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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MB0N94239B/201810-00002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18-10-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18-10-23
称: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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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表时间: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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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7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09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功能分类情况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建设投资领域、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拟订建筑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行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初审权;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现代化工作,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支取审批进行监督管理;对行政区内物业服务行业实施监督和管理。

4)拟定城镇住房保障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职责。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申报保障性住房项目、争取资金、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指导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负责限额内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企业资质初审、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

6)承担城乡规划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风景名胜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行政区内城市规划编制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等〕选址、定点、审批、执法监察、验收并核发“两证一书”。

7)承担村镇规划建设职责。指导和协调村镇规划、小城镇规划编制和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安全危房改造工作。

8)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落实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9)承担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领域、城乡建设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组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燃气设施改动及经营(换瓶)许可证核发及协助有关部门安全检查。

10)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执法和有效监察。

11)承担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管理职能。

12)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峨碌公园、龙江公园公园主要承担着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园林管护、花卉繁育、优良乔木引种、动物饲养、公共设施维护及配套设施建设、湖面保洁等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局年末内设18个科室(含楚雄市地震局3个)、6个事业中心馆。

峨碌公园内部共设10个班组。

龙江公园下设办公室、卫生组、园林组、安全保卫组、公共设施维护组等。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市人民政府下达各项经济指标圆满完成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125亿元(投资99.66亿,其中房地产49.7亿,其他49.95亿),招商引资17.02亿元,非税收入征收0.1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争取上级补助资金0.92亿元,全市建筑业总产值54.71亿元、增加值54.27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125.38万平方米,房地产从业人员2802人、从业人员劳动报酬0.79亿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2.71%

2.城乡规划扎实推进

城市总体规划第三轮修改成果通过上海援滇专家咨询;市域城镇体系、城乡统筹规划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紫溪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及大西门片区旧城更新城市设计、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公厕布点、法治广场、西山公园、福塔公园、城市绿色通道系统规划等18个专项规划先后编制完成;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总体城市设计及给水、排水、再生水等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完成初步成果;小河口隧道及接线工程、太阳历大道至茶花大道接线工程、彝都大道上跨高架及互通立交工程、元双公路连接线及G320国道立交工程、茶花大道至元双公路接线工程、楚雄州民族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PPP项目咨询方案全面编制完成。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完成报审稿待州级评审;G56杭瑞高速沿线14个村庄特色风貌提升改造规划、楚雄市形象“动漫版”设计、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东华、子午等6个乡镇总体规划完成第一轮修编。

3.市政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实施路网建设项目85个(续建25个、新建60个),完成投资3.77亿元,彝海北路、铜鼓路等道路建成使用;灵秀立交、茶花大道二标段、环湖东路、法治广场等项目抓紧推进;实施彝海公园二期、龙川江、灵秀小河、青龙河改造等海绵城市建设项目2.09平方公里,建成0.88平方公里,完成投资2.67亿元;推进彝都大道、富安路、茶花大道等5.24公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完成3.08公里,完成投资4720万元;实施阳光大道、茶花大道、彝海东路等14条道路54.9公里健康步道和1135.87公里自行车道建设,建成健康步道51.6公里、自行车道35公里,完成投资1.2亿元;投资1.4亿元完成灵秀小河、青龙河西路、花果山公园等绿化美化工程245亩;投资1.09亿元完成北浦路、航空路等11条道路提升改造和龙川江、青龙河、元双公路等区域路灯亮化提升改造;投资1190万元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2.02公里;第四自来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顺利开工。

4.保障房建设项目如期完成

2017年,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2014年保障房建设任务550套,项目选址于铜鼓花园二期,建筑面积3.3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02亿元,项目于20146月动工建设,2016年年底完成初验,今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累计完成投资0.976亿元,9月份全部进行分配并签订入住合同488户,入住率88.73%;完成2015年上级下达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260套,项目选址于阳光花园四期,实际建设264套,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0.4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0.329亿元,20178月全部进行分配并签订入住合同260户,入住率98.50%。

5.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

2017年州级下达楚雄市棚户区改造任务5062户(套),经楚雄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分解,由市本级组织实施3857户(套),由开发区组织实施1205户(套)。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明确棚改货币化安置统计口径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保〔2016262号)文件明确的棚改货币化安置统计口径计算,截至20171231日,全市城镇棚户区改造现已完成6713户(套),占任务数的136.62%,其中:市本级现已完成5389户(套),占任务数的139.72%,开发区现已完成1324户(套),占任务数的109.88%。市级组织实施的西门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0171128日开始征收,截至1231日已签订征收协议1713户,占总户数1728户的99.13%,进展顺利。

