人享有资源、人人获得平等发展机会。

(五)社会协同、多方参与。最大限度激发群众的奋斗精神和创造精神,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来。协调各方资源,共建共享,切实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确保可持续性。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目标,稳就业、调结构、提质量、兜底线、防风险,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具有中国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健康发展,人社服务质效全面提升,推进实现“劳有乐业、才有优用、技有专长、老有颐养”。

(一)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切实稳住现有市场主体吸纳就业的活力,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不断发展新就业形态,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促进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健全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建设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到2025年,全市累计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万人次。

(二)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筹资缴费、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和保值增值制度,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努力构建“法治社保、全民社保、惠民社保、便民社保、安全社保、智慧社保”。到2025年,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1.1万人、2.8万人、4.5万人以上。

(三)建成更具集聚力的人才高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结合全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求,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突出人才需求导向,强化产业领军人才发展,构筑人才聚集高地。满足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建设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到2025年,在职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增加到0.8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0.85万人。

(四)形成更具活力的人事管理机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不断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更具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保障公平效率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五)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方式,完善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健全劳动关系纠纷调处制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推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到2025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在98%以上。

(六)供给更加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优化服务体系,整合经办服务资源,规范服务流程,实施“互联网+人社”服务,建设“智慧人社”信息系统,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基本建成权责统一、高效便捷、公开透明、公平正义、诚实守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公共服务体系。

专栏2:“十四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

指 标

单位

十三五规划目标

2020年基数

十四五规划目标

指标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2〕

〔2.79〕

〔2.5〕

预期性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万人

〔1.5〕

〔1.83〕

〔1.5〕

预期性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万人

〔0.5〕

〔0.85〕

〔0.5〕

预期性

4.城镇登记失业率

%

≤4.5

3.62

4.5

约束性

5.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

万人次

〔0.9〕

〔1〕

预期性

6.农村劳动力省外转移人数

万人

〔2.1〕

〔2.3〕

预期性

7.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金额

亿元

〔3.05〕

〔3〕

预期性

8.扶持自主创业人数

万人

〔0.1〕

〔0.27〕

〔0.27〕

预期性

9.创业带动就业人数

万人

〔0.3〕

〔0.86〕

〔0.81〕

预期性

二、社会保险

1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0

90.04

95

预期性

1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6

3.54

4.1

预期性

1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42

1.42

1.42

预期性

1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3.5

24.48

25.58

预期性

1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

2

2.8

预期性

1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8

4

4.5

预期性

16.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

90%

90%

≥98%

预期性

17.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元/月

2000

2379.37

2700

预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1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万人

1

0.67

0.8

预期性

19.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万人

0.17

0.22

预期性

20.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464

1300

预期性

21.年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130

450

预期性

22.高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0.39

0.4

0.85

预期性

23.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万人次

0.58

1.3

预期性

24.其中: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数

0.01

0.03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25.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2

99.7

≥98

预期性

2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100

100

≥90

约束性

2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成功率

%

60

60

预期性

28.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6

98

≥98

预期性

29.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100

98

预期性

五、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30.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

3

6

预期性

31.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年服务人次数

万人次

1

1.5

预期性

32.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数

37

60

预期性

六、公共服务

33.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万人

48.47

49

预期性

备注:1.〔〕内为5年合计数。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一)落实完善积极就业政策。强化就业优先目标导向,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优先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扩大就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加强现有政策协调联动,强化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有效衔接。构建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出台重大政策及实施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时,统筹评估对就业岗位、失业风险带来的影响,同步制定涉及劳动者的安置方案。

(二)壮大新动能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加快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展就业;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引导零工经济、地摊经济、夜间经济发展,扩大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空间。构建更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潜力大的现代服务业、部分劳动密集型行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

(三)提高就业资金效能支持更多劳动者就业。加大对困难群体和重点人群的帮扶力度,发挥就业资金引导支持更多劳动者就业创业作用,充分释放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红利。建立健全就业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强化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审计工作,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绩效。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一)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创造新的就业需求和就业岗位。落实金融、税收、市场监管等创业政策扶持,降低创业门槛、简化创业手续、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促进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升级,以创新创业促进就业倍增。

