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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3-1026008 信息分类: 专项规划
发文日期: 2023-05-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0-26
称: 楚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号:

楚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发表时间: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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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是楚雄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开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期。《楚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着力把楚雄市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发展定位,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发展目标,为楚雄市“十四五”时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充分评估与总结“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基础上,深入分析楚雄市生态环境现状,科学编制楚雄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思想、规划目标、指标体系、重点建设任务、重点工程项目及保障措施,对协同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建设,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取得成效

“十三五”期间,是楚雄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工作推进成效最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不断认可的五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楚雄市“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绿色发展、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环境监管4大重点任务得到较好落实,38项主要指标圆满完成37项、基本完成1项(因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改革,旨在加强乡镇环保能力建设的原乡镇成立环保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指标任务改为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实现了“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为楚雄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实现做好了环境支撑,也为“十四五”楚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环境质量局部改善总体保持良好。水环境方面,龙川江西观桥国考监测断面水质从劣Ⅴ类改善为Ⅳ类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乡镇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和达标率均为100%。大气环境方面,除2017年出现轻度污染3天外,其余年份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均为100%。全市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县域生态环境质量2019年度被评价为轻微变好,其余年度均保持稳定。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七个标志性战役深入开展。划定了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面淘汰了工业、生活燃煤锅炉,淘汰黄标车2475辆、老旧柴油货车541辆,整治“散乱污”企业5家,加油站双层罐防渗改造88个。完成城区排水口整治88个,实施了一污厂提标改造、二污厂二期等水体达标重点项目,建成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4座,龙川江干流哨湾段、鱼坝生态湿地恢复工程投入运行,划定了3个“千吨万人”和9个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配合省、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重金属、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得到有效监管及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开展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获国务院普查办表扬。

生态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绿盾”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管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0720公顷。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完成了各项改革目标任务,组建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全市15个乡镇全部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生态文明乡镇,154个行政村全部创建为州级生态村,共有绿色学校国家级2所、省级32所、州级105所,绿色社区省级5个、州级2个,环境教育基地省级1个、州级2个、市级1个,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市。

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制定出台《楚雄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督管理格局初步形成。楚雄市工业园区规划环评通过省级审查,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268件、备案1228件、环保竣工验收205家。依法开展现场检查1601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8件,罚款金额332.4万元。办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112件,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103家,收贮闲置放射源14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评分。环境风险安全可控,未发生重特大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

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取得实效。2016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等8项生态环境类督察审计共反馈、交办楚雄市整改问题共118项已经完成整改117项,未完成整改事项为环境监测能力薄弱的问题,整改完成率99.15%。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紫霞山庄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并恢复生态植被,龙川江、青龙河城市生活污水直排得到整治,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质实现“脱劣达标”,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从根本上推动了环境质量改善。

专栏一:楚雄市“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2015年

2020年

目标值

2020年

实际值

完成

情况

指标

属性

环境质量

1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100

已完成

约束性

2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50

85

100

已完成

约束性

3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好于等于二级天数

364

>355

365

已完成

约束性

4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Leq:dB

48.4

<55

<45

48.4

已完成

约束性

5

城市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Leq:dB

66.2

<70

<55

64.5

已完成

约束性

6

核与辐射环境水平

达标

达标

达标

已完成

约束性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7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

6548.9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完成省、州下达目标任务

已完成

约束性

8

氨氮排放总量控制

784.5

约束性

9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

7064.1

约束性

10

氮氧化物排放量总量控制

479

约束性

11

挥发性有机物

约束性

污染防治

12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80

≥80

85

已完成

预期性

13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90

≥90

97.1%

已完成

预期性

14

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

千克/万元

2.281

<3.5

0.794

已完成

预期性

15

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强度

千克/万元

1.764

<4.5

0.414

已完成

预期性

16

重点源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

100

100

100

已完成

约束性

17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完成率

%

100

100

100

已完成

约束性

18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85

≥95

95.69

已完成

预期性

19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

%

100

≥90

90

已完成

预期性

20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建制镇

2

5

6

已完成

预期性

21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100

已完成

预期性

22

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

43.8

≥90

100

已完成

预期性

23

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

61

≥60

65

已完成

预期性

24

重点保护区域、典型污染区域土壤污染防治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已完成

预期性

生态建设

25

活立木蓄积量

万立方米

2407.19

2440

2440.34

已完成

预期性

26

森林覆盖率

%

76.92

72.12

75.62

已完成

预期性

27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等)

%

≥20

26.89

已完成

预期性

28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人

≥12

16.17

已完成

预期性

29

建成区绿地率

%

≥30

40.15

已完成

预期性

30

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建成率

%

46.7

≥80

100

已完成

预期性

31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水平

明显

提高

明显

提高

已完成

预期性

32

新增规模化禽畜养殖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设施比例

%

100

100

100

已完成

约束性

33

水土流失面积

k㎡

87.12

下降

下降

已完成

预期性

环境管理及风险防范

34

建设项目、规划环评执行率

%

100

100

100

已完成

约束性

35

成立环保机构或专兼职人员的乡镇个数

0

4

15个乡镇成立环保委员会

基本

完成

预期性

36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系统建设

未建成

基本

建成

基本

建成

已完成

约束性

37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成运行率

%

100

100

100

已完成

约束性

38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

安全

处置

安全

处置

已完成

约束性

第二节 取得的经验

五年来楚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绩,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的成果,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楚雄市实践的结果,实践中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要加强组织领导。五年来,成立了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双主任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生态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组建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各项专题会议等传达学习环境保护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解决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继续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提高站位、高位推进。

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要强化责任落实。五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了《楚雄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龙川江水体达标工作等方案,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得以明确、任务得以落实。要继续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要加大资金投入。五年来,楚雄市实施了龙川江水体达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保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以工程措施、治本之策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了环境保护目标。要继续坚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并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实施污染防治项目,不断强化环境监测数据分析和研判,精准治污、科学治污。

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要严格执法监管。五年来,楚雄市强化中央环保督察、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环保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促进了环境质量改善。要继续坚持聚焦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要重视示范创建。五年来,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推进了治理创新,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和平台,以及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抓手,持续深入的开展。

第三节 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楚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困难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任务艰巨,龙川江西观桥断面等水质持续达标还需下更大功夫,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还有波动;二是城市环境问题仍然突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与管护不够并存,环境信访维稳压力增大;三是农村环境问题不断凸显,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业污染防治水平低;四是生态环境机构能力、监管能力和环境预警应急体系难以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在机构改革中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艰巨任务不相适应;五是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前期经费和工作经费保障不够,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六是生态资源利用率不高,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两山理论实践还需不断加强。