6.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全市15个乡镇实现集镇供水设施100%覆盖,完成子午镇云龙南安古镇特色风貌提升改造工程,东华、吕合、三街、新村、紫溪5个镇集镇供水工程主体基本完工,东华、子午、紫溪3个镇集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及15个乡镇184座镇村公厕、2098个村民小组垃圾池竣工,2602个村民小组中116个村民小组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4.46%。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1557.64公顷;乡镇完成县道绿化美化50公里,乡镇集镇新增绿地60.41公顷,乡镇集镇绿地面积达133.1公顷。

7.行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⑴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15.89万平方米,核发预售许可证23份,审批预售面积51.97万平方米,审核预售资金支取535次,审批金额25.22亿元,搭建电子楼盘23个、面积53.96万平方米,备案房屋6626套,变更及更正备案登记175件,撤销备案登记824份。

⑵建筑业管理更加规范。办理建设工程报建97项、建筑面积82.75万平方米、投资总额13.2亿元;拦标价备案104项、面积61.95万平方米;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4份,建筑面积27.2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0.75亿元;招标备案61项,建筑面积42.69万平方米;监管招投标项目55项,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香颂美地、丹麓小镇、灵秀一品等房地产项目及重证投标的云南恒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⑶工程质量安全有力监管。监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149个、面积292.89万平方米(未含22项市政工程及构筑物工程)、造价46.57亿元,开展质量安全检查810余次、专项检查6次,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5起,未发生死亡、重伤和质量事故。受理工程质量投诉10起,处理率达100% ;全面实施参建主体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两书一牌覆盖率达100%

⑷园林绿化管理积极开展。峨碌公园和龙江公园积极开展园林维护管理,为市民提供优质休闲、娱乐、健身环境。峨碌公园加强防火宣传和演练,严格火源管控,全年未出现森林火情,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⑸城市供水排水有效保障。观音山水厂、第二自来水厂共计供水3429万立方米,日均供水9.35万立方米;两个污水厂处理污水3303万吨,日均处理9.05万立方米,减排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7098.7吨,减排氨氮809.71吨,出水水质均符合国家标准。

⑹市政设施管护有序开展。投资195万元实施城区沟管清掏及排水设施改造;维修路灯5895盏,检修计量控制柜78次,维护地埋电缆及空架线路近900米,更换破损雨污井盖板和雨水篦子350多块;开展燃气安全检查3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30余份。

⑺档案管理规范服务。房屋档案电子化扫描和数据录入工作启动,完成房产登记信息档案扫描51501份,出具首套房、二套房查询结果通知书10137份,查询省、州、市领导干部拥有住房情况5978人,查询2017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家庭房产信息2850人,查询农危改家庭房屋产权信息492917180人,查询公租房、廉租房申请对象住房情况871836154人。

8、两个公园管理成效显著

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明显,环境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动物饲养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并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动物繁殖条件,保持动物种群数量,积极组织收割鹿茸3对。为改善动物品质及血缘关系与曲靖寥廓公园交换梅花鹿2头。通过努力争取到攀枝花公园赠与黑熊公种熊1头。园林绿化管护水平不断提升。合理确定安排人员,划定管护范围分组进行管护,落实管护责任人,制定管护标准,针对不同植物,根据季节科学进行施肥、松土、浇水,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对园内种植的40000平方草坪实施修剪3次,各种植物整形2次,节假日摆放草花312000盆。茶花精品园对外开放1个月,接待市民、游客群众30万人次,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全面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2次,投入防治经费4万元,根据园内名木树种的生长情况,有针对性对200株树木进行注射营养液复壮保护措施。在公园路面提升改造中,积极配合施工方维修路灯210盏,维修水管1000米,公厕设施维修15次,更换电力线2000米,组织施工队更换高压负感器一台。

充分利用公园的区位和环境优势,打造精品,改善园内生态环境,不断提高绿化、美化、亮化档次。拟定新的管理运行机制,强化花卉培植、园林绿化管理,采取社会化、市场化运行的方式,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抓好园内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控制垃圾、污水、烟尘的污染,增强公园景观的自净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楚雄市峨碌公园