(二)推进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化建设。鼓励企业、科研院校和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创业孵化平台,实现“产学研用”的有效衔接转换,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和服务支持。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构建“互联网+”创业培训平台。举办创业大赛、创业新秀等评选活动,树立创新创业典型,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三)培育返乡创业示范乡镇。以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为主线,实施返乡创业带头人培养,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支持返乡创业,加大政策、服务倾斜力度。推出一批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引导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科技人员柔性流动、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支持科研人员投身科技型创业。

、盘活人力资本拉动就业

(一)加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等培训模式。全力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分领域、分层次有效培养一批“需求导向”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对劳动者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的高要求。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举办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推进形成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规模以上企业、当地龙头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二)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带动农民工队伍技能素质全面提升。将从事非农产业的技能劳动者都纳入培训计划,鼓励培训机构、用工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培训,实现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普遍、普及、普惠培训。

(三)围绕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培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针对“两后生”,继续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培训。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相对贫困劳动力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就业困难群体自身素质,增强“造血”功能。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承担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

(一)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将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机制,加强就业观念引导和劳动精神、职业精神培训,鼓励支持多渠道就业。

(二)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延续支持帮扶车间优惠政策,打好“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组合拳,推动“产品+品牌+企业+基地”有机结合,把企业工厂建到农村,实现人力物力的转移。发展现代农业经济,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实现农村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在家门口就近就业。

(三)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服务供给体系,落实统筹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建设,创新业务受理方式,保障城乡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同等享有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就业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为广大企业和求职者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

加强托底援助保障就业

(一)继续完善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制度。持续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强化分类、精准帮扶,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对大龄、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和失去土地等原因无法实现市场自主就业的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帮扶。加强对去产能任务较重、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资源枯竭型地区的企业就业援助,对因化解过剩产能造成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摸清底数、精准施策,加大帮扶力度。健全“零就业家庭”入户调查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和专项就业援助制度,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持续减轻企业负担,筑牢保就业底线。强化部门协作,因地制宜制定援企稳岗政策和服务举措,确保减税降费、援企稳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合理降低企业成本,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发挥大企业在稳就业方面的带头作用和特殊作用,充分释放“外溢效应”,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同时,持续提高就业吸纳能力。将财政、金融等政策更多用于中小微企业,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链难题,助推中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六、加强预防与失业调控

(一)着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针对国内外形势,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监测,建立完善规模性裁员和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监测企业人员变动情况及趋势,准确分析判断原因,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就业应急机制,完善应急方案和工作措施。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防范并妥善应对规模性失业、欠薪逃匿、重大劳动争议等事件,不定期对失业动态监测企业进行走访,根据监测企业的实际需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就业服务。

(二)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综合运用宏观经济数据、网络招聘数据、社保数据、铁路客运和移动通信大数据,监测劳动力市场变化,掌握劳动力流动趋势,及时有效反映就业失业状况,更好服务宏观决策。

专栏3 促进就业重点任务

1.新就业渠道开发。大力发展共享经济、夜间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型业态,扩宽就业渠道,“十四五”期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2.5万个以上。

2.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带动劳动者技能素质全面提升。“十四五”期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3万人次。

3.继续深入实施千名青年见习计划。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开发高质量见习岗位,切实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

4.援企稳岗计划。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和援企稳岗政策,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第二节 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以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保障运行体制机制,强化社会保障收入调节功能,实现保障项目基本完备、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服务精细便捷,建成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一)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健全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推进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国家渐进式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根据省州统一安排,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提高最低缴费标准,调整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形成正向激励机制。继续对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缴费给予政策支持。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严格执行“先保后征”原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未落实的一律不得出具社保审核意见。

(三)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切实稳定就业岗位,助力企业发展。根据省州统一安排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助力提高职工技能,降低失业风险。切实优化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程序,优化经办服务。

