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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738089048K/201810-00004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18-10-20
发布机构: 楚雄市西舍路镇 生成日期: 2018-10-20
称: 西舍路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西舍路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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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301000

西舍路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西舍路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第五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一部分西舍路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舍路镇人民政府是个综合的政府管理职能部门,共汇编了党委、人大、人民政府、共青团妇联、文化站、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站、水管站、林业站、兽医站)、敬老院、规划站、社保中心13个单位。

镇党委的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本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本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本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本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及计划生育工作。

镇人大主席团的职能

镇人大主席团在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进行监督,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情况报告。

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5、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6、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7、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根据镇长的提名,决定副镇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9、受理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镇长、副镇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在常务主席辞职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主席团成员中决定代理人选。

在镇长辞职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副镇长中决定代理人选。

10、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

11、根据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届和本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报告。

12、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13、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镇人民政府的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文体、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国土资源、村镇规划、环境保护、扶贫、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和征兵等行政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行政、工商和税务等工作。

3、发展经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抓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4、保护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5、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6、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7、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农村公路建设和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8、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9、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制,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0、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1、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职能

承办农业、林业、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和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的职能

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的职能

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职能

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财政所的职能

主要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人员编制

2017年年末财政供养人员108人,在职人员108人,退休人员纳入市人社局统管。其中:行政单位在职人员68人(镇级在职人员35人、村委会三职人员33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4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舍路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党委、人大、社团、人民政府、文化站、财政所、农推中心、水管站、林业站、兽医站、规划中、科协、社保中心。

(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舍路镇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40439260.91元,其中:财政拨款40439260.91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支出40439260.91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7580.61元,占总支出30.88%;项目支出28005680.30元,占总支出69.12%。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2487580.6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06,930.69元,占基本支出76.93%,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588.58元,占基本支出8.0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52,691.34元,占基本支出14.84%;其他资本性支出20370.00元,占基本支出0.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28005680.3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61,862.56元,占项目支出6.2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334,489.77元,占项目支出65.47%;基本建设支出3,752,000.00,占项目支出13.4%;其他资本性支出4,157,327.97元,占项目支出14.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总支出40439260.9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财政拨款支出40439260.91元,占总支出的1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占总支出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39260.91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7580.61元,占总支出30.88%;项目支出28005680.30万元,占总支出69.12%。

第四部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017年为4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17年为16.9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017年为23.3万元,因公出国(境)为0。

第五部分其他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301111

西舍路决算公开表201810181239438002018102006082913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