第二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面临的形势

从国际国内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外部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愈演愈烈,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等议题治理复杂性进一步提升,全球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带来风险挑战,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国际合作形势更加复杂。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对标对表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看,生态环境仍是短板弱项,与美丽中国目标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从全省全州看,现阶段,省、州生态环境的改善总体上还是中低水平的提升,主要工作仍停留在大气、水、土壤污染等传统环境问题的解决以及常规污染物的治理,需要将治理重点逐步拓展到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等更广泛的领域。同时,工作的重心还在城市,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环境治理城市向农村地区扩展延伸势在必行,而全州生态农村生态环境还较为脆弱,农村领域宽广复杂,治理难度将加大。

第二节面临的机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写入宪法、党章,成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在不断发展中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在各地逐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是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最大动力和根本保障。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机遇。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部署了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了“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云南省正在全力打好八大标志性战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主阵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经济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题,为进一步推进绿色转型带来新机遇。绿色发展广泛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内生动力。同时,“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内外循环互促”的新发展格局,将大大提升绿色产品需求和绿色产品供给能力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驱动力。党中央提出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优化资金分配,向产业结构调整等推动高质量发展方向倾斜,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十四五”的两大攻坚战之一,财政部门出台了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指导意见,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财力支撑,环保投资将持续增长。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红利。生态环境保护“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省以下环保机构垂改、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改革陆续到位,“三区三线”“三线一单”生态空间管控等生态文明建设多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生态环境制度保障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生态环境工作能力和手段明显提升,为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改革红利,将极大促进生态环境事业发展。

第三节 面临的挑战

生态环境保护根源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楚雄市作为滇中城市群中的后发地区,发展任务重,经济发展模式、生产生活方式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经济发展和能源资源消耗还没有实质性地脱钩,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接近上限,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仍处于高位。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尚不稳固。随着楚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环境治理越来越要啃硬骨头,累积性问题日趋复杂,污染特征转变,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边际成本上升,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环境改善成效还不稳固,离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离建设美丽楚雄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尚未建立健全。当前楚雄市生态环境治理主要还是行政手段,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公众参与等相对滞后。生态环境投入机制不完善,仍以政府财政支出为主,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执法等科技领域装备和技术手段比较落后,人员结构和队伍建设还有短板。

公众对生态环境诉求应对压力增大。楚雄市群众对环境风险的认知和防范意识越来越强,对环境问题容忍度越来越低,环境纠纷与其它社会矛盾交织一起,可能成为公众发泄不满的理由、影响社会稳定的诱因,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妥善处理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回应群众的诉求,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总体来说,“十四五”时期,楚雄市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新发展阶段,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实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关键期、攻坚期,面临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机遇和挑战共存、机遇大于挑战,需要全市上下主动把握机遇,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九届九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工作主线,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总思路,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加快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监督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楚雄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引领。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优先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促进作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为导向,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增强各项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靶向施治,提高环境治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以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稳中求进、重点突破。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全面与重点相协调,扎实有序推进,巩固提升已有工作成果,在“十四五”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带动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推进、总体提升。

坚持多元共治、协同联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产业、区域、社会、制度协同,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上下联动携手并肩,共建共治共享共赢。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展望二〇三五年,全市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应对气候变化做出楚雄贡献,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楚雄全面呈现。

“十四五”时期,楚雄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空间得到严格管控,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服务功能明显提升,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人文美成为普遍形态,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围绕上述目标,从环境质量改善、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控、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六个方面设置“十四五”主要指标24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9项,预期性指标5项。

专栏二:楚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一)环境质量改善

1

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率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2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100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3

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

%

79.2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4

水功能区达标率

%

100

100

预期性

5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0

约束性

6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100

约束性

(二)应对气候变化

7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三)污染物排放

8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任务排放总量减少

万吨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9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任务排放总量减少

万吨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四)环境风险防控

10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5

约束性

11

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安全利用率

%

≥95

约束性

12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

0

0

预期性

13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100

100

约束性

14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100

100

约束性

(五)生态系统保护

15

森林覆盖率

%

75.62

75.8

约束性

16

湿地保护率

%

59%

60%

约束性

17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

90

不明显

≥95

不明显

约束性

18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26.41%

面积不减少

性质不改变

功能不降低

约束性

(六)现代环境治理能力

19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5

≥15

约束性

20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100

100

约束性

21

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度

%

95

≥95

预期性

22

排污许可证核发率

%

1000

100

约束性

23

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进一步完善

预期性

24

环境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明显提升

预期性

注:规划指标及目标值将根据国家、省、州级规划最新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补充。

第四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推进形成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严格“三区三线”管控,优化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按照生态环境资源空间差异性进行环境功能分区,优先划定自然生态红线区等生态环境功能区,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严格执行云南省“三线一单”和楚雄州实施办法,制定出台楚雄市实施办法,落实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规模等调控策略及导向性的环境治理要求,实施分区差别化环境管理政策,约束和引导开发布局,控制和改善开发活动,确保国土开发布局与生态安全格局相协调,将生态环境资源(环境容量)利用强度控制在生态环境承载力范围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持续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发挥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倒逼机制”作用,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的要求。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推进能源低碳化。减少煤炭的使用,特别是利用中缅油气管道开通的良好机遇,减少一次能源中煤的使用量,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分解落实到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三个产业,企业、园区和社会三个层面,生产、运输、销售和消费四个环节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加快实施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打造绿色生态产业园区,优化产业园区空间布局,加强上下游企业资源、能源循环综合利用,节约集约能源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推进集中供热、供能,加快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废综合利用设施建设,以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低碳循环绿色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促进综合利用。

积极发展低碳产业。积极开展企业低碳试点,推进重点行业的低碳化改造。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在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开展低碳生态工业技术改造,实现能源节约、废物循环利用和碳捕捉及回收利用。严格执行资源、能源利用、污染物排放标准,广泛采用清洁能源与系统节能技术,推进太阳能光热利用、太阳能发电技术的应用,促进园区产业向低碳化发展。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加强农药包装等农业生产活动废弃物回收。鼓励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燃料化利用。

持续推进企业清洁生产。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面提升产业的清洁化水平,建立健全企业自愿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清洁生产审核机制。对全市冶金、化工、建材、制药、煤炭等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年度计划,并适时进行跟踪督促,完成年度审核计划。到2025年,重点用能企业全部实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主要产品能耗、物耗及水耗水平达到国家清洁生产标准要求。

