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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3-091100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9-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9-08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楚雄市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号: 楚市政通〔2023〕24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楚雄市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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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

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州基层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权的批复》(云政复〔2021〕32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扩大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3〕10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共性目录清单和可选择目录清单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28号)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地方法规、规章赋予乡镇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根据《楚雄市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基本目录)和《楚雄市赋予乡镇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赋权目录),编制了楚雄市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将清单予以公布。

一、深化思想认识

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要切实把贯彻落实《清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明确乡镇基本职权、向乡镇赋权扩能,科学界定乡镇权责边界,是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基层治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相关工作的推动和落实,推动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与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有序衔接,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一)压实责任。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清单》,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和“以上率下、以上促下”的服务意识,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政务《清单》有序推进、如期落实。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履行审批与监管职责,各乡镇对赋权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进行审批,并对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工作要求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借鉴东华镇、大过口乡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经验,逐步向全市推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各行业主管(赋权)部门要切实履行督促指导的责任,横向要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纵向要主动对接州级及以上部门,加强向下对乡镇督促指导,确保乡镇“接得住、办得了”,不能一放了之。市属有关部门做好赋权事项业务培训,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确保赋权事项有效承接。对赋权施行一段时间仍接不住、管不好的事项,要及时调整,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二)加强保障。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在场所建设、设施设备、人员及运行上搞好保障,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积极推动人员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向乡镇流动,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推动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要建立健全乡镇行政职权运行的有关制度措施和工作流程;要加强乡镇行使行政职权的人才、技术、资金、装备等方面的保障;要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体化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要建立评价激励机制,通过评价激励机制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

(三)强化监督。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采取综合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指导督查工作力度,加强对《基本目录》《赋权目录》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估和督导,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负责对《基本目录》《赋权目录》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根据省州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市政务服务局负责乡镇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抓好权责清单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委编办负责做好乡镇机构设置调整,实体化组建乡镇执法队伍,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确保赋权后有队伍承接,人员配备合理;市司法局负责督促指导乡镇梳理编制乡镇执法清单。有关法律法规等立改废释,乡镇权责清单尚未完成动态调整前,乡镇应严格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执行。

附件:1.楚雄市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

2.楚雄市赋予乡镇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

3.楚雄市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4.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参考)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