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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1-0927005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21-08-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8-27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19号提案的答复
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19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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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茶花大道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提案,已交楚雄市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茶花大道是楚雄市城区西北片区重要的环城通道,建成通车以来,日均车流量达到四万余辆。茶花大道设计为主路面双向四车道和红色非机动车道、绿色人行道和盲道,设计初衷就考虑到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避免混行,但在实际运行中,部分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问题客观存在,为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多次组织实地踏勘,补齐完善了交通标志标识、视频监控、减速带、隔离栏和限速设施,并对复兴苑等绿化树密集路段进行了处理,加装了灵秀湖边到白龙路口的中心隔离栏,设置了茶花谷小学门口、云特石化坡面路段减速带和振荡减速线。

针对您反映的限速问题,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测速取证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在城市道路除城市快速路外,不得在城市建城区道路设置测速取证设备,主干公路通过市区的,市区段不得设置固定测速取证设备。前期,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已在茶花大道设置了限速标志,并将茶花大道作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重点路段,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上报,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全面整治。

针对您反映的灵秀立交管理问题,其建成通车以来就禁止行人、摩托车、非机动车、货车、三轮车通行,但部分行人和车主为了图方便,违反规定上桥通行,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已针对该问题加大了高峰疏导、平峰巡查力度,严肃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最后,感谢您对楚雄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关注。下步工作中,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协调城管、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针对茶花大道开展专项整治、加大交通安全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