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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2-033000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2-03-28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3-28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2022年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号: 楚市政办通〔2022〕11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2022年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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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

《楚雄市2022年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楚雄市2022年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10件惠民实事工作,精心办好民生实事,推进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定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稳就业行动。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200万元,扶持创业495人(户);城镇新增就业66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9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3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5万人以上;实施就地就近就业行动,全力满足市内企业用工需求。(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农村公路建设行动。改建农村公路30公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道路152公里,实施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50公里,危桥改造1座。(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三)农村供水保障行动。扎实推进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定期开展乡镇饮用水源地监测,巩固提升13.2万群众供水保障水平。(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公共文化服务行动。新建改建乡镇综合文化站1个,改造提升3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市国有文艺院团完成公益性惠民演出不少于100场次;开展“戏曲进乡村”活动,完成演出75场次。实施3个文化惠民和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项目。(牵头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族宗教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行动。建设学前教育项目4个,创建省一级示范幼儿园6所,力争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力争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90%以上,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牵头部门: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养老托育质量提升行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的比例达60%以上;新建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个,新增养老床位430张;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提质改造项目2个;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800张。全市建成3家以上托育服务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2.4个以上。(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5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8.13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21.53万吨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楚雄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高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启动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培养和留住优质生源、优质教师,在高分段学生总量偏少的突出问题上取得突破,创建一级一等高完中1所,一级二等高完中1所,一级三等高中1所。(牵头部门: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留守儿童成长关爱行动。选优配强15个乡镇儿童督导员和154个村(社区)儿童主任,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实现全覆盖。(牵头部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殡葬利民行动。实施乡镇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项目15个,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牵头部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年3月底前)。各牵头部门要对照2022年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属有关部门,确保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至12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逐项对照抓好落实。牵头部门要适时进行检查,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检查考核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牵头部门报送工作完成情况,牵头部门要对10件惠民实事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形成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报市政府督查室。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22年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顺利推进,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各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属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相对应的副市长担任组长,负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实施2022年10件惠民实事,各牵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市属有关部门要将工作方案中未作分解的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乡镇和有关部门,涉及的乡镇和部门要根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整体推进。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不允许不解决不推进又不报告的情况发生。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牵头部门必须每月对工作推进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分析研判,并将工作推进情况按照督查要求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督查结果作为乡镇和市属责任部门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的重要考核依据。

解读:一图读懂《楚雄市2022年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