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积极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城镇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噪声和振动控制、生态环境大数据等方面的环保技术研究和引进,大力推广污水、垃圾处理、脱硫脱硝、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及危险废物处理等先进技术和装备。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环境治理服务咨询市场化,采取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环境绩效合同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实施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引导社会机构参与污染源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等环境监测活动,培育绿色环保产品标准、认证、监测专业服务机构,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积极推广环保产品应用。

建立完善绿色发展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生态产品价格体系和生态产品交易体系。执行生态产品价值化评估标准,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经济生态生产总值核算。建立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成本监测和价格调整机制,探索生态产业化经营、生态产品质量认证等生态产品可持续经营开发模式。深入推进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州对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制定符合楚雄市实际的生态修复奖励标准、生态保护补偿标准、生态补偿监测与绩效评估机制,争取将九龙甸水库水源地生态补偿等列入上级综合补偿 试点。

专栏3:楚雄市生态功能区划

在《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楚雄州生态功能区划》中生态功能区划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自然环境状况,遵循区划原则,在GIS和遥感技术支持下,全面分析楚雄市域内生态环境特点、城市开发程度的强弱和生产力布局,以及生态脆弱性和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基础上,将楚雄市划分为2个一级生态区,3个二级生态亚区,6个三级生态功能区:

I金沙江流域生态区

I1金沙江分水岭红岩山原水源涵养生态亚区

I1-1龙川江山原农业与城镇建 设生态功能区

I1-2三尖山中山山原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Ⅱ红河流域生态区

II1礼社江、马龙河流域土壤保持生态亚区

II1-1礼社江中山河谷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II1-2礼社江、马龙河上游中山山原林业与矿产资源开发生态功能区

II1-3马龙河中山山原林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II4哀牢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亚区

II4-1哀牢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第二节 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以水生态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努力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执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对重要江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增加生态用水保障,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总磷、总氮排放控制;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要求,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定期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安全评估,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深化流域分区管理体系,优化水功能区划与监督管理,持续动态排查达标状况,依托排污许可证信息,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梯次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加强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水源环境管理档案,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到2025年,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乡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努力实现长治久清。治理城乡生活环境,全面排查黑臭水体,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清单,制定实施整治方案,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加强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治理。健全龙川江、礼舍江、马龙河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加强协调、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推进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快推进以保持水土、护坡护岸、涵养水源、湿地建设为主的生态保护。加强河谷区域植被保育、提高植被覆盖率。加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强化垃圾、生活污水整治,实施穿越集镇区河道生态治理。建立楚雄青山嘴水库、九龙甸水库等良好水质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强流域水库优化调度,确保生态流量。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深化龙川江沿岸石化、化工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严禁污染产业、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建立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纠纷调处、基础保障等工作,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库流域风险防控,编制“一湖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

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大力实施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积极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探索开展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强化污泥安全处理处置,积极鼓励推广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或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零直排”,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超过90%;强化工业农业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流域产业布局调整升级,加强农副食品加工、化工等行业综合治理,实施清洁化改造。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大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协同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广生态种植模式,积极申请创建国家、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逐步改善农业面源污染现状。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加大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力度,带动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积极推动水生态恢复。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大力实施节水行动,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增加生态用水。制定执行龙川江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加强生态流量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推进水资源和水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开展生态流量监测预警试点,推进恢复断流河流“有水”。到2025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重点河流达到生态流量底线要求;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推动建设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在污水处理厂等重要排污口下游等流域关键节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生态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尾水和微污染河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作为区域内生态补充用水;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在重要河流划定生态缓冲带,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对不符合水源涵养区、水域、河湖缓冲带等保护要求的人类活动进行整治。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探索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建设一批美丽河湖,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系统。

专栏4:楚雄市青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

青龙河与龙川江汇口以上径流面积266.3km²,主河道长50.25㎞,通过建设生态廊道、边坡生态修复、实施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提升河道水质自净能力,缓解青龙河水体水质稳定达标压力,改善沿岸村庄的人居环境和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形成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保障龙川西观桥断面水质持续保持达标。

二、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O3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实施重大专项行动,逐步消除大气污染隐患,努力保持优良的大气环境质量。

重点开展城市扬尘专项整治。以扬尘整治为重点,全力推进城市空气质量“六大整治、四项治理”(道路保洁大整治、建设工地大整治、裸土覆盖大整治、工程车辆大整治、道路施工大整治、餐饮油烟大整治,拆迁工地专项治理、老旧车辆专项治理、工业废气专项治理、城乡废气专项治理),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严格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持续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施工。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强化道路绿化用地扬尘治理。煤炭、矿石、砂石料等物料堆场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

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加大工业污染源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加大冶金、化工、建材重点行业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有色、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管理,加大在线监测和中控系统现场检查力度,确保治污设施、在线监测装置长期稳定正常运行。

深化VOCs污染防治。严把涉气项目准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突出抓好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化工业有机废气整治,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稀释剂等原辅材料,促进绿色环保型原辅料替代,从源头上控制VOCs产生量;指导企业对浓度和性状差异大的废气进行分类收集,合理选择废气末端治理工艺路线,督促使用光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处理技术的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长效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推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彻底整治偷排漏排现象,切实提高收集和处理效率。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进一步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联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建立完善滇中城市群之间和周边县之间大气污染联合执法机制,提升大气污染执法监管能力,实现跨区域联防联控,推动PM2.5与臭氧“双控双减”。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强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同一区域内统一应急预警标准。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统一发布预警信息,有关城市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研究制定应对春季越境污染天气转移问题措施,实现全市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推进移动源污染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和非标油生产企业。推广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汽车,规划并建设相应配套充电设施,新增公交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到80%以上,优化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推进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和监管联网系统建设,全面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高能耗、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置换或清洁化改造。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全面完成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对于排放不达标和高耗能非道路移动机械改造、报废和淘汰,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鼓励开展恶臭投诉重点企业和园区电子鼻监测。推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各环节和畜禽养殖场臭气异味控制,提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的恶臭治理水平。基于现有烟气污染物控制装备,推进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研发应用。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对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推进餐饮油烟、露天焚烧、农业源氨排放等城乡废气综合治理,推进空气环境质量管理精准化和科学化。

