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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70988734XU/201909-0000282768 信息分类: 相关政策
发文日期: 2019-09-0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生成日期: 2019-09-02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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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各科室、中心:

为扎实做好我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9〕37号)文件精神和办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经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高度重视,对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抓好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脱贫攻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查询监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紧扣2019年中央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政策、服务保障措施、项目资金投入等为重点,全面、深入抓好相关政策文件解读,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2个工作日内报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3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步在市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在重要政策文件出台、重点工作推进、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事件发生时,相关科室和分管领导要及时发声、跟进解读。

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人员:高自兰、普绍城、鲁正雄、李军

时限要求:全年工作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办等名义印发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科室在解读政策文件的同时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网安大队)等部门协调联动,强化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对贫困对象识别、帮扶、退出等等群众关注度高、矛盾突出等热点问题,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人员:高自兰、普绍城、鲁正雄、李军

时限要求:全年工作

(三)抓好信访、12345等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办理、回复。积极参加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认真落实每日读网制度,按照责任分工、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认真做好12345政府热线、书记市长信箱等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适时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制度。

责任领导:王啟万、刘文明

责任人员:李军、康老基、王保江

时限要求:全年工作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各科室在起草解读政策文件过程中,尽量采用图片、图表、数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加强培训,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利用办门户网站、电话信箱、入户走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等作用,加强对政策文件宣传解读,解疑释惑,回应诉求。

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人员:全体干部职工

时限要求:全年工作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人员:高自兰、普绍城、鲁正雄、李军

时限要求:2019年10月底前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19年楚雄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加大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加强专项巡视和督查、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除公开建议提案年度总体办理情况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人员:高自兰、普绍城、鲁正雄、李军

时限要求:全年工作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扶贫领域信息公开。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

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人员:高自兰、普绍城、鲁正雄、李军

时限要求:全年工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突出各项新举措信息公开。加大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集成式、一站式政务服务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确需保留的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让办事服务便捷透明;进一步完善并动态调整本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优化和提升服务质量,做好保留证明事项信息公开。

责任领导:倪强

责任人员:普绍城

时限要求:全年工作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以2019年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实为重点,及时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文化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用工信息、奖补政策的公开工作,抓好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快财政专项扶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所有项目向社会公开。参照国家和省、州、市做法,公布年度财政预决算。

责任领导:王啟万、刘文明

责任人员:高自兰、普绍城、鲁正雄、李军、王保江

完成时限:全年工作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门户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积极做好相关信息调整完善,促进网站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及时处理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州、市政府转来的网民有关政府网站的纠错意见,对国务院、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涉及脱贫攻坚重要政策信息及时转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清理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人员:高自兰、普绍城、鲁正雄、李军、王保江

时限要求:2019年12月底前

(二)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健全规范性文件向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报送制度,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责任领导:刘文明

责任人员:高自兰

时限要求:全年工作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标准化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在线服务,完善查阅点标识设置及人员经费保障。

责任领导:刘文明

责任人员:高自兰、鲁正雄

时限要求:全年工作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配备、培训和经费保障。

责任领导:冯建新

责任人员:班子成员

时限要求:全年工作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政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抓紧补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对已经施行的公开工作制度,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及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公开。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责任领导:刘文明

责任人员:高自兰、普绍城、鲁正雄、李军、王保江

时限要求:11月底前

(三)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相关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构建政府重点信息公开标准化机制。

责任领导:刘文明

责任人员:王保江

时限要求:全年工作

(四)加强相关基础工作。规范落实行政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积极向市委办、市政府办信息科室投稿,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严格核实数据、文字,丰富年报形式,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图解、动漫、视频等形式,增强报告可读性。

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人员:高自兰、普绍城、鲁正雄、李军、王保江

时限要求:全年工作

(五)严格遵守公开工作流程。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源头管理,按照“谁负责,谁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各科室工作特点,积极推进公开,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查、发布、反馈机制,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扶贫领域政务信息,确保公开内容随时可查,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楚雄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责任人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政策文件

行政法规、规章

·中央及省州市涉及扶贫领域行政法规

·中央及省州市涉及扶贫领域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1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各科室

2

规范性文件

·各级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1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各科室

3

其他政策文件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1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各科室

4

扶贫对象

贫困人口识别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信息形成(变更)10个工作日内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李忠明

5

贫困人口退出

·退出计划

·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

·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10个工作日内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李忠明

6

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资金名称

·分配结果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普绍城

7

年度计划

·年度市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普绍城

8

精准扶贫贷款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王丽华

9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普绍城

10

“扶贫项目”

项目库建设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市审定)

·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普绍城

11

年度计划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建设任务

·补助标准

·资金来源及规模

·实施期限

·实施单位

·责任人

·绩效目标

·带贫减贫机制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1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普绍城

12

项目实施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1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普绍城

13

监督管理

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12317)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1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高自兰