3.楚雄市龙江公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6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1、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楚雄市地震局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7人(其中市地震局5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13人(其中市地震局7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人8人),事业人员78人(含事业工人10人)。

年末实有退休人员61人。

年末实有公务用车1辆,路灯维护高空作业车2辆。

2、楚雄市峨碌公园2017年末人员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0人。

3、楚雄市龙江公园部门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公开01表)

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2表)

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3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公开04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6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7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8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09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0 48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 480.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6 814.45万元相比增加23 665.72万元,增长140.7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保障性住房、住房保障支出都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0 64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 738.78万元,占总支出的6.74%,与上年2 640.70万元相比增加98.08万元,增长3.71%;项目支出37 903.92万元,占总支出的93.26%,与上年14 340.67万元相比增加23 563.25万元,增长164.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6981.37万元相比增加23661.33万元,增长139.3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职工医疗保险增加、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中保障房建设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等支出比上年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 738.78万元。与上年2 640.70万元相比增加98.08万元,增长3.71%,人员工资调整工资增加及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维修(护)费办公经费增加等。2017年度部门决算基本支出2738.7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1675.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18%,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17.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3%,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3%,在职职工医疗保险171.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6%,离退休人员工资303.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9%,职工住房公积金131.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1%,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0%,工会经费34.16,占基本支出的1.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9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0.28%,办公费30.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差旅费11.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3%,维修维护费38.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9%,公务接待费5.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1%,其他交通费5.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0%,税金及附加费用19.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1%,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14.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 903.92万元。与上年14 340.67万元相比增加23 563.25万元,增长164.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房建设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等支出比上年大幅增加。主要是: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支出2924.8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72%;二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两个公园建设维护、城乡规划展示馆支出34971.07万元,占项目支出92.26%,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2%,四是地震预测预报支出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 661.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0.20%。与上年13 757.09万元相比,增加22 904.08万元,增长166.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保障房建设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等支出比上年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功能分类情况

1.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35.97万元;

2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7.79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7.22万元;

4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万元。

2.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4.49万元;

22101101事业单位医疗31.81万元;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5.12万元。

3.211 节能环保支出124.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水体污染防治、能源节约利用、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12110302水体100.95万元;

2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15万元;

3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万元。

4.212 城乡社区支出35 66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8%。

12120101行政运行1 414.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

2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工程建设及非税成本费用;

3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633.9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规划及市政施设维护;

4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2 502.0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工程建设;

5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绿化及彝海公园文化打造;

6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厕的建设;

5. 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地政局地震预测预报支出。

12200405地震预测预报1万元

6. 221 住房保障支出17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和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支出38.78万元;

22210201住房公积金131.6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2078.80万元。其中:

130101基本工资511.66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24.61%

230102津贴补贴665.83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32.03%

330103奖金185.67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8.93%

43010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5.89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8.94%

530107绩效工资312.52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5.03%

6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7.22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0.45%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6.85万元,其中:

130201办公费30.34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8.18%

230202印刷费0.23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14%

330204手续费0.26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16%

430205水费0.86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52%

530206电费0.89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53%

630207邮电费6.95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4.17%

730211差旅费11.76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7.05%

830213维修(护)费38.02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2.79%

930216培训费3.97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38%

1030217公务接待费5.8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3.48%

1130226劳务费0.48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28%

1230227委托业务费0.52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31%

1330228工会经费34.16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0.47%

132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9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4.67%

1430239其他交通费5.41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3.24%

15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19.40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1.63%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2.78万元,其中:

130301离休费1.17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0.24%

230302退休费260.78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52.92%

330304抚恤金39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7.91%

430305生活补助33.24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6.74%

530309奖励金26.99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5.48%

630311住房公积金131.60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26.71%

4.310其他资本性支出0.34万元。其中

31002办公设备购置0.34万元,占其他资本性支出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9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3万元,完成预算的8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预算的9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64万元(全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实际数为21.64万元,其中其他资金支出10.97万元未含在2017年决算支出中),完成预算24.80万元的87.2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加强规范了本单位的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批次,压缩公务接待开支。2016年公车改革,有7张公务用车已处置核销,同时本单位更加规范的管理和使用车辆致使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支出都有所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45.51万元减少16.08万元,下降35.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71万元,下降6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7万元,下降16.8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加强规范了本单位的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批次,压缩公务接待开支。2016年公车改革,有7张公务用车已处置核销,同时本单位更加规范的管理和使用车辆致使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支出都有所减少。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9万元,占26.47%;公务接待费支出21.64万元,占73.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79万元。主要用于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度,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含高空作业路灯车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6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生外宾接待支出。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64万元。主要用于与本单位项目融资对接、项目招商合作洽谈、项目推进协调及上级工作检查、调研等。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共开展业务接待264批次,接待人数2897人。2017年本单位严格加强规范了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实行审批制度,控制公务接待批次,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因此有效地减少了公务接待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19万元,与2016年的138.74万元相比,增加28.45万元,增长20.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差旅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30201办公费30.34万元;