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积极参与国家、省、州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制度,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开展城市二氧化碳达峰研究试点,对城市未来的二氧化碳排放趋势进行判断,提出城市达峰时间和峰值,编制城市层面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在此基础上,制定楚雄市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以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居民生活和服务业为重点领域,从促进经济高质量低碳发展、推动低碳能源体系建设、加快工业领域低碳转型、强化建筑领域低碳管理、加强交通运输低碳创新、倡导低碳生活消费方式等方面,进一步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减少煤炭等化石燃料消费,争取在2025—2030年间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实现经济增长与化石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脱钩。根据省、州要求,开展楚雄市2060年前碳中和战略和路径设计,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和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碳中和模式,为国家、省、州碳达峰碳中和及应对气候变化做出楚雄市贡献。

专栏5:楚雄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城市扬尘整治专项行动。道路保洁大整治、建设工地大整治、裸土覆盖大整治、工程车辆大整治、道路施工大整治,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

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实施清洁运输、清洁油品、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

工业炉窑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

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车维修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大力开展餐饮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环境质量状况。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着力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2025年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化工、农药、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地块分布调查,评价其环境风险情况。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按不同用途明确管理措施,严控增量,管好存量。严格执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按要求每10年开展1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加强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建立耕地分类管理清单,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轮作间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区域,要开展土壤污染有关因子的监测分析,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防范建设用地新增环境污染。严格环境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污染。

加强源头预防及环境监管。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化工、电镀等行业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材料和先进适用加工工艺,减少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加强涉重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进行停产治理或关闭。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对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规范拆解活动,推动废金属、废塑料、废旧电器电子等“城市矿产”开发利用,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规范农业生产过程,严格管制乱用、滥用农业投入品,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肥料、农药。严格控制化肥施用量,禁止登记、生产、销售和施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 谁治理”的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结合“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划定成果,以受污染的耕地为重点,根据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区域。到2025年,完成省、州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指标,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配合省、州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风险管控,到2025年,完成楚雄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到2023年,完成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信息调查。到2025年,完成省级化工园区及铅锌矿区地下水污染环境状况调查。查明谢家河村地下水国考极差点位污染成因,实施“三协同”(即协同防治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治理,实现区域地下水环境污染协同防治,争取治理工作成为全州试点。到2025年,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有效监控,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利用效率。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建设。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开展重点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到2025年,全市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4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到2025年,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严格控制河流湖库投饵网箱养殖,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整治专项行动。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问题。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设施,以乡镇集镇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标准规范,到2025年,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100%。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及水系综合整治,加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支持群众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干净整洁。加大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创建力度,深化美丽乡村建设。

专栏6:楚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按照《楚雄州楚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依托“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计划对全市15个乡镇133个行政村2488个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环境质量,

四、加大噪声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严格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明确改善噪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禁止在医疗区、文教科研区、机关办公区、居民住宅区等声环境敏感区域内新建、扩建产生噪声的工业企业,从事石材加工、机械 加工、汽车维修等产生噪声污染的经营活动。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音、吸声、消声的措施进行治理,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对周围的影响。对现有企业中噪声超标的,限期进行整顿,噪声影响严重又不能整顿达标的限期关停或搬迁。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环评要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开展乡村地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现场执法监管,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大对施工噪声超标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建筑开工前修建隔声墙,采用低噪声新技术和施工机械,采用吸声、隔声等降噪技术减弱声源强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建成区内禁止夜间进行石材加工、机械打桩、搅拌或震捣混凝土、挖掘推土、锯木等噪声作业。

强化交通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10〕7号),合理规划不同等级的城市道路系统密度,保证声环境敏感区与道路间有足够的消声距离。改善路况,加大对道路的修护,降低轮胎与道路摩擦产生的噪声。环境噪声超标路段设置声屏障。加强公路交通干线、铁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在城市噪声敏感区域增加限速、禁鸣标牌。加强对敏感区域交通噪声的监测和管理;采取分流措施,控制城市主干道交通流量,减少交通噪声污染。

加大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加强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监管,重点对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作业和违反娱乐时间限制的企业进行查处。禁止在居民小区、图书馆等建筑物内和居民住宅及学校、医院、机关周围开办KTV、卡厅等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的娱乐场所。对现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实施综合整治,重点整治扰民投诉突出的KTV厅、迪吧等娱乐场所。按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的噪声污染投诉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处理,有效减少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专栏7:楚雄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

楚雄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共划分为4类区域17个片区,总面积为121.01平方公里。其中:

1类区共划分4个片区,总面积为10.13平方公里,分别为西山公园片区、师院片区、福塔公园片区和彝海公园、州文化中心片区。

2类区共划分7个片区,总面积为66.71平方公里,分别为东瓜片区、开发区片区、太阳历公园片区、老城区片区、东南片区、城南片区和州职教园区片区。

3类区共划分6个区划单元,总面积为44.16平方公里,占区划总面积的36.50%,分别为富民工业园片区、桃园冶金化工片区、庄甸医药产业片区、赵家湾生物产业片区、苍岭工业园区智明 片区和苍岭工业园区云甸片区。

4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楚雄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内有交通干线121条,其中包括4a类交通干线119条(1条高速公路、2条一级公路、城市主干路29条、城市次干路87条)和4b类交通干线2条,里程共386.66km。4a、4b类区交通用地面积不需要统计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全面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认真排查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含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通过各级各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一点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限期完成整治工作。开展重金属污染源排查和重点整治,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建立企事业单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分解落实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将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减排目标和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以耕地重金属污染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聚焦涉镉等重点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开展现场检查,建立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并按计划实施整治。组织开展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信息录入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信息系统。

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综合利用。按照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快冶炼等行业工艺提升改造,加大延伸重点行业产业链,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和精深加工,严格执行年度计划,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推进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和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废旧塑料等综合利用水平。推广新型回收模式,完善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的规范化收集利用。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0%以上。

加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调查辖区内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分析固体废物产生量,调查、评估重点工业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根据固体废物处置能力调查评估结果,合理规划布局,重点保障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处置设施用地,将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纳入污染防治基础保障设施,统筹建设。严禁将医疗废物与其他危险废物混装、混存、混处。针对山区乡镇交通不便、医疗废物数量较少且集中收运困难问题,合理建设集中转运站,做到全收集、全转运、全处理。

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倾倒、走私洋垃圾等专项行动,将固体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固体废物产生、收运、贮存、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督促医疗机构加强涉疫医废管理,严格消毒,专门包装,专门标识,医废处置中心要优先收运,优先处置,做到随到随处,确保安全,防止二次污染。落实固体废物监管经费和装备,强化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固体废物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

