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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3-0328004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3-04-01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4-01
称: 解读《楚雄市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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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楚雄市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发表时间:202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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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楚雄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结合楚雄市实际,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3月28日印发。现将《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核心,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为主攻方向,高质量推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村现代化和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方案依据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楚政办函[2022]79号)、《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市党办通〔2022〕52号),并结合楚雄市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5个部分,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提出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的原则,以补齐农村生活垃圾、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短板为目标,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分别以推行城乡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和就地就近治理3种模式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采取纳管与就地就近处理2种模式推进各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5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至2024年全市年度工作目标。

(三)工作重点

1.关于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一是明确了各乡镇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科学有效的治理模式和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二是对如何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了安排。三是分别就乡镇和村组完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做了明确。四是明确了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技术标准和应取缔和禁止的设施,提升治理层次。五是明确要全面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六是从农村垃圾治理的营运、管理、收费等方面做了明确,提高管理运营水平。七是说明下步将根据省级出台的相关办法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评定工作。

2.关于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一是明确了各乡镇镇区和农村污水科学有效的治理模式。二是提高治理层次,明确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是加快推进管网建设,积极推行雨污分流改造。五是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实现乡镇污水治理运行管理城乡一体化和管护服务专业化。

3.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根据楚雄市各地不同区划分类,因地制宜选择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理有效的方式。二是鼓励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并就如何实现资源化利用做了明确。

(四)实施步骤

分年度明确了2022—2024年各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年度工作步骤任务,至2024年实现龙川江流域和饮用水源周边的镇区和村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并压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此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以及各市级成员单位行业职能责任。二是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拓宽资金渠道。三是逐步建立完善县、乡、村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长效管护机制。四是加强严督实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查方案》重点督查内容,确保《实施方案》顺利组织开展。

原文: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