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公租房房屋租金拖欠的问题,经分析研究发现:多数拖欠公租房房屋租金的承租人是因为,不知道房屋租金该在什么时候交纳,还有一些承租人认为需要等到收到催房租的通知时,才需要交纳房屋租金。
考虑到在拖欠房屋租金的人群中上述两类人群占比较大,经研究决定在现有的《公租房管理系统》中开发一个常规催费的功能。每月按不同的公租房小区,对还未缴纳房屋租金的承租人发送催房租的短信,提示承租人已经拖欠公租房房租,需要前来交纳。
第一次试运行于2018年8月29日进行,对我局管辖的所有公租房小区的拖欠房屋租金的承租人发送催费短信,截至2018年11月22日已收取房租281万元,涉及1744户承租人。
承诺书格式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