推动无废城市试点建设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巩固垃圾系统收集、综合处理格局。加强对现有环卫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在城镇新建成区合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系统,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能力。继续加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和分类利用。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步伐,重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清扫、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垃圾机制,强化农村垃圾收集池、收集间的建设。继续完善餐厨垃圾监管体系,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以及机关、学校等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实行单独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或者利用。倡导净菜上市、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工作,严格管理,规范处置。

第三节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加强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各级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等为重点,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加快整合归并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及分区,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人为活动,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到2025年,自然保护地占陆域国土面积15%以上。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工作,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全面检查,利用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情况,严打各类违法活动。定期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和监督检查,将管理评估和监督检查的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造成自然保护区破坏的相关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强化公益林管护,推行林长制,开展国土山川绿化行动。全面保护重要湿地、湿地公园等,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坚持自然恢复为主,提高湿地保护率。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还水。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龙川江、礼舍江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在水土流失地区,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坡耕地、石漠化的综合整治。重点构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江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金沙江楚雄段水土流失治理和岩溶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等治理格局。着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制定落实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加强矿区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到2025年,重点区域完成已关闭退出矿山和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治理。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以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全面完成优先区域的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与评估,进一步完善生物多样性信息及数据库,实现共享并实施有效监控。开展优先区域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动将优先区域保护规划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并组织实施。加强就地和迁地保护体系建设,加强对优先区域内典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和特有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的保护。通过建设生物廊道,增强片段化保护区间的连通性,提高整体保护水平。以森林资源保护为重点,大力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实施“一树一策”措施,提高景观价值和森林质量。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实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制度,加强林地保护的规划控制。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实行凭证采伐和采伐公示制度,防止过度采伐,确保森林资源总量的稳步增长。健全和完善森林公安、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危害野生动植物资源和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与治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引入,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建立外来物种调查监测、防治清除体系,定期发布外来入侵物种分布情况。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协调机制和工作制度,明确有关部门责任,统筹推进有关工作,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推进城市生态修补与修复。树立“后院前置、后绿前移、退楼建园”理念,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成果,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建设城在园中、林在城中、山水环绕、天蓝地绿的宜居城市。完善城市绿地体系,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地等建设,到2025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以上。加强城市山体河湖等自然风貌保护,开展受损山体、废弃工矿用地修复。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工程,系统开展城市江河、湖泊、湿地、岸线等治理和修复,高标准推进城市水网、蓝道和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恢复河湖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

专栏8:楚雄市“两屏两江三河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体系

“两屏”即西南部哀牢山、北部紫溪山生态屏障,哀牢山以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为核心保护亚热带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黑长臂猿、灰叶猴等珍贵野生动物。紫溪山以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为支撑保护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

“两江三河”即龙川江、礼舍江、马龙河、三街河、五街河,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保护和治理,确保河流水生态安全;

“多点”即各种散状分布保护点,包括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

第四节全面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排查评估制度,加强涉危涉重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重点在冶炼、化工、医药等行业及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企业开展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数据库建设,形成共享、互动信息平台,摸清底数和现状。积极争取资金建设水源地水质在线生物预警系统。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2022年底前完成楚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加强物资储备,健全多层级、网络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增强实战能力。以化工园区、尾矿库、冶炼企业等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环境健康调查监测评估,建立环境健康综合监测体系,针对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健康风险哨点监测。

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化学品风险管控。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工作,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经营许可、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台账、管理计划、识别标识等制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利用处置等违法犯罪活动。结合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依法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覆盖农村地区,补齐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短板。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严格控制涉及高污染、高风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规模,定期开展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物处理处置领域的风险防控执法检查。加强化学品生产、储运过程的风险监管,减少消费和使用过程中的化学品环境风险。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推行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制度,降低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环境风险。严格控制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强化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学品废弃物和污染场地的管理与处置。

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完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推动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加大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生产工艺提升改造力度,铜冶炼企业积极推进转炉吹炼工艺提升改造,耕地周边铅锌铜冶炼企业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开展尾矿与废弃矿山污染治理,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开展新污染物筛查、评估与环境监测。进行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评估,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以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为调查对象,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加强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推广应用。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石化、涂料、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增加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产品供给。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使用。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要求的超薄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和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违法行为。

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充分运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强化和规范日常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推进日常监督检查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配合省、州严把辐射安全行政许可关,加强对核与辐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实现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率100%,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率100%。推进辐射环境现场监测与辐射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的融合,实现同步开展,全面提高辐射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水平。严格辐射安全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健全事故预警和应急体系,确保放射源有效安全控制,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辐射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标准内。加强辐射环境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设备和辐射防护设备,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加大辐射信息公开力度,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提升公众核与辐射认知水平。

第五节全面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推进落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生态环保格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考核与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强化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在环境治理综合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方面的职能作用。强化企业环境治理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企业全过程环境管理规范,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推进政务诚信和企业信用建设,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定,坚决整改督察反馈问题。

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与协调机制建设和运行。推进环境司法联动,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强化部门行政执法联动,规范办案协调和案件移送机制。推进与相邻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及时化解跨界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推进以“双随机”为主,各类专项行动、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为补充的执法体制建设和运行,大力开展各类专项行动,采用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等手段增加对重点污染源的检查力度。

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深化环境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围绕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排污总量控制,推进依托排污许可证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监管和考核。实施非固定源减排全过程调度管理,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统筹考虑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应。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依法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执行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 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积极探索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管理制度。深化生态环境价格改革,统筹市场供求、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等因素,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并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征收标准。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收费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加大向上争资力度,推进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实施。落实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垃圾与污泥处理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返还等税收优惠政策。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补齐执法能力短板,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统一着装、证件、车辆及执法装备,将执法监测费用纳入执法经费予以保障。落实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大各类重点源废水、废气等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安装力度,加强对监控结果的信息通报,对超标情况实施跟踪调度。推广第三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服务。建立完善环境执法综合信息平台和高效实用的环境移动执法操作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实时统计查询、智能分析、任务流转等功能,提高全市环境执法效能与水平;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以固定污染源全面监测为基础,逐步建立统筹固定源、移动源、面源的污染源监测体系,重点抓好执法监测;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精细化服务感知、精准化风险识别、网络化行动协作的智慧环保治理能力。依托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建立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数据要素资源体系,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水平。

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认真总结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经验,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编制实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按照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大领域32项指标具体要求,加快构建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以生态宜居和美丽家园为重点的生态生活体系6大体系,力争到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

