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747301000
楚雄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楚雄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来信、来电、来访中人民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2.承办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意见,向有关部门、乡镇转送、交办有关信访事项,督办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配合职能部门会办、督办信访老户和重要信访案件。
4.检查、指导、督促各乡镇、市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开展信访宣传和研究工作。
5.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6.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情况,征集、筛选和提供信访信息和建议,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
7.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加强信访队伍的自身建设,开展信访专兼职干部培训和信访宣传工作,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研究和探讨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理论,指导信访工作实践,发挥信访工作的社会效益。
8.配合公安、武警等部门处置人民群众以集体上访为由的游行、集会、请愿活动,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本年度机构1个,无增减变动情况。
2.本年度编制9人,均为行政编制;年末实有人数13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上年预算176.84万元,决算调整数294.65万元,年末决算294.65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194.34万元,决算调整数292.4万元,年末决算292.4万元。
1、年初预算较上年增加17.5万元,增幅9.9%;原因是2017年预算数中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提高。
2、2017年当年追加98.06万元,包含公用经费、特殊疑难信访资金以及信访维稳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1,790,335.52元,其中,在职基本工资500,726.58元,在职津贴补贴885,759.00元,奖金89,73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0,985.20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133,126.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4,823.55元,其中退休费68,237.55元,行政单位医疗5.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0,549.00元,其中:办公费36,325.56元,差旅费19,000.00元,培训费38,475.00元,公务接待费26,837.00元,工会经费20,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91.44元,其他交通费用114,72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0元,其中:租赁费100,000.00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1,500.00元。其中,生活补助561,500.00元。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预算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2017年支出数 |
2017年支出决算数 |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1763572.58 |
2924008.07 |
60% |
2010308 |
信访事务 |
661500 |
22% |
|
2080504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68237.55 |
2.3% |
|
2080505 |
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80985.2 |
6.2%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87816.42 |
3%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5310.32 |
1.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16586 |
4% |
|
合计 |
2924008.07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25万元,项目支出66.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97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790,33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其中,在职基本工资500,726.58元,在职津贴补贴885,75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33,126.74元,奖金89,738.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0,5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其中:办公费36,325.56元,差旅费19,000.00元,培训费38,475.00元,租赁费10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6,837.00元,工会经费20,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91.44元,其他交通费用114,720.00元。
3、其他资本性支出16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68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41,528.4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91.44元,占35%,公务接待费支出26,837.00万元,占65%。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91.4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为26,837.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6,8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交流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预算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2017年支出数 |
2017年支出决算数 |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1763572.58 |
2924008.07 |
60% |
2010308 |
信访事务 |
661500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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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4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68237.55 |
2.3% |
|
2080505 |
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80985.2 |
6.2%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87816.42 |
3%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5310.32 |
1.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16586 |
4% |
|
合计 |
2924008.07 |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349.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62,654.34元,其中:固定资产521,005.00元,占资产总额的92.6%。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00.0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无
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8年10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47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