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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3-0908003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23-09-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答复
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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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楚雄市城区非机动车的管理工作力度的提案,已交由楚雄市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3年5月底,楚雄市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78897辆,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43397辆,标准电动自行车35500辆。

针对您提出的在未设置交通信号灯或实行直左同时放行的路口划设非机动车左转待转区域以及修剪绿化带的建议,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立即行动,对城区具备条件的46个路口划设非机动车左转待转区域,同时城管对影响非机动车通行的68处绿化带进行修剪和移栽,补齐和更新非机动车道标线3500余米。

针对您提出的加大占用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问题整治力度的建议,楚雄市城管部门实行高密度、常态化的路面巡查,发现占用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的车辆,立即短信提醒车主限时驶离,在规定时限内不驶离的车辆进行上锁并通知车主立即处理,通过严管严查形

成震慑,真正还路于车。

针对您提出的整治机非混行问题的建议,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巩固要求,常态化集中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高峰时段重点查处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越线停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平峰时段纠正、劝导、教育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静态交通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楚雄市共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1.2万起,同时建立媒体随警曝光交通违法机制。

针对您提出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随意丢弃到行车路面的问题,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已立即约谈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企业,督促企业加派力量清理乱停乱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同时为规范非机动车源头管理,楚雄市公安、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对无证经营或生产、销售非国家公告目录车型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车型的厂家或商家进行取缔和整顿,从源头上堵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进入市场。

针对您提出的取消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绿化带的建议,楚雄市自然资源、住建、公安交管等部门将根据城市发展情况、群众出行需求进行认真研究,征求各方意见后再组织实施。

最后,感谢您对楚雄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理解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