第六节努力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将生态文明纳入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在党校、干部培训班开设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环境法制观念和正确维权意识;开展“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等科普活动,积极争创各级“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强化对环保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总体提升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加强生态文化基础理论研究,丰富新时代生态文化体系。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结合楚雄特色和民族文化打造生态文化品牌。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机制,强化主流媒体宣传主导作用,积极发挥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作用,不断创新环境宣传模式。对重点企业、村、乡镇(街道)下发公开信和法律文本,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利用日常监督检查、信访处理等时机,向广大企业主和周围群众阐明环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应承担的环保责任,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鼓励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或专栏,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等活动。

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积极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深入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积极推进全民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组织开展各类环保实践活动,引导全社会从少浪费一粒粮食和一口饭菜做起,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在机关、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场所全面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结合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和完善绿色消费激励回馈机制。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推进绿色出行。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强化社区垃圾分类的宣传与推进,全面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增强公众声环境保护意识,打造宁静社区及办公、休闲场所。

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发挥政府机关作用。党政机关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到2025年,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达到30%。全面实行垃圾分类。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率先创建节约型机关。落实企业生态环境责任。企业要从源头防治污染,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排污企业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场所等生态文明宣教阵地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做到大型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可开放尽开放,提升公众参与度和获得感。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作用,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协会、商会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等参与环境社会治理的途径,搭建平台和载体。广泛发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鼓励公益慈善基金会助推生态环保公益发展。鼓励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利用信、访、网、电、微等渠道,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第五章 重点工程

为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目标任务,围绕国家、省生态环境领域投资导向和政策要求,结合楚雄市市实际,统筹谋划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与修复、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四大类重点工程,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规划实施重点项目55个,总投资73.57亿元。

专栏9:楚雄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绿色低碳发展重点工程。计划实施废旧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生态细胞工程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村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等4个项目,拟投资5.82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7.91%。

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计划实施“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保护、市第二自来水厂生产尾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等42个项目,拟投资65.33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88.8%。

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计划实施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基地及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等3个项目,拟投资1.77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2.4.1%。

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建设重点工程。计划实施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工业园区环保管家服务等6个项目,拟投资0.65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0.88%。

第六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强化组织领导

积极建立推进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作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统筹推进、抓好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总责,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层层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确保生态环境监管责任落实。

第二节强化资金保障

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地方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持续优化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对水污染治理、环境风险管控、生态修复、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和环境治理体系建立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作为政府优先实施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对象,积极参与中央、省资金竞争性分配,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环保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见效。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

第三节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制度、进展成效、实践经验等宣传。挖掘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人物和集体的优秀事迹,做好典型报道。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完善绿色传播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和规划实施公众反馈监督机制,多渠道、多媒体宣传环境保护规划,定期公布环境质量、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规划实施信息,满足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节强化评估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对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落实情况进行及时评估总结。在2023年年中和2025年年底,由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发改局分别对“十四五”规划整体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及时通报。建立健全“十四五”规划实施进展定期报送机制,每年对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重点工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进展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楚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项目表

附件:

楚雄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起止

年限

建设地点

总投资

(万元)

“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

(万元)

拟申请纳入上级“十四五”规划情况

项目单位

名称

备注

合计

55项

735737

735737

绿色低碳发展

4项

58200

58200

1

废旧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园区建设项目

节水及循环水设备建设、工艺技术环保化改进、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

2021-2025

苍岭镇黄草工业园

12000

12000

省级

市经信局

2

生态细胞工程建设项目

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生态乡镇、生态文明村、两山基地等建设 。

2021-2025

楚雄市

1000

1000

省级

市发改局、市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3

楚雄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村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以畜禽养殖粪便为原料,生产有机肥。规范农村农作物秸秆处置,建设农村秸秆统一收集、储运及处置设施

2021-2025

楚雄市

45000

45000

省级

楚雄市农业局、各乡镇

4

科学编制三线一单实施办法

1.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识别生态空间;2.明确环境质量底线,实施环境分区管控;3.完善资源利用上线,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4.划定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实施环境综合管理;5.落实“三线”要求,建立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2021-2025

楚雄市

200

200

省级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环境质量改善

42项

653348

653348

1

楚雄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楚雄市东华镇罗其美水库、子午镇自家冲水库和苍岭镇关坝河水库

2021-2023

东华镇、子午镇、苍岭镇

10000

10000

东华镇、子午镇、苍岭镇人民政府

2

楚雄市九龙甸水库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实施九龙甸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包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农业生产污染物处理工程、木士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警示标志设置4个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入库河道生态缓冲带9765米,新建污水管网186770米,植物植被修复(草皮护坡10742平方米,种植柳树1954颗),新建生态隔离带(铁丝网围栏19160米,绿篱14590米),新增补充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标识标牌83块。

2021-2023

楚雄市吕合镇

16478.37

16478.37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吕合镇人民政府

3

楚雄市团山水库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实施团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包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农业生产污染物处理工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警示标志设置4个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入库河道生态带4450米,新建污水管网8476米,新建4个小型污水处理站,植物植被修复(草皮护坡8900平方米,种植柳树891棵),新建生态隔离带(铁丝网围栏1920米,绿篱1920米),新增补充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标识标牌35块。

2021-2023

楚雄市东瓜镇

3042.91

3042.91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东瓜镇人民政府

4

楚雄市西静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实施西静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包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农业生产污染物处理工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警示标志设置4个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入库河道生态带15750米,污水管网40322米,新建13个小型污水处理站,植物植被修复(草皮护坡17325平方米,种植柳树3151棵),新建生态隔离带(铁丝网围栏2045米,绿篱1080米),新增补充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标识标牌54块。

2021-2025

楚雄市吕合镇

3208.68

3208.68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紫溪镇人民政府

5

楚雄市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楚雄市11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2021-2023

楚雄市

45000

45000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6

西静河水库生态湿地工程

上游及旁路湿地建设

2021-2025

楚雄市

3196.8

3196.8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紫溪镇人民政府

7

青山嘴水库保护工程

(1)建设水库保护隔离防护带;(2)对水库流域内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削减入库污染物。

2021-2023

楚雄市

10000

10000

省级

楚雄州青山嘴水库管理局、楚雄市水务局、东瓜镇人民政府

8

楚雄市鹿城镇谢家河村考核极差点位地下水污染成因调查与解析(一期)

(1) 污染源排查。调查谢家河片区地下水径流区污染源分布及污染效应,调查所在水文地质单元、水系统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通过水质现场测试,水样、土样室内检测,初步判断污染成因及途径。(2) 污染成因调查。根据污染源排查,分析存在的污染成因及污染途径,制定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勘查方案,布置地面测绘、地球物理勘探、水文地质钻探、水文地质试验、样品测试分析,获取谢家河片区地下水径流区水文地质参数,查明污染成因,结合地下水利用现状、地下水水功能区划,开展污染扩散解析,分析污染发展趋势。