230202印刷费0.23万元;

330204手续费0.26万元,

430205水电费0.86万元;

530206电费0.89万元;

630207邮电费6.95万元;

730211差旅费11.76万元;

830213维修(护)费38.02万元;

930216培训费3.97万元;

1030217公务接待费5.81万元;

1130226劳务费0.48万元;

1230227委托业务费0.52万元;

1330228工会经费34.16万元;

14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9万元;

1530239其他交通费用5.41万元;

1630240税金及附加19.40万元;

1731002办公设备购置0.3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资产2 605.82万元,比上年2226.09减少379.73万元,减少17.06%。其中流动资产1 537.32万元,占资产总额59%;固定资产1068.5万元,占资产总额41%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局固定资产比上年722.83万元减少123.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有7张公务用车已处置核销。其中,土地30.8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5.14%,房屋建筑物119.7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9.98%,通用设备2.2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38%,专用设备128.7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21.48%,电子产品3.8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65%,图书文物及陈列品0.5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9%,家具用具及其他5.1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86%,一般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308.2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51.42%2017年楚雄市住建局固定资产减少123.5万元,其中因公务用车改革,有7张公务用车已处置核销,一般设备中交通工具减少146.99万元。通用设备增加1.24万元,电子设备及通信产品增加1.38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增加0.55万元,一般设备增加20.32万元。负债1440.09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1440.09万元,占总资产的68.90%,比上年万元763.16万元增加676.93万元,流动负债都是由其他应付款构成,其中保障房租赁保证金1084.2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75.29%,保障房维护和管理经费284.0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19.72%,西门小区棚改征地拆迁工作经费34万元,占2.36%,其他资金37.8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2.63%。净资产650.15万元,占31.10%。其他应付款中保障房租赁保证金较多是因为2017年保障房入住率高,住户交来的保证金较多。20174季度部分保障房还未付物业管理费,所以保障房维护和管理经费剩余应付较多。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立健全采购机制、完善采购制度,加强采购预算,控制采购成本,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共涉及采购项目32个,采购支出43.36万元,占采购的10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11%。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采购。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 981.07万元,支出3 981.53万元,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项目绩效评价17个,其中:重点项目 17个,财政安排 37634.07万元。

项目一:

项目名称:楚市财建[2017]6号、108号下达2017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810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楚雄市城市维护建设

产生的效益:年末预算累计支出进度100%,完成项目绩效目标100%,维修路灯4895盏,主干道亮灯率98%、次干道亮灯率95%以上;清掏排水沟16公里、检查井3097座,保证正常使用。

项目二:

项目名称:楚市财建[2017]16号下达中央2016年节能减排资金用于以前年度政策清算及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第一批)1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专项用于云南能投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楚雄市道路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产生的效益:年末预算累计支出进度100%,完成项目绩效目标100%,节约路灯电费。

项目三:

项目名称:楚市财农〔20175号下达2016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2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2016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产生的效益:年末预算累计支出进度100%,完成项目绩效目标100%,财政资金拨入我单位后我单位及时拨付到对应乡镇,保障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四:

项目名称:楚市财综〔201716号、78号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064万元,楚市财建〔2017178号下达2017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2531万元,楚市财建〔2017169号下达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州级补助资金1012万元。楚市财预〔2017157号下达2017年新增债券资6333.77万元,专项用于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城镇棚户区改造

产生的效益:年末支出资金18940.77万元,年末预算累计支出进度100%,完成项目绩效目标100%2017年州级下达楚雄市棚户区改造任务5062户(套),截至20171231日,全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已完成6713户(套),其中:市本级完成5389户(套),开发区完成1324户(套)。西门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截至1231日已签订征收协议1713户,占总户数1728户的99.13%,进展顺利。

项目五:

项目名称:楚市财建〔201799号、170号下达楚雄州城乡规划展示馆州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楚雄州城乡规划展示馆的建设

