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工作规程〉的通知》(楚人社发〔2016〕32号)、《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受理2018年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公告》要求进行审核,以下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拟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现予公示如下:
申报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楚雄市鹿城镇维美口腔诊所、楚雄刘珂口腔诊所、严尔照中医诊所、楚雄市鹿城镇爱视眼科诊所。
申报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楚雄越康康芝林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楚雄中药房尚购店、楚雄越康康芝林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楚雄中药房和源店、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虹成大药房一店、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虹成大药房二店、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虹成大药房三店、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虹成第四大药房、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虹成第五大药房、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虹成第六药房、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虹成第七药房、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虹成第八药房、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虹成第十一药房、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虹成第十二药房、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虹成第十六药房、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虹成第十七药房、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虹成第十八药房、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虹成第二十一药房、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虹成第二十二药房、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虹成第二十五药房、楚雄澄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楚雄良方药业有限公司东华一店、楚雄良方药业有限公司良方大药房、楚雄良方药业有限公司德江路店、楚雄良方药业有限公司树苴店、楚雄良方药业有限公司三街店、楚雄市苍岭镇华美大药房、楚雄市吕合镇钰茗大药房、云南剑华药业有限公司百安堂药房一店、云南剑华药业有限公司百安堂药房二店、云南剑华药业有限公司百安堂药房三店、楚雄市鹿城镇康隆大药房、楚雄源康药业有限公司天河园店、楚雄中新商贸有限公司吕合分店、楚雄中道堂商贸有限公司中道堂大药房百邻城店、楚雄市尚康商贸有限公司尚康大药房七店、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楚雄丰胜路三分店、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楚雄楚风苑分店、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楚雄清馨苑分店、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楚雄彝人古镇分店、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楚雄丰胜路连锁五店、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东骏大药房楚雄振兴连锁店、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楚雄灵秀路店、楚雄康药堂药业有限公司、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富民连锁二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团结路连锁四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东瓜连锁二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苍岭连锁二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风苑小区连锁店、楚雄市仁源医药有限公司天河园店、云南天仁便民大药房有限公司雍和居店。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7月1日,共7天。
联系电话:0878—6550115 0878—6550121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定点服务机构有异议,可直接向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反映人应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公示期满未发现违规情况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事宜。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