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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738089048K/201805-00086 信息分类: 民政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18-05-01
发布机构: 楚雄市西舍路镇 生成日期: 2018-05-01
称: 关于下达2017年度农村自用材采伐限额指标的通知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关于下达2017年度农村自用材采伐限额指标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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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州、市2017年度自用材控制指标,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讨论,现将2017年农村自用材采伐限额指标下达给你们,请各村委会做好宣传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农村自用材必须坚持先办证后采伐,采伐证填写规范真实,涂改无效,采伐地点必须与批准地点相一致,批准数量与采伐数量相一致,超地点采伐与超数量视为滥伐。

二、自用材不得进入流通领域相互串换使用,各村委会要认真抓好自用材采伐的监督检查工作,坚持提交采伐办证申请和办证检尺制度。

三、农村自用材的审批,农村自用材采伐必须在2017年11月25日前完成,时间为12月1日至次年1月30日止,逾期审批、采伐和运输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农村自用材的审批、监督、检查、查处由镇林业站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