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7号)、《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党办通〔2019〕8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楚雄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单位名称:楚雄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区域精准扶贫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和监督服务,开展扶贫开发政策法规、规章宣传工作;负责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监测管理、扶贫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性教育、培训、项目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并建设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音像图文资料库。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名。
办公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139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传真):0878-3100816
邮政编码:675000
电子邮箱:cxsfpbxm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