2021

楚雄市鹿城镇

450

450

省级

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9

礼社江流域(楚雄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对礼社江(楚雄段)江沿岸未纳入污水收集处理的重点村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2)对礼社江(楚雄段)河道进行水生态修复治理,提升水质自净能力;(3)礼社江(楚雄段)一级支流未纳入污水收集处理的重点村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河道水生态修复治理。

2021-2025

楚雄市礼社江流域乡镇

10000

10000

省级

楚雄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中山镇、西舍路镇、子午镇、鹿城镇、树苴镇、八角镇、三街镇、新村镇、大地基乡、大过口乡

10

长江流域龙川江一级支流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青龙河上段水环境治理)

实施青龙河上段(中石坝水库出口至黑邑苍桥)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清淤河道2240米,建设生态河堤及河岸绿化美化2740米,新建31道拦水堰和9处踏水桥,河岸设置护栏和农村两污治理等。

2021-2023

楚雄市

503.13

503.13

省级

鹿城镇人民政府

11

龙川江楚雄城区段双园桥至朝阳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1、生态河道治理工程。2、河堤生态带建设。3、健康步道改建。4、进村、生态湿地道路改建。

2021-2023

楚雄市

1063.64

1063.64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鹿城镇人民政府

东瓜镇人民政府

12

中心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新建3座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分别为2万m3/d、1.5万m3/d、0.5万m3/d。配套污水管道122.93 km,雨水管道94.197 km。

2021-2023

楚雄市

45370.16

45370.16

省级

楚雄市住建局

13

中心城区现状管网改造

中心城区截流式合流制管网改造工程共计21.67 km

2021-2023

楚雄市

16834

16834

省级

楚雄市住建局

14

中心镇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

子午、中山、西舍路、吕合镇和紫溪镇等5个重点镇的污水收集及处理

2021-2024

楚雄市

4667.06

4667.06

省级

楚雄市住建局

15

海绵城市建设

建设低影响开发示范区2个、海绵型公园绿地4项、海绵型广场5项。

2021-2025

楚雄市

10000

10000

省级

楚雄市住建局

16

再生水回用工程

中水回用深度处理5万m3/d;再生水管网52.83 km。

2021-2025

楚雄市

22924.5

22924.5

省级

楚雄市住建局

17

河道生态护岸改造

结合管网改造,对中心城区河道的硬质护岸进行改造

2021-2025

楚雄市

60000

60000

省级

楚雄市住建局

18

龙川江流域综合治理

龙川江流域治理及景观建设

2021-2025

楚雄市

35000

35000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鹿城镇人民政府

东瓜镇人民政府

19

入河污水口综合整治

对中心城区所有入河污水口进行综合整治

2021-2025

楚雄市

5000

5000

省级

楚雄市住建局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

青山嘴水库清洁小流域建设

上游10个小流域进行生态修复建设

2021-2025

楚雄市

5000

5000

省级

楚雄州水务局

21

中石坝水库污染风险防控工程

库尾湿地建设

2021-2025

楚雄市

2000

2000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鹿城镇人民政府

22

富民庄甸工业片区污水处理厂退水渠改造

富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退水渠改造

2021-2023

楚雄市

2500

2500

省级

楚雄市住建局

23

楚雄市城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一期)改造工程。

(1)老城区管网改造:东山路、云荷路等重要市政道路排污管10.5公里,以及东南片区、花果山片区、万家坝片区等城市各片区的排水管网改造48.2公里,逐步实现建成区雨污分流;(2)开发区管网改造:改造紫溪大道段(永安路至一污厂)主排污管7200米, 开发区建成区部分雨污管分流改造,改造DN400-DN60O0污水管12680米。

2020-2021

楚雄市

23150.08

23150.08

省级

楚雄市住建局

24

楚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富民轻工业区区、桃园冶金建材化工区、庄甸天然药物产业区、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20千米。

2021-2022

楚雄市

66000

66000

省级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5

楚雄市第二自来水厂生产尾水处理工程

建设10万立方米/天的自来水尾水处理设施一套

2020-2021

楚雄市

3069

3069

省级

楚雄市住建局

26

楚雄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建成日处理污泥规模50吨处理站1座

2020-2021

楚雄市

3742.11

3742.11

省级

楚雄市住建局

27

楚雄云甸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新建日处理2.5万方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管网55.469公里

2021-2025

楚雄市

11120

11120

省级

楚雄苍投公司

28

龙川江水生态调查

对龙川江楚雄段进行水生植物、水生动物及生态环境调查

2021-2025

楚雄市

500

500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楚雄市农业农村局、流域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9

楚雄市苍岭小河水生态修复工程

岭小河河道长度18㎞,径流面积81.26km²,通过建设生态廊道、边坡生态修复,提升河道水质自净能力,缓解苍岭小河水体水质稳定达标压力,改善沿岸村庄的人居环境和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形成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2021-2025

楚雄市

14000

14000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苍岭镇人民政府

30

楚雄市河前小河水生态修复工程

河前小河河道长度27.7㎞,径流面积136.74km²,通过建设生态廊道、边坡生态修复,提升河道水质自净能力,缓解河前小河水体水质稳定达标压力,改善沿岸村庄的人居环境和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形成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2021-2025

楚雄市

18000

18000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鹿城镇人民政府

31

楚雄市青龙河水生态修复工程

青龙河与龙川江汇口以上径流面积266.3km²,主河道长50.25㎞,通过建设生态廊道、边坡生态修复,提升河道水质自净能力,缓解青龙河水体水质稳定达标压力,改善沿岸村庄的人居环境和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形成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2021-2025

楚雄市

10000

10000

省级

鹿城镇人民政府

32

楚雄市白依河水生态修复工程

白依河河道长度89.9㎞,径流面积435.5km²,通过建设生态廊道、边坡生态修复,提升河道水质自净能力,缓解白依河水体水质稳定达标压力,改善沿岸村庄的人居环境和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形成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2021-2025

楚雄市

12000

12000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流域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33

楚雄市紫甸河水生态修复工程

紫甸河河道长度28.7㎞,径流面积111.51km²,通过建设生态廊道、边坡生态修复,提升河道水质自净能力,缓解紫甸河水体水质稳定达标压力,改善沿岸村庄的人居环境和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形成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2021-2025