(四)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大预防”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作。推动先康复后评残,促进伤后补偿向伤前预防倾斜。持续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落实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和快递、物流、网约车等新业态就业群体参加工伤保险,解决职业人群参加工伤保险的制度空缺,根据省州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二、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一)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政策,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加强全民参保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综合利用有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动态清零机制,动态、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分类施策,精准扩面。

(二)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通过严格执行养老保险政策、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经办服务水平等手段,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人员由自愿参保变为自觉参保。鼓励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强化政策宣传,重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保,根据省州统一安排积极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机制。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确保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都能得到工伤保险制度保障。

三、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一)强化基金风险防控工作体系。积极完善并运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构建“上下结合、内外联动”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推进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提升社保基金监管的效率和质量。实现网络对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全过程监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全链条、穿透式”基金监督体系。开展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筛查比对,建立健全非现场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健全基金监管机构,充实监管工作力量,严格落实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推进基金监管规范化、专业化。加大结余资金保值增值工作力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基金收益率。

(二)完善经办机构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健全经办风险防控制度,落实经办机构内控部门设置,加强经办队伍建设。明确社保业务风险点,推进经办业务“进规程、进系统”,实现风险防控与业务系统的深度融合,建立标准统一、融“事前预防控制、事中核验比对、事后稽核监督”于一体的风险防控制度。

加强社保经办管理服务

(一)全面优化配置资源。根据综合柜员制的建设要求,实现内设机构扁平化和经办人员的优化配置。依托综合柜员制和信息化建设,整合经办服务资源,推动建立多险统一申报、受理、反馈机制。对三险种涉及的登记、稽核、风控、大数据分析等共性业务,逐步实现由一个部门提供具体服务,统一调配使用三险的经办资源。

(二)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根据标准化工作机制,形成与社会保障改革发展相适应,融信息化建设、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业务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为参保缴费、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基金监管等提供应用支持。

(三)全面提升数据质量。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统一社保政策、标准、流程,实现业务财务档案的一体化和数字化。加强社会保险大数据的应用分析,为实现“精确管理、精细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持。以金融社保卡为载体推进社保服务便利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实现一网通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实现跨地区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

(四)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利用信用管理手段完善堵塞风险隐患。严格执行社会保险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积极做好社保严重失信黑名单认定和管理工作。探索建立“事前告知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以信用承诺和信用公示”为核心的信用管理服务新模式。

专栏4 社会保险重点项目任务

1.完成社会保险扩面目标。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积极促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积极参加失业保险。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到2025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1.1万人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8万人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4.5万人以上。

2.开展工伤预防专项行动计划。以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的作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工伤风险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社会保险标准化工程。建立覆盖全面、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体系,全面贯彻实施重点标准,基本形成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机制和平台。

第三节 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形成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贯彻创新发展和开放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内培外引,探索人才队伍建设新路子,抓好“楚才留楚”“楚才回楚”工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拓宽各方面人才施展才干、大显身手的舞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健全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一)健全人才引培机制。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以及企业急需紧缺人才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兴楚英才回巢计划”、“基层人才对口培训计划”、“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基层招聘引进人才计划”,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科学构建集培训、管理、服务、考核、兴业为一体的育才体系,强化基层基础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培育培养水平。加强全市人才需求盘点预测,合理制定人才招引规划,增强人才招引针对性。健全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政策,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留在楚雄,服务楚雄。

(二)健全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人才工作业绩考核,建立合理有效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人才使用、晋升、奖励、收入分配及解聘、续聘的主要依据。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业绩、能力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建立培育人才评价市场化、社会化机制,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和市场专业中介力量参与评价。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信息系统,设立严重失信行为清单,组织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二、加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楚雄市打造成为“一极两区”引擎、标杆、样板目标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针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着力培养引进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各类技术人才。鼓励企业聘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导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研人员进入市场创新创业,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聚集。围绕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各项社会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农村、基层和重点开发地区流动。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进一步确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平等地位,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创新创业。

(二)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实践能力,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拔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强化实践和实验教学,发挥项目、基地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搭建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省内外学习交流平台,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学习能力。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在创新活动中提出新理论、新技术;探索专业技术人才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参与企业合作,加快技术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团队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

