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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8-03
发布机构: 楚雄市西舍路镇 生成日期: 2018-08-03
称: 西舍路镇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西舍路镇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发表时间: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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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全面落实汛期安全责任

2018年5月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进入6月份后降水时空分布会呈现明显不均的特征,单点性强降水天气出现的可能性较大,洪涝灾情可能较往年偏重,防汛形势严峻。各村、单位站所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汛期气候特点和行业领域汛期事故特点,迅速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和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要求和防范措施落实到生产建设现场和村组农户,等各个环节、各个领域。

二、严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分析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安全风险隐患,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和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治理措施,加强对分管领域、重点部位督查检查,特别是在防汛期间,从6月15日开始第一次检查,以后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存在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业主),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整改,对抗拒检查或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各村、单位站所每年汛期之前开展一次大检查。

三、突出重点,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各村、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易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全面细致排查,查出的隐患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应急预案,实现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

(一)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对镇集贸市场、中学、小学、卫生院、敬老院、村委会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安全防范,严防洪涝、垮塌、滑坡泥石流等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二)检查在建工程安全。迅速对全镇范围内涉及水利建设、临时采砂采石、混凝土拌合站、公路建设、道路硬化、建筑施工、易地搬迁、滑坡治理项目等在建工程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监督提醒生产经营单位(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监管,发现安全隐患,要采取停产、关闭、处罚等措施。坚决做到“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切实抓好汛期交通运输工具、道路通行状况及相关安全设施的检查,发现路基塌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段要及时采取避让措施,确保安全。加大上路检查处罚力度,严厉查处带病车辆上路,无牌无证,农用车、微型车、三轮车非法载人、客货混装、非法客运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

(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各村和相关职能监管部门要对农业生产、电力设施、地质灾害等领域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要采取有效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形势平稳。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应急力量准备到位

各村、各单位(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气象、汛期情况,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要通过会议、手机短信、微信、QQ等方式,做好防洪涝、滑坡、泥石流等汛期安全宣传。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救援队伍,开展培训演练,做好应急物资配备,做好应急准备。要定期对重点部位、重点对象进行巡查检查。严格落实节假日和防汛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各村、各单位、站所落实本通知要求和开展安全检查情况定期报送镇党政综合办或安监办。联系电话:381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