楚雄市

10000

10000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吕合镇人民政府

34

楚雄市马龙河水生态修复工程

马龙河河道长度88.5㎞,径流面积521.52km²,通过建设生态廊道、边坡生态修复,提升河道水质自净能力,缓解马龙河水体水质稳定达标压力,改善沿岸村庄的人居环境和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形成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2021-2025

楚雄市

10000

10000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流域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35

楚雄市前进小河水生态修复工程

前进小河河道长度9.9㎞,径流面积35.31km²,通过建设生态廊道、边坡生态修复,提升河道水质自净能力,缓解前进小河水体水质稳定达标压力,改善沿岸村庄的人居环境和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形成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2021-2025

楚雄市

10000

10000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紫溪镇人民政府

36

楚雄市三街河水修复工程

三街河河道长度63.98㎞,径流面积257.08km²,通过建设生态廊道、边坡生态修复,提升河道水质自净能力,缓解三街河水体水质稳定达标压力,改善沿岸村庄的人居环境和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形成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2021-2025

楚雄市

10000

10000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流域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37

楚雄市五街河水修复工程

五街河河道长度43.14㎞,径流面积167.55km²,通过建设生态廊道、边坡生态修复,提升河道水质自净能力,缓解五街河水体水质稳定达标压力,改善沿岸村庄的人居环境和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形成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2021-2025

楚雄市

10000

10000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流域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38

龙川江(楚雄段)水生态修复工程

通过沿河两岸农村两污治理、河道生态建设,改变河道环境“脏、乱、差”现状,有效改善龙川江水体水质,缓解龙川江水体水质稳定达标压力,改善沿岸村庄的人居环境和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减少因环境卫生条件差引起的疾病,形成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2021-2025

楚雄市

100000

100000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流域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39

楚雄市龙川江沿岸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整治,工程内容为污水收集沟渠48320米、户用隔油隔渣池4561米、户用污水收集管45610米;沉沙溢流井38座,污水收集塘系统24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4套;户用垃圾桶6631个,垃圾斗142个、垃圾斗车12辆;卫生公厕56座。三格化粪池62座

2021-2025

楚雄市

7668.23

7668.23

省级

鹿城镇人民政府

东瓜镇人民政府

40

楚雄市礼舍江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开展水源地保护、土壤污染整治、畜禽粪便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其他与村庄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环境综合整治措施

2021-2025

楚雄市

12000

12000

省级

三街镇、中山镇、西舍路乡、大地基乡、树苴镇、大过口乡人民政府

41

尹家嘴水库水环境治理工程

开展水库周边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本东小河流域治理。

2021-2023

楚雄市

5000

5000

省级

楚雄市水务局

鹿城镇人民政府

42

楚雄市东华镇路上村历史遗留废渣综合处置工程

5.4万吨废渣及污染土壤清理、挖掘、运输;新建一条5公里临时道路;废渣及污染土壤稳定化处理及填埋;废渣及污染土壤开挖后区域的绿化。

2021-2025

楚雄市

4859.51

4859.51

省级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态保护与修复

3项

17720

17720

1

楚姚高速公路沿线植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及科普示范

(1)针对楚姚高速公路范围内及两侧300-1000米范围开展详细野外调查,重点调查楚姚高速公路沿线及周边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县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和中屯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物多样性本底情况,与收集楚姚高速公路沿线植物多样性基础数据相结合,形成楚姚高速公路沿线植物多样性调查报告,将调查结果应用于楚姚高速建设占地区域重要物种的迁地保护及该路段乃至沿线的生态修复物种搭配,提出高速公路沿线植物多样性景观优化设计指导方案,为今后高速公路建设运行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研究提供基础资料。(2)培植繁育本土物种,用于高速公路临时占地生态修复及沿线绿化美化,优化公路建设与路域生态系统保护和景观设计方案,减轻公路建设对植物多样性产生的影响,为全省美丽公路建设提供示范样板及有益经验。(3)在楚姚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其他重要停车区、立交区等建设植物多样性科普展示区,培植本土植物群落构建小型典型生态系统,繁育重点物种及摄制专题片充分向公众展示公路建设与植物多样性保护的协调统一,为高速公路建设运行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谐发展作出示范,做为楚雄州对外展示生物多样性及科普教育的窗口。

2021-2022

楚姚高速公路沿线

720

720

省级

楚雄市交通局

2

楚雄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

对煤矿及非煤矿山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对矿山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对矿山"三废"进行综合治理、综合利用,对矿山开发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采空区及煤层自燃、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进行整治。

2021-2025

楚雄市

15000

15000

省级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企业

3

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基地及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①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②生物多样性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③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调查及惠益分享示范;④就地和迁地保护设施建设;⑤生物多样性与减贫示范。⑥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⑦生态环境本底值调查;⑧生态环境预警平台和监管平台建设;⑨环境监测能力提升;⑩安装红外监控设备等信息化建设

2021-2025

哀牢山、紫溪山

2000

2000

省级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6项

6469

6469

1

楚雄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楚雄市龙川江流域10个入河排污口按照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

2021-2025

楚雄市

500

500

省级

楚雄市住建局

2

楚雄市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监管项目

(1)建设楚雄市空气环境全覆盖监测网络,全天候、全场景扫描,实现大气污染状态的实时监测;(2)建设楚雄市空气质量传感监测设备的管理和数据展示和分析平台;(3)掌握楚雄市大气污染物的空间分布和污染变化趋势;(4)考核站周边污染预警及污染源定位,通过重点源的监测,评估重点源排放污染物对省(市)控站空气质量的影响;(5)污染传输过程的追踪,通过对传输通道监测数据的分析,提出合理精准的解决方案,有效治理空气质量。

2021-2023

楚雄市

409

409

省级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3

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

工业园区信息化平台建设

2021-2024

楚雄市

2000

2000

省级

楚雄市经信局

4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及仪器设备配置项目

对使用多年且已损坏无法维修的设备进行部分更换;对已有的达不到目前监测要求的落后设备进行部分更换、按照当前的监测工作要求购置急需补充的检测设备;对老旧的监测业务用房进行环境改造;对老旧的实验室用房进行改造(通风系统、水电管线、配置齐全设施设备、增设前处理室、增设废水和废气处理设备等)。

2021-2023

楚雄市

360

360

省级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5

楚雄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统一着装、证件、车辆及执法装备。

2021-2022

楚雄市

200

200

省级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6

工业园区环保管家服务

工业园区环保管家服务

2021-2025

楚雄市

3000

3000

省级

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