(三)健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职能配置,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改革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方式。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求,健全发展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专业技术人才的基础作用。坚持人才效能最大化与人才价值最大化的有效统一,突破体制性障碍,创新专业技术人才流动机制。

三、持续提高技能人才队伍管理服务水平

(一)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和重点产业培育,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强基础、建平台、抓竞赛、推改革、促提升”,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体制,打造高质量技能人才队伍。

(二)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按规定面向本单位以外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评价组织可根据市场和就业需要,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三)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不断完善以政府激励为导向,以企业激励为主体,以社会激励为辅助的技能人才激励体系,持续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提升技能人才成长空间,构建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立交桥”,进一步落实技能人才在专业技术评聘、应征入伍、单位招考、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待遇。完善高技能人才成长机制,统筹考虑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的职称、学历可比照认定制度。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

四、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

(一)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满足企业、劳动者对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机制。将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并不断加大投入,积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育、领军人才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重大活动举办、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奖励特殊重大贡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员。

(三)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市场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完善市场运行规则、提高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匹配能力,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引导人力资源向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基层一线流动,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引才,丰富人才流动渠道。

五、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

(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规章制度,抓好各项人事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结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符合行业特点、更加高效的岗位管理制度,支持和推动各行业建立符合特点和需求的行业考核和奖励机制。优化教育、医疗、农技、工程技术等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二)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新型用人机制。以完善聘用合同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鼓励取得科技专利、有研发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能上能下和考核不合格事业单位人员退出机制。

(三)构建人事考试工作标准化。加强全市人事考试人才队伍的建设,实现合理设置、科学配置。全面落实以考务工作标准化为基础的选人用人机制,确保实现人事考试流程标准化、评价科学化、结果公平化。

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一)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省州的统一安排,实施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相匹配的职员等级工资制度。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二)健全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落实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评比达标表彰政策,发挥好表彰激励导向作用,不断规范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工作。认真做好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工作。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专栏5 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任务

1.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引导推动人才、智力、技术、信息、管理等加快向基层一线流动集聚,增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围绕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动员组织各类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转化科技成果,推广实用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普及科学知识,培养基层人才。

2.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搭建示范性、引导性、公益性平台。推进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大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瞄准教育、水利、农业、卫生和扶贫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每年按照国家下达招募任务和基层岗位需求选拔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有针对性地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

4.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重点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5.人力资源骨干企业培育计划。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支持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

6.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根据省州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云南省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拓宽基层单位人员职级晋升渠道,有效激发基层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活力。

7.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按照省州统一部署,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

第四节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全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原则,遵循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规律、协调制度发展规律,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依法规范劳动用工。提高企业、行业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和集体合同覆盖率,推动集体合同制度提质增效。探索劳动合同电子化管理制度,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提升流动性较强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质量,重点提升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与流动性较强劳动者之间的用工合同签订率。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和企业经济性裁员,做好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

(二)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标准和评价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体系,重点筑牢基层一线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基础,增强协商协调处置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功能和作用。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制度,推动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加大劳动关系领域重大舆情监测和应对。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合理调节企业收入分配差距。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

(二)健全企业工资调整机制。贯彻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创新工资评估机制,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运用集体协商机制,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

(三)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巩固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落实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规范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一)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机制。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专项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不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检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严重违法行为失信惩戒力度。

(二)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创新监管方式,开展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跨地区案件协查工作,落实协查机制,做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办理,开展案件评查,提升办案质量。严格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规范。

(三)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方式,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积极推广“互联网+监察”,完善监察预警功能,开展线上执法试点,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作风建设,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窗口接待、执法服务、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规范。将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制度和保障机制,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重点推进根治欠薪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体系,及时排查欠薪隐患和处置欠薪问题。完善欠薪线索和案件的查处机制,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时消除隐患,严防欠薪,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

(一)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完善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完善企业内部争议处理制度,加强调解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乡镇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研究探索符合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特点的调解组织建设模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

(二)强化办案管理和指导。全面开展“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在乡镇调解组织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开展工作,逐步完善“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软件功能,使用范围向企业调解委员会及其他调解组织拓展。

