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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2-0517003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2-04-11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4-11
称: 解读《楚雄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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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楚雄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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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十三五”时期,楚雄市市场主体保持平稳增长,但市场发育不足,市场主体总量偏少、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仍然突出,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企业占市场主体总数的比例较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较少。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楚雄市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21〕31号)文件要求。楚雄市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滇中崛起增长极核心引擎、现代农业示范区标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的定位和使命,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扶持机制,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打造扶持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高税收高利润企业,培育支持一批高新技术认定企业,增加发展一批达规上限企业,坚持内培外引,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培育好、发展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实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动能。

 

二、文件依据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21〕31号)文件等相关文件要求。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在此基础上,通过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倍增。

(一)促进市场主体多起来。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09702户、年均增长16.2%,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34户以上;全市企业数量实现倍增,达到35078家、年均增长22.5%,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33家以上。

(二)促进市场主体大起来。到2025年,全市“四上”企业数量达到789家、年均增长21.4%,大力扶持“链主”企业,推进延链补链强链,支持“链主”企业发展壮大。

(三)促进市场主体活起来。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例超过50%;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6万个左右。

(四)促进市场主体强起来。到2025年,全市企业在上榜中国500强上取得突破,挂牌上市企业达1家以上,新三板企业数量力争达到5家以上;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6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17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7000件,“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170个。

 

四、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指出,一是要狠抓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潜力。从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提高登记注册效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落实税费扶持政策,加强财税金融服务;完善资源配置,强化要素保障;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创新创业;加强收费监管,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严格市场监督,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执法监管,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配套服务,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健全完善机制,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10个方面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为市场主体倍增打牢软硬基础。二是要狠抓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狠抓农业市场主体培育壮大、狠抓工业企业培育壮大、狠抓建筑企业培育壮大、狠抓商贸企业培育壮大、狠抓服务业(不含批零住餐企业)培育壮大、狠抓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等7个方面明确了目标任务、保障措施、责任清单,并配套出台了8个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文件。

 

五、《实施方案》落实的具体要求

楚雄市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楚雄市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强化政策落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意见及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的便利化措施,拓宽市场主体培育途径,取消一切与市场主体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规定。

三是强化准入服务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登记效率,不断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办理、跨省通办,全方位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落实行业责任,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五是强化考核监测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将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列入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并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跟踪督查。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原文件:《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