产生的效益:年末预算累计支出进度100%,完成项目绩效目标100%2017年我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安排使用建设资金,保障了楚雄州城乡规划展示馆项目顺利开工,有望实现2018年州庆按时开馆运营。

项目六:

项目名称:楚市财预〔2017214号、287号、288号、289号下达2017年新增债券资金10384.48万元,专项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专项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产生的效益:年底支出资金10384.48万元,年末预算累计支出进度100%,完成项目绩效目标100%。我单位及时支付市政项目资金,提高了工程款的支付比例,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项目七:

项目名称:楚市财建〔2017167号、220号、230号、234号、235号、236号下达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3437.87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产生的效益:年末支出资金3437.87万元,年末预算累计支出进度100%,完成项目绩效目标100%,主要用于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保障了贷款本金及利息及时归还。

项目八:

项目名称:楚市财教〔201782号下达市地震局防震减灾专项资金1万元,楚市财保〔2017195号下达2017年抗灾救灾省级补助资金7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专项用于市地震局防震减灾及科普宣传工程建设

产生的效益:年末支出资金8万元,年末预算累计支出进度100%,完成项目绩效目标100%

项目九:

项目名称:楚市财建〔201758号下达201620174月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及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州级配套资金20.9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及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产生的效益:年末支出资金20.95万元,预算累计支出进度100%,完成项目绩效目标100%

项目十:

项目名称:楚市财建〔201761号下达2017年度州级城乡规划补助资金112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多规合一、总体规划设计、小西门棚改片区详细城市设计、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地下管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公共照明和旅游景观亮化工程专项规划。

产生的效益:年末预算累计支出进度100%,完成项目绩效目标100%,本单位专款专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安排使用建设资金,保障城乡规划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十一:

项目名称:楚市财建〔201781号下达2017年“两个强制”PPP试点州级前期工作经费8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两个强制”PPP试点州级前期工作经费

产生的效益:年末预算累计支出进度100%,完成项目绩效目标100%,本单位专款专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安排使用建设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十二:

项目名称:楚市财建〔201785号下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州级补助资金1200万元,城市道路绿化补助资金800万,彝海公园文化打造400万。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彝海公园文化打造。

产生的效益:年末预算累计支出进度100%,完成项目绩效目标100%。此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城乡社区的环境卫生,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同时也方便市民休闲娱乐,得到了市民的好评。

项目十三:

项目名称:楚市财建〔2017102号下达2017年第二批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专项用于楚雄市城市快速交通枢纽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楚雄市城市快速交通枢纽建设项目。

产生的效益:我单位专款专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安排使用建设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楚雄市城市快速交通枢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十四:

项目名称:楚市财企〔2017153号下达2017年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专项用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服务费。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服务

产生的效益: 年末支出资金5万元,年末预算累计支出进度100%,完成项目绩效目标100%

项目十五:

项目名称:楚市财建〔2017102号达2017年城乡规划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0万专项用于楚雄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楚雄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产生的效益:我单位专款专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安排使用建设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楚雄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十六

项目名称:峨碌公园2017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20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峨碌公园运行维护费

产生的效益:2017年在漂白凹投资45万元的旅游公厕一个;配合对园内上下环山的游路路面进行修复提升改造,为彩色沥青健康路面;公园正大门立体停车库建设;在公园路面提升改造中,积极配合施工方维修路灯210盏,维修水管1000米,公厕设施维修15次,更换电力线2000米,组织施工队更换高压负感器一台。

项目十七

项目名称:龙江公园2017年度城市维护建设支出80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内容:公园绿化苗木养护、草坪管养、花卉繁育、优良乔木引种,卫生清扫保洁、公共设施维护及配套设施建设、湖面保洁、安全保卫等工作。

产生的效益:强化花卉培植、园林绿化管理,采取社会化、市场化运行的方式,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

3、维修()费:反映本单位保障房的各项正常维修维护及零星维修费、办公室、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等费用。

4、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本单位因委托外单位或个人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工时费。

5、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地震预测预报:反映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库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7.人员经费:指对职工个人工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方面的支出,包含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家庭和补助支出。

8.日常公用经费: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相关费用支出,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9.城市建设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0.廉租住房支出:反映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和保障方面的支出。

11.保障性住房支出:反映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用于发展公共住房方面的支出。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019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33301111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汇总)20190128044148078.xls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本局(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