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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2-122800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2-11-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11-08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
号: 楚市政通〔2022〕23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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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现将《楚雄州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楚政通〔2022〕6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

楚雄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要切实把贯彻落实《通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以下简称“三化”)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国家、省、州关于政务服务“三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乡镇、部门实际,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2022年底前,市、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三化”水平大幅提升,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集成化办事服务基本覆盖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二、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一)压实责任。楚雄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应省级部门责任分工,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和“以上率下、以上促下”的服务意识,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的23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如期落实。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履行审批与监管职责,审批部门对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进行审批,并对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工作要求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的责任,横向要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纵向要主动对接州级及以上部门,加强向下对乡镇指导;各责任部门要主动配合调度,与牵头部门同频共振,做到上下齐心,左右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围绕“三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加大统筹力度,确保全市政务服务“三化”建设整体推进。

(二)加强保障。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在场所建设、设施设备、人员及运行上搞好保障,特别是财政部门要将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购买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依法依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满足综合窗口服务需求。部门派驻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在政务服务中心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市政务服务局负责其日常管理和服务规范,并对其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抄送至派驻单位直接采用。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功能布局,认真落实“一网一门一次”及“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全面规范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确保事项授权充分、人员进驻到位,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审批、一次办结”。便民服务大厅还未达标的乡镇要切实加大项目建设力度,2022年10月25日前,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工作必须完成;2022年11月25日前,按要求完成规范全市政务服务场所功能布局。

(三)强化督查。市政务服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要全面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工作推动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对工作推进缓慢的部门和乡镇要及时提醒督促。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务服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要加大督查跟踪问效力度,严督实查,特别是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和推进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乡镇,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市人民政府,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

楚雄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属有关部门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联系人及电话:董超,6087597电子邮箱:cxszwfwk@126.com。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