(三)健全内外工作联动机制。研究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合建立健全案前引导、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情况会商等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完善联合接待、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协同处置等工作措施。继续与综治、工会、企联、工商联、司法、法院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健全联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共享,每年开展联合督察调研、培训、交流、座谈等。

(四)加强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建立调解员、仲裁员办案补助,落实市级、乡镇信访专职人员津贴补贴,合理配备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和仲裁办案辅助人员,提高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专栏6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点任务

1.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根据省州统一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2.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开展农民工欠薪整治,依法查处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8%。

3.持续推进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加强裁审衔接,提升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简化优化办案流程,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

4.加强劳务派遣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工作。

第五节 抓实防贫减贫 服务乡村振兴

立足就业保障和社保兜底,全面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专项防贫减贫工作,强化防贫减贫工作措施,有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全面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发挥地域优势,开办产业,促进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车间,增加当地就业岗位。实施劳务品牌促就业计划,加大对现有知名劳务品牌的宣传推荐,加快培育一批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实现脱贫劳动力基本信息、培训需求、就业意愿等数据全部入库,开展订单、定岗培训。持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省际间劳务协作机制,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完善输出劳动力持续帮扶机制,实现“出得去、能增收”的目标。同时全面实施“回家工程”,发展“归雁经济”,输出打工者、引回创业者、带动就业者,让农村成为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

进一步强化技能防返贫功能

继续落实技工院校招收农村脱贫家庭学生优惠政策,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努力使更多脱贫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实现技能就业。落实技工院校对口帮扶工作,校地精准对接。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就业培训。以农村脱贫户家庭中的未就业劳动力为重点,广泛组织多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确保职业技能培训对农村脱贫劳动力全覆盖。

加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强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防返贫作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更好保障脱贫人口参保权益。建立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提升工伤职工安全感和获得感。

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在薪酬待遇、职务职级晋升、干部人才选拔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健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挂职、兼职和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医生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大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动员各类专家深入基层开展技术咨询、专题培训、联合攻关、科技推广和改善民生等服务活动。

专栏7 人社帮扶专项行动重点任务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巩固提升计划。完善安置区就地就近就业按比例安排机制,在安置区实施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安置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巩固完善对口帮扶机制,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对就业困难的,延续支持企业吸纳、外出务工、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措施。对自主创业的,给予金融支持、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支持。将搬迁群众纳入属地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根据搬迁群众需求,建立针对搬迁群众的分层次、持续性、常态化职业技能培训机制。

第六节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以人社全业务信息化为基础,加快实现人社数字化转型,汇聚建立人社大数据资源,探索人社大数据应用,以“数字人社”建设为核心,实施“服务事项标准化、服务平台集成化、服务手段智慧化、服务能力专业化、服务内容品牌化”五大建设任务,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人社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充实乡镇、村(社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力量,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2名在编干部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人社事务协管员。按照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硬件水平和综合服务保障能力。

(二)打造“智慧人社”工程。围绕人社公共服务数据交互,打造“智慧人社云”工程,推进人社公共服务大数据的开放共享、跨界数据融合与应用。推动线上经办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层级延伸,实现查询、申请、审核、反馈等办事环节“全链条”网上办。基于“云南人社12333”APP、“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等移动应用端,以“微服务”模式嵌入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

(三)大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按照“五级十二同”标准,开展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标准化建设,促进办事标准化、规范化,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一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要求,整合分散的信息系统,用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全服务上网”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信用惩戒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一)厚植系统行风文化基础。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人社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养,提高业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树立服务行为规范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效能。把行风建设融入尽责履职各环节、全过程,在优化服务流程、落实公共服务时,充分对接群众需求,确保“最先一公里”接地气、“最后一公里”有温度。继续深入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为行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窗口单位队伍能力建设。合理设置办事大厅服务岗位,全面推行无差别、全科式“综合柜员制”,推行审核审批前移,确保窗口首席代表或前端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到位,直接办结一般事项。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培树“人社知识通”,对窗口单位经办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人社窗口服务水平。

