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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70988734XU/201912-0001082742 信息分类: 相关政策
发文日期: 2019-05-17
发布机构: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生成日期: 2019-05-17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2019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2019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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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扶字〔2019〕1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扶贫小额信贷承贷金融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扶贫办关于清理扶贫小额信贷逾期贷款的紧急通知》(楚贫便签〔2019〕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19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催收逾期贷款

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扶贫小额信贷模块的监测数据显示,楚雄州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金额较大,国务院扶贫办将对逾期情况进行通报。按照省、州扶贫办“迅速清理逾期贷款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的要求,我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会同相关承贷金融机构进行了清理核对。请各乡(镇)配合承贷金融机构对逾期贷款户进行摸底排查,找准拖欠贷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逐户进行处理,确保逾期贷款户及时归还贷款。

二、加快贷款发放进度

2019年的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工作自2月中旬开展至今,已发放贷款2536.3万元,扶持建档立卡户592户,大部分乡(镇)已按市级下达指标超额完成。今年州级下达给我市的指导性计划7907万元,请各乡(镇)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继续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做到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严格按扶贫小额信贷操作程序进行规范运作,加快贷款发放进度,确保贷款真正用于发展产业。

三、加强信贷资金管理

各乡(镇)要做好贷款发放痕迹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特别是贷前公示的图片收集存档;各承贷金融机构要及时录入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信息,确保扶贫小额信贷系统反映的信息真实可靠,对因信息录入不及时、不真实影响扶贫开发绩效考核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