(三)建立健全督察考评和激励机制。健全窗口单位检查考核办法,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测,对出现的行风舆情迅速反应、妥善处置。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在评比表彰、晋级晋职、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向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倾斜。建立窗口经办容错免责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加强行风建设

(一)持续推进“清、减、压”。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着力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社保经办等痛点难点问题。查摆对外办理事项、办事指南和证明材料压缩调整空间。抓好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落实落地、动态调整,加大对同类或相近事项整合力度,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抓好取消证明事项的落实,适时推广告知承诺制。推动人社领域各项政策“看得懂算得清”。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人社服务事项,压缩办事时限。

(二)强化常态化监督。常态化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活动,建立健全差评和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行风建设负面案例。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对出现的行风舆情迅速反应、妥善处置。

专栏8 基础能力建设重点任务

1.人社信息化创新提升攻坚行动。聚焦解决当前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和监管能力不足问题,适应人员流动和平台经济等发展要求,以部级平台系统为支撑,以省级平台系统为枢纽,集中整合数据资源,简化优化业务流程,推动人社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创新应用水平。

2.一体化的人社在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全面落实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各领域业务线上办理。持续推动各级各类人社审批服务事项依托平台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快扩展人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覆盖范围,为群众带来更多便利。持续深化“互联网+人社”建设成果,形成“互联网+人力资源”、“互联网+调解仲裁”、“互联网+监察”等多种典型应用。

第四章 重点项目计划

坚持重点项目计划引领,实施一系列重点项目计划,支撑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确保重要政策落实到位、重点任务圆满完成。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以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实施创业孵化示范、就业培训实训、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等重大项目计划。以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为目标,实施智慧人社项目计划。以实现人才强市战略为目标,实施人才公寓项目计划。

专栏9 重点项目计划

1.楚雄市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实训基地。在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建设楚雄市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实训基地,从培训场地、培训师资、项目推荐、创业指导、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保障,大力提高本市职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力度,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实现更好的就业。

2.楚雄市中小企业创业园。在彝海社区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园,预计每年可引进20家小微企业入园生产经营,开发就业岗位1500个。有效解决我市劳动者从业机会,培育全方位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增加劳动者收入,加载连续孵化小企业成长的功能,加快我市工业化水平提升。

3.楚雄开发区双创中心。在楚雄高新区建设楚雄开发区双创中心,预计每年可引进20家民营企业入园生产经营,新增就业岗位1200个。有效解决我市劳动者从业机会,培育全方位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增加劳动者收入,加载连续孵化小企业成长的功能,加快我市工业化水平提升。

4.楚雄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集“产业集聚、企业孵化、服务拓展、品牌树立、产品创新、能级提升”等功能于一体的人力(人才)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专家基层工作服务站、开展干部培训、劳动力技能培训等。

5.楚雄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在15个乡镇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实训基地,开展农民工学习培训,为园区内企业及全市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创业孵化机会。

6.智慧人社建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乡镇、村建立完善社保、就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各类信息系统及网络布局,以信息化、数字化为支撑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

7.楚雄市人才公寓建设。在鹿城镇东兴社区规划占地50亩,建筑面积4万㎡,建设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引进人才过渡周转用房问题,基本生活配套设施齐全,能满足不同人才需求。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宣传引导,形成以规划为统领、年度计划为支撑的发展规划体系。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将规划实施与部门年度工作相结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各业务领域之间、横向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共同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建立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机制,认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科学评价规划实施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二节 加大财政投入

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匹配的政府预算安排机制。推动建立健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同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适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服务需要,加大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切实保障经办服务工作经费,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切实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均等化水平。

第三节 加强统计监测

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数据会商会审、共享交流、检查通报等机制,完善数据运行模式。提升统计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推进统计与业务深度融合,完善统计数据库,增强统计服务能力。探索建立统计数据常态化发布机制,构建科学的统计数据收集、汇总和分析体系,加强形势研判,提高数据分析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数据服务决策作用。

第四节 做好宣传引导

将规划宣传与规划实施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落实。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投入,增强宣传实效,营造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验交流和成就的对外宣传,加大人社领域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先进典型事迹的挖掘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鼓舞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